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發展規劃(2020─2024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31日
安徽省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發展規劃(2020—2024年)
為加快推進全省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轉型升級,優化裝備性能結構和配備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國家《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和全省實際情況,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我省現有投入執勤消防救援站222個、消防戰勤保障站16個、消防救援訓練基地3個,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共配備消防車1489輛、沖鋒舟橡皮艇199艘、無人飛行器93臺,各類防護及滅火救援裝備31.1萬件套。近年來,各級政府投入財力物力,扎實推動裝備建設,全省裝備數量不斷增加,質量性能不斷提升,為我省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堅實基礎。近3年,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共成功處置10.2萬余起火災及各類災害事故,出動消防救援人員87.9萬人次,出動車輛14.5萬輛次,搶救疏散被困人員7.9萬余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聯,當前,我省城市建設不斷提速、人口規模持續擴大,消防安全風險也隨之加大,全省社會面的消防安全形勢和綜合性消防救援任務日益嚴峻。一方面,部分城中村、群租房、小工廠、小作坊等場所環境亂、基礎差、道路堵、人員雜、火險多、隱患大,且流動務工、老幼等弱勢群體自防自救能力較差,火災防控十分困難,“小火亡人”事故時有發生;另一方面,隨著倉儲物流、新型園區發展加快,城市規模容量急劇擴張,高層超高層、地下建筑和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數量及危化品生產儲運活動不斷增加,一旦發生火災、泄漏、爆炸等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事故。
消防救援隊伍轉制后,作為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承擔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職能任務從“單一滅火救援”向“全災種、大應急”綜合性救援轉變,任務量呈幾何倍數增加,作戰對象、訓練模式、救援方式發生深刻變化,應對處置地質災害、建筑垮塌、森林火災、水域事故、空勤救援、公共衛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等特殊災種的專業裝備缺乏,現有救援裝備不匹配新的職能定位和任務需要。
(二)存在問題。
1﹒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數量不足、性能較差。全省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中基本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及搶險救援器材均存在缺配情況,裝備整體效能和科技含量偏低,結構不夠合理,用于攻堅克難的“高精尖專”裝備嚴重不足,不能完全適應處置現代大型災害事故的需要。
2﹒裝備型號不統一,采購效益低。全省裝備采購以分散采購為主,各市、縣(市、區)采購體量較小、不成規模、缺乏連貫性,裝備經費投入標準難以統一,出現了同類裝備型號過多、匹配性差、采購效益低、價格浮動大等問題。同時,由于供應商過多,造成了裝備售后服務管理混亂等問題。
3﹒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建設不平衡,建設水平低層次循環。由于歷史欠賬多,加之全省范圍內各市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為了裝備達標,配備價格低、性能一般的裝備,裝備建設總體水平仍處于低層次循環狀態。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業隊伍戰略部署,立足應急救援“主力軍、國家隊”職能定位,立足滅火救援“全災種、大應急”現實需求,按照“一專多能、專常兼備”總體思路,全面加強全省綜合性應急救援裝備建設,逐步建成與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相適應、與消防救援隊伍專業化職業化能力相匹配的裝備體系,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衛環境。
(二)基本原則。
1﹒立足標準,面向實戰。在品種、數量上符合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等規定,在產品技術標準和質量監督上滿足消防裝備的市場準入要求。從面向實戰、提升作戰效能角度出發,根據作戰編成、力量等級調派進行車輛編組、調配、整合,相互配套、優勢互補、形成體系,在此基礎上對現有裝備的種類和功能進行補充和完善,提高一線綜合作戰能力。
