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XF770-2008《消防員化學防護服裝》、GB 24539-2009《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通用技術要求》和 GB 24540-2009《防護服裝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標準的有關要求,提供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國家級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或掃描件。
2、二級化學防護服為連體式結構。由化學防護頭罩、化學防護服、化學防護靴、化學防護手套構成,是消防員在處置揮發性固態、液態化學品事件中穿著的用于全身防護服。
3、服裝表面平整,無破洞、磨損、脫層和氣泡等現象,接縫處縫紉整齊,膠條結實、均勻,無開裂現象。
4、整體抗水滲漏性20min后無滲漏現象,抗化學品滲透時間≥60min,粘貼強度≥0.78KN/m,拉伸強度≥9KN/m,撕裂強力≥30N。有焰燃燒時間≤10s,無焰燃燒時間≤10s,損毀長度≤10cm。耐熱老化125℃×12h不粘不脆,接縫強力≥200N。
5、手套為氯丁橡膠手套,采用可方便更換的方式連接,耐刺穿力≥22N。
6、防化靴靴底抗刺穿力≥900N,擊穿電壓不小于5000V,且泄漏電流≤3mA。鋼頭鋼底。
7、配備紙質版和電子版中文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每套防護服應備有一套修補工具包。
8、產品具有清晰耐久標志(執行標準、型號、規格;生產廠的名稱或商標;生產廠的識別編號、制造時間)和RFID芯片(內容根據采購方需要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