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諸多需要中,財產與生命安全的保障是最基本的需要。財產和生命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在當代國際經濟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國際經濟和政治聯系及人員和信息往來日益增多、國家現代化建設不斷加速、現代科技迅速發展的大背景下,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體制,切實保障公民財產和生命安全,已顯得日益迫切和重要。
突如其來的“非典”事件和全國在抗擊“非典”斗爭中積累的寶貴經驗、付出的高昂代價、暴露的嚴重缺陷、揭示的慘痛教訓更是給人們以警示:要立即行動起來,舉一反三,創新體制和制度,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從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的應急體制和制度。
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很多,可以分為幾大類:
一是經濟安全,亦為經濟秩序安全。它是指預防和抵御重大經濟事件沖擊,并將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控制到最低程度的能力。
二是學習、生產和工作場所安全。
三是環境安全。
四是公共衛生安全。主要指公共環境衛生、公共健康疾病預防和醫療衛生保障,以及應對突發疾病,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的能力。雖然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和導致公共安全危機的事件繁雜,危害的程度范圍和領域各異,但是這些事件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這些特征對于制定正確的預防措施是有益的。
首先,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具有客觀性和復雜性。它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它是復雜的,由多種原因、多種因素、多種條件構成,而且這些原因、因素和條件往往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甚至相互轉化。如影響環境安全的因素往往關聯著公共衛生的環境衛生和公共健康。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所使用的化工產品往往與食品、藥品和日常用品相連。
第二,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有長期潛伏性和隱蔽性。如1998年的特大洪水,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長期以來人為地對森林的過度采伐和植被的破壞,導致區域自然生態失衡造成的。影響公共安全事件的長期性為我們實施“預防為主”提供了可能,爭取了寶貴的時間、經驗、知識和能力。
第三,影響公共安全的事件具有突發性。這些事件會在何時、何地或何種情況下發生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這對我們防止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和采取應對措施的時機增加了難度。正因為如此,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體制,常備不懈,進行一定頻率的預演,不斷改進和完善指揮系統、信息溝通、反饋機制、協調協作和基層配合、資源動員與保障供應能力等就具有特殊的意義了。
第四,影響公共安全的事件往往還具有災難性。這些事件對社會大眾的財產和生命有時會帶來災難,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具有巨大的損害力。這種損害是剛性的,不可逆轉的,一旦發生,必須動員必要的力量和資源進行緊急救援,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五,影響公共安全的事件具有廣泛性。如1976年發生在唐山的大地震,波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等多個省市。1998年的特大洪水波及東北、長江流域各省以及南方的一些省市。1997年的源于泰國的亞洲金融危機波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韓國及香港和臺灣地區。這次爆發的“非典”疫情,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擴散到廣東、北京、山西、內蒙等二十幾個省市區以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并波及周邊國家甚至歐洲、美洲個別國家。為此,就需要建立區域性或全國性的應急機制,甚至與其他國家或有關國際組織建立溝通聯系渠道,共同抗擊某一影響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
第六,影響公共安全的事件具有共振性。公共安全事件一旦發生,往往會造成連鎖反應。如大洪水不僅影響農業,而且影響教育、交通運輸、工業生產、商業流通等。洪水退后還可能造成大面積的流行病疫情爆發。“非典”疫情肆虐不但給醫療系統造成重大影響,而且波及交通運輸、教育、商業、餐飲、旅游、娛樂、旅店業、會展業、制造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