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核事故?
核事故是指核設施或者核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偏離運行工況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若有關的專設安全設施不能按設計要求發揮作用,則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可能會達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2.急性放射病有幾種分類?
急性放射病分為三類:即骨髓型、腸型和腦型放射病。其中,骨髓型放射病根據受照劑量不同又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骨髓型放射病。目前,重度以下放射損傷病人可以救治成活。極重度骨髓型放射病、腸型放射病和腦型放射病還沒有救治成活的經驗,一般治療原則為減輕病人痛苦,延長存活時間。
3.撤離多遠才是安全的?
在通常情況下,首要任務是限制輻射暴露的發生。主要通過疏散或隱蔽受影響人口,來減少放射性煙云沉降的影響。根據大氣中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和當時的氣象條件(例如風向和降水等),并依據爆炸的中心范圍,國家將會確定在多大半徑范圍內應采取緊急隱蔽防護措施。
4.如何進行自我保護?
首先避免恐慌,及時收聽廣播或收看電視,按照政府的指示行動。在可能有放射性污染存在的情況下,待在室內。
碘片的服用要根據政府的指示,只有政府在評估事故狀態以后才能決定是否需要服用碘片。不能僅憑個人主觀臆斷或因恐懼而擅自服用。
5.與懷孕有關的風險有哪些?應該怎樣降低這些風險?
由于碘片具有阻斷甲狀腺碘吸收的作用,對懷孕婦女服用碘片要給予特別的關注。首先,孕婦甲狀腺攝取放射性碘的幾率較普通成人要高。其次,胎兒的甲狀腺應給予保護,特別是在懷孕后的第二、第三孕期。然而,除此以外,在當前情況下并沒有特別的醫學理由表明要避免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