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中國城市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是一個被重大危機事件推動、“亡羊補牢”的過程,如何盡快建立健全我國的公共安全保障體系?
伍江:凡涉及城市安全的標準、措施、法律制度,都應該立足于防患于未然,而非立足于補救。我們現在從規劃、建設到管理,都是偏重應急,不是偏重預防。固然,天災是防不勝防的,但人禍是可以防得了的。我拿交通舉個例子。
我們現在對水災、火災很敏感,但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要多得多,大家對這種安全是如何處理的呢?對城市交通,現在大家鬧心的是堵塞,關注的是如何讓道路暢通起來,卻忽視了城市速度太快之后給生命帶來的危害。我們國家現在計算城市交通的時候,大家更多的是用一種“快”的指標來衡量交通好不好,說這個城市平均出行的程度是多少。2300萬人平均每個人在路上每小時能走多少公里,這叫平均出行,我們拿這個指標來衡量。可是在很多發達國家,恰恰相反——平均出行不是用最高速度、而是用最低速度,就是說,不希望這個城市的人走得太快。城市是給人生活的,一旦你走得太快,商業為誰服務?城市的舒適度、宜居度如何體現?城市的休閑、城市人的生活品質會隨之消失。所以,城市的速度不能太快,到了市中心就應該步行。造步行街的原因就是這個地方不適合快速,要慢速。只有慢速,你才能享受悠閑、享受城市生活。
現在,我們的城市交通過分追求單向的快速,盡可能增加車行道來解決機動交通,這是個問題。西方的情況則不同,倫敦為奧運把快車道縮小到4車道、2車道,道路盡量縮,寬的部分被人行道占去尤嫌不夠,還把中間的2車道變成彎的。很多人理解為:這樣一來人行道就變得很活潑。其實這只是一個附帶產物,更重要的是,車在彎路上開不快,只得在人行道中間的2車道上慢慢開。有的時候還在地上鋪上石頭,有意降低通行速度。該快的地方快,該慢的地方慢,這樣,才能把由于一味追求“快”引起的交通事故降到最少,城市安全度由此也就提高了。
政府應培養一大批公共安全的專業“醫生”
文匯報:城市規劃是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如何通過科學的城市安全規劃,降低城市公共安全風險,減少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
伍江:如前所述,城市規劃里面最主要的是選址。此外,我們的規劃當中,要提高各種防災的標準。而一旦災害來臨,其實真正的減災是靠老百姓自己應對的。老百姓應對要有條件,比如,碰到災害后要有地方去避難。一個良好的城市,在一定的服務半徑里面應該有充分的避難空間。我們在城市規劃圖上按圖索驥,應該可以找到避難空間。但是現在,我們的城市對此沒有足夠的指引。按理說公共地圖上逃生指引是一定要有的,但盡管指路牌越來越發達,能告訴你哪里是景點、哪里去旅游,卻沒法指引你哪里去逃生。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還缺少一個系統的信息平臺。防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時間。信息是搶時間的最重要手段。我們急需建立一個防災的統一信息平臺,災害信息在第一時間輸入這個系統,并且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公共安全信息傳到每一個市民。比如,火警來了,不僅僅是消防隊知道,同時知道的還有這個系統,情況越透明,災難的損失越能降到最少。
城市里面應該有一條為了應對各種災害而存在的完整的應急通道。這個通道,平時可以是道路,可以是公園,一旦災害來臨,信息平臺發出警報,這個通道就要保證救濟救災通暢無阻。
文匯報:作為城市規劃的一個副產品,近年來空間社會學得到長足發展。從空間規劃及設計視角看,您認為城市空間環境尤其是地下空間環境與城市安全有何聯系?
伍江:地下本身不出現事故的時候,地下空間是應對其他災害的重要通道。碰到火災水災,地下通道是很好的逃生之道。當然,過去像紐約,100多年的地鐵,一下雨,可能淹了;我們的地鐵則不會,它的排水系統相對做得比較安全。碰到災難的時候,它就是一個重要的疏散空間。除了承擔交通功能,還能承擔抗災功能。即便是地震,只要不是震中,它比地面上要安全,因為它的設計安全系數、結構都偏高。應該把這些空間組織納入城市安全通道里去。
文匯報:從單一管理轉向綜合災害管理,從危機處理轉向城市安全的預防,從城市傳統公共安全的應對轉向依靠科技和信息化的新型公共安全預警和控制,作為城市公共安全的建設者和管理者,政府應該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
伍江:政府的作用有幾個方面:第一,要通過法律制度的建設,讓很多東西有法可依,有規矩可依,這是最重要的。標準多高多低,按不按標準做,都是政府說了算,提高標準也好,日常管理也好,都需要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來體現。第二,政府應該增加投入來做基礎性研究。病急亂投醫不行,政府要培養一大批公共安全的專業“醫生”。我們現在真正能夠應對各種城市災難的“醫生”極少。大概10多年前同濟就與上海市政府建了一個上海防災研究所,一開始蠻熱鬧的,慢慢慢慢冷下去了,直到今年,上海市建委與同濟聯手,決定把這個防災研究所做實。但是一家研究所勢單力薄。政府應該多投入,讓大家做基礎性研究,分門別類對各種不同災難進行研究,然后提出應對之策。第三,政府不僅要加強災后的應對,也要加強災前的防范管理。第四,在應對災害的防范方面增加宣傳,不要顧忌經常講災難會造成大家恐慌。
文匯報:安全是政府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產品,然而這個公共產品的供給,往往是公權力與個人權利直接對話的敏感地帶。如何既保障公共安全,又維護個人權利,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
伍江:最重要的手段,在西方被視為“靈丹妙藥”的一個方法是:一旦公權力和私人權利發生沖突,并且這個公權力是這個城市公共利益的必要保障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公眾參與,大家一道討論。其實,公眾也是理性的,雖然每個公民都有私利,但當他們的私利變成共同利益的時候,他們會支持政府的決定。但前提是必須透明,你必須把事實告訴公眾。我建議掀起城市公共安全問題的大討論,大家一起來參與,這樣,很多措施就容易推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