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中國城鎮化的規模和速度是史無前例的,您認為,城市化給城市公共安全帶來哪些新問題和新挑戰?如何處理好城市的發展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之間的關系?
伍江:在城鎮化過程中,有幾個問題是大家必須重視的:第一,由于城市化進程的速度和規模太快,我們在城市規劃中忽略了城市本身的選址和城市中各種功能的選址的重要性,或者說注意不夠。例如,城市低洼地是最不安全的地方,一個污染的工業項目應該放在城市的下風向,但是,隨著土地的市場化,人們很少去理性地對待這類問題,結果,把城市建在低洼地,把污染項目放在城市的上風向,于是就造成了潛在危險。
許多城市都紛紛在造新區。古人造城尚且講究風水理論,現在則往往講氣派,象征權力的軸線,空曠無人的廣場或草坪,寬闊無車的“景觀”大道,這些毫無實際功用的景觀時至今日還在我國城鎮建設中作怪,它們實際上是設計者錯誤價值觀的體現。城市本就是人生活的場所,滿足人的需求應作為規劃建設的首要出發點。
第二,因為城鎮化速度快,我們的安全標準定得太低。標準與經濟發展是有關系的,標準太高,我們會沒有足夠的成本來支撐。換句話說,在經濟發展初期適當降低標準想要快速發展一下,這可以理解,但并不符合規律。符合規律的話,開始就不應該是低標準。我們前30年如果經濟發展稍微慢一點,房子少造一點,路少修一點,可能安全問題也少了。
我們現在的城市建設里面,標準比較接近國際的、比較高的,一個是抗震標準,一個是防火標準。對此,很多到中國來參加規劃設計工作的外國人都感到很驚訝。但是,諸如防水災標準、防停電標準等等還是空白,所以,我覺得要全面提高我們城市的安全標準。
第三,我們標準有了,措施也做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卻是:日常維護與管理跟不上。硬件有了,軟件卻不行。比如,學校放假了,所有的門都鎖上了,只有一個門開著,一旦發生火災,所有設計的標準都成紙上談兵。跟西方城市化完成后的國家相比,我們缺少一個法律框架,這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特殊情況。
今天的中國在城市公共安全等級上必須實行高標準
文匯報: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宏觀層面上的戰略管理;一是專業層面的城市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在當前我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研究與實踐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當中,關鍵問題在于戰略的缺失。您是否認同這個觀點?
伍江:我非常贊同這個觀點。就專業層面的公共安全管理來說,管理的標準、管理的措施我們都有,問題在于日常的維護。而在城市的戰略規劃、戰略管理中,基本上沒有城市公共安全的應有位置。我們缺少有關城市公共安全的戰略思想,沒有把公共安全放到一個更宏觀的層面上。其實,城市起源于防御,“筑城以衛君,造廓以守民,此城廓之始也”。因此,從理想主義的城市出發,安全是一座城市最低限度的要求,是成就一座好城市的必要條件。有了公共安全的保證,才有宜居,才有更多的就業機會,才有文化的多樣化。我們要多從城市可持續安全發展的角度對城市公共安全進行全方位的戰略思考,把公共安全擺上城市發展應有的戰略地位。
文匯報:對照“世界城市”紐約、東京、倫敦的做法,我們如何重視國外應對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的研究與借鑒,加強國內特大型城市的綜合減災應急能力建設?
伍江:像日本,抗震的應急措施做得比任何國家都好,而歐洲的城市排水做得比較好。這些國家的城市化進程大概要比我們快100到150年左右。其實,在18、19世紀的時候,歐洲城市應對災難的能力是很弱的。大家都知道,馬克思著作有多篇提到英國倫敦的黑死病。疾病襲來,整個城市一大半人都死掉了。大家現在比較贊嘆的是這些城市的排水系統。歐洲的降雨量比中國的絕大部分地區都要大,地勢低,對他們來說,城市淹水的壓力比我們大。像在瑞士、德國,可以依山而建;而在法國、英國、西班牙,沒得選,總是在比較低的地方。所以,排水問題非常重要,做得也比較好。
我國沒有那么大的降水量,在城市排水設計的時候,標準不高。再加上中國今天的城市標準絕大部分是拷貝上世紀50年代的蘇聯的,而蘇聯是一個少雨區,所以其標準本來就偏低,于是就產生許多問題。比如,防洪標準過去都是按造5年一遇、10年一遇來計算的,現在媒體上經常會說500年一遇、1000年一遇,聽了令人一頭霧水。其實,所謂“千年一遇”就是比“10年一遇”提高100倍而已,把標準提高100倍問題就簡單明了了。因此,實際上不是多少年一遇的問題,而是標準問題。在單位時間里能排掉多少體積的水,這就是標準,這個標準是根據氣象計算出來的。
西方在城市化過程中有很多沒有考慮的問題,像一旦遇到停電怎么辦,那時大部分人家是燒煤油的,停不停電無所謂。今天不同,紐約碰到過一次大停電,紐約人至今心有余悸。中國現在要做的就是盡可能把人家已經有過的經驗和教訓都用到中國來。今天的中國不能再以我們經濟發展還比較落后、我們還沒有足夠的財力物力來支撐高標準做借口了,必須是高標準,能到世界最高標準就做到世界最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