產品名稱:消防搶險救援靴 消防布靴 滅火戰斗靴 隔熱阻燃防絕緣靴 安全防護靴 鋼包頭救助 | |||||||
本產品符合GA 6-2004《消防員滅火防護靴》標準的要求,并已通過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型式檢驗。 | |||||||
型號:HAX-3B | |||||||
》 產品簡介 | |||||||
歡迎使用本公司生產的消防員滅火防護靴(以下簡稱滅火防護靴)。滅火防護靴是消防員在滅火救援中用來保護腳部和小腿,使之免受水浸、外力損傷和熱輻射等因素傷害的靴子。 | |||||||
本防護靴主體為黑色,輔以醒目的金黃色。橡膠鞋底,前掌鋼板夾層,防穿刺;鞋頭鋼板定型,防砸;8寸高腰加厚防火帆布幫,側面設計有拉鏈,既可快速穿上,又可快遞脫下,很方便人性化的設計;鞋舌與鞋幫整體連接,有效防止雜物進入鞋內;不用擔心在戶外、草叢、荒地、戈壁、沙灘行走進有碎石、雜草、雜物、沙粒進入到鞋內磨傷腳底。鞋后有高、低兩塊桔紅色救生反光條;夜晚時既可提醒后面車輛避讓,也方便同行伙伴跟隨,這種特別的設計,可不是每一雙鞋都會有的哦! 帆布與橡膠為主材料的特種防護靴,穿著方便、舒適;保護有效、實用;是特種作業的腳部最有效防護伴侶。受到眾多野外作業、戶外行走探險、地質工作等等行業的必備裝備!為增加靴頭的防砸性能,靴頭內設置有鋼包頭層,在鋼包頭層上下兩側設置防護外層、舒適層、襯里層等;為提高靴底的防穿刺性、絕緣性及隔熱性,靴底設置有鋼中低層,并在鋼中底層上下兩側設置絕緣層、舒適層和襯里層。同時,靴底采用了防滑設計,靴筒擁有防水、防割功能,增強了防護靴整體安全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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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滅火防護靴外觀結構新穎實用,款式美觀大方,靴面附有醒目標志,靴子后跟處附有反光條。防護靴還具有防水、防刺、防砸、防化學藥品及隔熱、電絕緣等出色性能,可有效保護消防員足部和小腿的安全。 | |||||||
》 用途范圍 | |||||||
滅火防護靴適用于一般火場、事故現場進行滅火救援作業時穿著,但不能用于有強腐蝕性液體、氣體存在的化學事故現場,以及有強滲透性毒劑、生物病毒存在、帶超高壓電的災害現場等。 | |||||||
》 性能參數 | |||||||
1.靴底選用天然橡膠柔軟、耐磨、不變形。 | |||||||
2.設有防水膠條,防止水進入靴內。 | |||||||
3.側面縫底,線不易磨斷。 | |||||||
4.重量輕;每雙搶險救援靴重量小于l.5公斤。 | |||||||
5.隔熱性能;搶險救援靴隔熱性試驗中被加熱30min時,靴底內表溫升小于22℃。 | |||||||
6.防滑性能;搶險救援靴在進行防滑性能試驗條件下始滑角度>15度可實現前后防滑. | |||||||
特性:具有絕緣,耐油,耐高溫,防滑等特性 | |||||||
》 產品規格 | |||||||
滅火防護靴的標準鞋碼如下表所示。特殊規格可根據客戶需求進行定制。 | |||||||
參考鞋碼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腳長(mm) | 245 | 250 | 255 | 260 | 265 | 270 | 275 |
》 使用方法 | |||||||
穿著滅火防護靴時身體彎腰前傾,雙手各握一只提環,將腳部放入靴內,滅火防護服褲筒應套在滅火防護靴外面。 | |||||||
》 注意事項 | |||||||
1.使用滅火防護靴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不遵照說明書將可能造成嚴重后果。 | |||||||
2.執勤用滅火防護靴應直立放置,避免與尖硬、鋒利物接觸和強光照射,并使靴體保持通風、干燥。 | |||||||
3.嚴禁將滅火防護靴用于在電壓高于330kV和有強酸、強堿等強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作業。 | |||||||
4.避免滅火防護靴與火焰或高溫熾熱物體直接接觸。 | |||||||
5.在使用中若發現滅火防護靴有穿透、滲漏等現象,或使用時間過長導致膠底磨損較大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 |||||||
6.連續使用滅火防護皮靴不應超過7小時,有刮傷和皮面脫落現象要縮短連續使用時間,防止靴面產生吸水現象。 | |||||||
7.為減少非戰斗磨損,建議日常訓練中使用訓練膠靴。 | |||||||
》 維護保養 | |||||||
1.使用時,應盡量避免與酸堿、油類及化學腐蝕物品接觸,如有沾污,則應用水清洗。 | |||||||
2.清洗滅火防護靴時不可采用刷洗,宜用軟布擦洗。洗后應陰干,避免在陽光下長時間暴曬,不允許翻里晾干。 | |||||||
3.滅火防護靴貯存時,應避免陽光直射、雨淋及受潮,不得與酸堿、油及有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貯存庫內要保持干燥通風,產品存放應距地面和墻壁200mm以上,并避免滅火防護靴屈折或擠壓重疊。 | |||||||
4.滅火防護靴在運輸中應防雨淋、受潮、曝曬,并且不得與油和酸堿等化學藥品混裝。 | |||||||
5.每三個月應對貯存的滅火防護靴抽查一次,檢測其使用性能,達到合格標準方可繼續貯存和使用,否則應予以報廢處理。 | |||||||
》 使用年限 | |||||||
◆ 本公司生產的滅火防護靴在符合標準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自出廠之日起算,貯存保質期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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