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劑G 3/6%型是由發泡劑、助溶劑、穩定劑、抗凍劑及水配制而成的合成泡沫滅火劑。它可以通過各種高倍泡沫產生設備,與水按3∶97或6∶94的比例混合,產生發泡倍數極高的豐厚泡沫,迅速覆蓋在燃油表面撲滅大型地面火災,更能迅速充滿有限空間,而特別適用于撲滅大型飛機庫、地下坑道、地下油庫、地下車庫及煤礦、船舶、化工倉庫等各種有限空間的火災。該滅火劑具有滅火迅速,水漬損失小,滅火后恢復工作容易等優點,倍受用戶歡迎。
該產品的性能技術指標,依據國標GB15308-2006標準,詳細數據見下表:
項目
|
樣品狀態
|
要求
|
凝固點
|
溫度處理前
|
在特征值0 -4℃之內
|
抗凍結、融化性
|
溫度處理前、后
|
無可見分層和非均相
|
沉淀物/ %(體積分數)
|
老化前
|
≤0.25;沉淀物能通過180μm篩
|
老化后
|
≤1.0;沉淀物能通過180μm篩
|
比流動性
|
溫度處理前、后
|
泡沫液流量不小于標準參比液的流量或泡沫液的黏度值不大于標準參比液的黏度值
|
PH值
|
溫度處理前、后
|
6.0~9.5
|
腐蝕率/[mg/(d·dm2)]
|
溫度處理前
|
Q235鋼片:≤15.0
LF21鋁片:≤15.0
|
發泡倍數
|
溫度處理前、后適用淡水
|
≥201
|
溫度處理前、后適用海水
|
不小于淡水測試值的0.9倍,不大于淡水測試值的1.1倍
|
50%析液時間/min
|
溫度處理前、后
|
≥10min,與特征值的偏差不大于20%
|
滅火時間/s
|
溫度處理前或后
|
≤150
|
該產品應密封存放在室內陰涼、干燥、通風處,儲存溫度應低于45℃,高于其最低使用溫度,不受凍結、融化影響,有效期為三年。
本公司可根據您的需要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