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從安微省貫徹實施《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作為安微首部規范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條例》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下一級政府的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建立應急管理工作指標體系,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年度預算安排的財政預備費應當優先保障突發事件應對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社會應急動員機制,提高全社會應急避險、自救互救、參與處置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條例》要求,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主要負責人或者相關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協助做好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