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遵循“有限目標、穩定支持、集成升華、跨越發展”的總體思路,圍繞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前沿中的重大戰略需求,重點支持我國具有基礎和優勢的優先發展領域。重大研究計劃以專家頂層設計引導和科技人員自由選題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凝聚優勢力量,形成具有相對統一目標或方向的項目群,通過相對穩定和較高強度的支持,積極促進學科交叉,培養創新人才,實現若干重點領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發展,提升我國基礎研究創新能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現公布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
一、申請條件
1.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2.作為項目負責人近5年(2008年1月1日后)已經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但在當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截止日前,尚未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者,不得申請。在2013年度作為負責人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者,不得申請本項目。
二、限項規定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次發布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自由申請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和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次發布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本限項申請規定范圍之內。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上年度獲得重大研究計劃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鼓勵吸納海外優秀學者參與申請。開展的研究應針對本年度擬資助的研究方向,體現重大研究計劃“創新性、基礎性、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特征,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重大研究計劃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2.本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只接收重點支持項目的申請。
3.本重大研究計劃重點支持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4年1月-2016年12月”。
重點支持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4.根據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申請人可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重大研究計劃正文提綱撰寫。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研究計劃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本重大研究計劃旨在將相關領域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協調的綜合“項目群”。申請書須具有明確的關鍵科學問題,且須在“研究目標”部分,特別說明申請項目與指南的吻合度和對總集成升華平臺的貢獻度。
5.本重大研究計劃采用在線撰寫申請書方式,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向依托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選擇“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
(3)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4)已獲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頒發的結項證書而作為申請人申報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者,須在提交的申請書后附結項證書復印件。
6.本重大研究計劃申請報送日期為2013年4月22至26日16時。由集中接收組負責接收申請書(聯系電話:010-62328591)。
7.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4月26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報送申請材料時,報送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應通過ISIS系統對申請書逐項確認。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組(行政樓101房間)。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附件: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項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