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安全是指免于危險,不受傷害,不出事故。推廣而言,安全是除了要防止各種產業事故,也須避免日常生活的災害,例如交通事故、城市火災、家庭事故等。還須免除各類自然災害的嚴重影響,比如地震、洪水、星球碰撞等等。
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公眾出行規律安全、避難者行為安全,人員疏散的場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線安全,惡意和非惡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員疏散等。
二、我國公共安全形勢嚴峻
目前,我國公共安全形勢不容樂觀,這已經成為制約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造成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公共安全產業發展滯后,缺乏一套監測、預警、應對、管理公共安全事件的科技手段。國家應盡快出臺政策措施,將發展公共安全產業上升為國家戰略,提升在公共安全領域的防范應對能力和管理水平。
據國家統計局近五年的數據估算,我國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20萬,傷殘人數超過200萬,經濟損失年均近9000億元,相當于GDP的3.5%,遠高于中等發達國家1%~2%左右的同期水平。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和社會轉型期,公共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越來越凸顯出來,但我們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公共安全保障體系。
三、公共安全事件發生的根源分析
通過理論分析,得出了各種現實和潛在的安全事件發生根源,分析了公共安全事件發生的各種直接原因及其潛在因素:
(一)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與人為疏忽等主觀原因相結合,以人為主觀引發的公共安全事故為主。由于近年來地殼運動的不規則性和全球氣候變化的程度加劇,各種自然災害接踵而至。如發生在2008年年初的南方“五十年一遇”的大面積冰災。冰災剛過,5.12汶川大地震突如其來。
(二)人為主觀原因引發的公共安全問題發生的行業和場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行業自律和部門監管的不足成主要原因。無論是從上述不久前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例來看還是從以往的歷史記錄來看,人為主觀原因引發的公共安全問題呈現出特定的行業性。如礦難多發生于找礦和采礦的過程中,特別是以煤礦為代表的采礦業以及其他地質勘探行業。此類行業獲利多,利潤率高,但與此同時安全標準和安全規格要求都比較高,對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的要求也比較高。
(三)交通運輸行業也是一個安全事故頻發、安全問題嚴重的行業。 如7.23甬溫線動車事故等。
(四)一些普通的公共場所也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高發地。如酒吧、歌廳等娛樂場所,酒店、旅館等住宿場所,電影院,公園等休閑場所,商場和超市等購物場所。這些場所由于人多地雜,往往容易受火災、踩踏等原因影響而誘發公共安全問題。如2009年上午9時15分左右重慶涪陵商家促銷時發生踩踏事故等。
四、針對以上公共安全事故,主要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強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公眾公共安全事故防范意識。
加強公共安教育,就是要提高對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是要組建專門機構,加強對城市安全文化建設的研究,為政府在安全教育方面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提高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2.是要創新安全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能打動人心的宣傳,以提高人民大眾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奠定安全文化建設的社會基礎。
(二)加強行業自律和行業監管,將安全責任分配細化、安全責任主體具體化。公共安全問題屬于公共產品范疇,是運用公共權力的政府必須向公民提供的服務。嚴格意義上的公共安全問題,大致可以劃分為生產領域的公共安全問題和非生產領域的公共安全問題。古人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這里說的就是風險意識,要對各類公共安全事故易發和高發行業進行風險管理。
(三)完善公共安全法制保障,力推“安全法治”。我國目前在公共安全建設領域的立法,總的來說已經初具規模,但由于沒有從總體上來把握對公共安全建設的制度設計,所以目前我國關于公共安全建設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如根據現行《防洪法》、《防震減災法》等法律,在發生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危及公共安全時,分別由不同的機構來應對處理,形成了公共安全建設組織保障體制錯綜復雜的局面。
(四)加快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公共安全系統。公共安全系統與普通的單一的應急服務系統是不同的,應該說,公共安全系統面對的是整個社會的安全問題,包括:人、財產、公共設施等。公共安全系統完全包括應急系統的內容,但卻是個更綜合、涉及面更廣泛的體系。公共安全系統包括的內容應該有:危險評估和規劃;預防準備(預案措施);快速反應即應急服務;恢復重建。
(五)建立應急處置服務體系
各地部門也可建立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服務體系,可分為省、市、縣(區)、鄉鎮(街道級),所負責的方面應包括:特大型交通事故、大型食品安全事故、企業經濟責任事故、大氣和水環境污染事件、大型建筑安全責任事故、大型民族矛盾事故及其他大型事故。此外,還要借助媒體加強應急宣傳及事件事實報道及新聞發言工作。
五、結束語
公共安全系統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以各級政府及有關政府部門為主體,以國情、各地情況、行業情況為依據,以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專項公共資源的配置、整合為手段,以社會力量為依托,以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效率為目標,堅持常抓不懈、穩步推進。結合應急體系理論研究的成果以及國際上特別是發達國家應急體系建設的經驗,我國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體系,應在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應急資源體系、應急預案體系和緊急狀態的法律體系上下功夫。公共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都充滿憂患意識、責任心,當前嚴峻的公共安全形勢一定會大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