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
1.整體要求
1.1 產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提供由國家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與所投產品型號一致完整有效的檢驗報告。
1.2 主要用于陸地,水下切割所有金屬材料和鋼化玻璃,防彈玻璃。
2.技術要求
2.1氧氣輸出壓力:0.1-1.2MPa(可自由調節,帶高低壓力表)。
2.2額定注油量:≥1.5L。
2.3額定氧氣罐裝壓力:≥22MPa。
2.4工作氧氣罐裝壓力:≥15MPa。
2.5額定氧氣罐裝容積:≥6.8L。
2.6切割厚度:≥30mm。
2.7作業環境溫度:-40~+60℃。
2.8作業噪聲聲級:≤45dB。
2.9整機凈重/毛重≤8/18Kg。
2.10配件:配置30型汽油割咀不少于3只,1.5升防爆汽油罐不少于1只,耐油耐高溫膠管不少于1條,氧氣管不少于1條,6.8L碳纖維氧氣瓶不少于1只,氧氣減壓閥不少于1套,阻燃背架不少于1副,氧橋不少于1個,漏斗1個,扳手2把,護目鏡1副,點火器1只等。
3.其他要求
3.1銘牌及包裝要求:產品應有中文銘牌,銘牌內容應符合該產品標準要求,無標準產品至少應包含產品名稱、供應商、生產日期和重要參數等信息。提供防水、硬質抗摔、防潮、防震專用器材箱,器材箱表面標注永久性產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供應廠商、生產日期等。
3.2二維碼信息要求:設置于器材合適位置,采用激光打印二維碼或優于,掃碼后顯示產品說明書(非圖片)和操作視頻,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結構、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等信息。
3.3資料要求:產品交付時提供相關檢查報告、紙制中文使用說明書,電子版可編輯產品說明書或U盤。
3.4圖紙要求:提供產品技術結構圖、各部件爆炸圖、電路圖(如產品有)、液壓圖(如產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