2﹒統型建設,模塊編組。從降低消防裝備使用、維護、管理成本,提升滅火救援戰斗力出發,加強消防裝備的統型建設,減少包括消防車底盤在內的同種用途、同一性能裝備的品種、型號,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根據處置對象的類型和特點,采取模塊化方式配備裝備,優化裝備集成,使其更具針對性和專業性,方便作戰力量編成和調派。在戰勤物資裝備保障上,采用模塊化儲備和運輸,突出保障的機動性和系統性,提高遂行保障能力。
3﹒持續發展,適度超前。建立消防裝備維護、維修機制,根據消防裝備全壽命期內經費保障要求,確定消防裝備年度維持性經費預算。建立消防裝備更新機制,根據消防裝備退役報廢情況安排裝備更新經費預算,確保消防裝備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立足實戰、適度超前,配備一定數量科技含量較高、滿足全省滅火救援現實需求的高端技術裝備,達到或超過國內同類型地區消防裝備的技術水平。
4﹒分級保障,集中采購。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分類保障、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各市、縣(市、區)保障本級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經費,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統籌整合各類裝備相關項目資金、統一裝備建設標準、科學制定裝備技術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組織實施全省裝備集中采購工作。
(三)發展目標。
2020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裝備配備達標率達70%;省、市兩級配備一定數量專業裝備,滿足基本救援任務需要;各地自然災害救援裝備配備基本滿足實戰需求;各市結合本地火災特點,針對性配備滅火攻堅裝備,滅火攻堅能力得到初步提升;60%市級消防救援單位配備遠程供水系統;省級戰勤保障支隊、市級戰勤保障站完成配備基礎車輛、裝備及物資,滿足一般執勤需要;省級戰勤保障支隊配備3-5臺工程機械;省本級、各市建立工程機械社會聯勤聯動機制;省級消防訓練基地訓練裝備配備率達80%,配備氧氣呼吸器、化學防化服、偵檢器材等易損高價值防護裝備和高精尖裝備的仿真模擬訓練裝備系統;市級消防訓練基地(已建成)訓練裝備配備率達60%;省級裝備維修中心初步建成,具備基礎裝備維修能力;各市依托消防戰勤保障站建設完成裝備維修站;推廣應用裝備遠程技術保障系統。
2021年,消防救援站裝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裝備配備達標率達80%;省、市兩級地震救援專業隊、水域救援專業隊、山岳救援專業隊裝備配備達標;省本級、合肥市配備1-2架具有滅火、救援、物資運輸功能的載人(無人)飛行器,初步建成空勤救援專業隊;各地自然災害救援裝備進一步配齊、配強;各市完成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專業隊基本裝備配備任務;100%市級消防救援單位配備遠程供水系統;省級戰勤保障支隊、市級戰勤保障站車輛、裝備及物資配備達標率100%;初步建立消耗性裝備庫存備購機制,滿足滅火救援急需;合肥、蕪湖、安慶、阜陽市戰勤保障站,結合應急救援任務需求,配備1-3臺工程機械;省級消防訓練基地訓練裝備配備率達100%;市級消防訓練基地(已建成)訓練裝備配備率達100%,配備氧氣呼吸器、化學防化服、偵檢器材等易損高價值防護裝備和高精尖裝備的仿真模擬訓練裝備系統;省、市級裝備維修中心建成并完善,裝備維修能力進一步提升;在部分市試點推行消防員防護裝備清洗維護室建設。
2022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裝備配備達標率達90%;省、市兩級地震救援專業隊、水域救援專業隊、山岳救援專業隊裝備配備規模、質量進一步提升;省本級、合肥市進一步加強空勤救援專業隊裝備建設;各地在完成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專業隊基本裝備配備任務基礎上,增加經費投入,進一步提升裝備配備水平,滅火攻堅能力進一步提升;建立消耗性裝備庫存備購機制,省、市兩級購置一定數量備份裝備,滿足滅火救援急需;合肥、蕪湖、安慶、阜陽市戰勤保障站,進一步加強工程機械配備,總量達3-5臺,其余市根據任務需要配備1-3臺工程機械;新建成消防訓練基地訓練裝備配備率達100%,配備氧氣呼吸器、化學防化服、偵檢器材等易損高價值防護裝備和高精尖裝備的仿真模擬訓練裝備系統;省級裝備維修中心配備專業設備,實現裝備綜合性能檢驗、檢測及標定作業;全面推行消防員防護裝備清洗維護室建設,實現消防員防護裝備集中專業清洗,化學防護服使用后清洗率、氣密性檢測率達到100%。
2023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裝備配備達標率達100%;經濟發達市結合實際任務需要,配備1-2架具有滅火、救援、物資運輸功能的載人(無人)飛行器,初步建成空勤救援專業隊;各地結合城市發展,加大滅火攻堅裝備配備力度,提升各類滅火撲救專業隊裝備規模、質量;省級戰勤保障支隊、市級戰勤保障站在達標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車輛、裝備及物資配備水平;各市戰勤保障站工程機械配備總量達3-5臺;省市兩級消防訓練基地針對性地配備仿真模擬訓練和虛擬現實訓練設備設施;依托省級裝備維修中心建成省級(南片)消防車水力性能檢測站;試點建設統一的外網裝備信息采集平臺;各市完成消防員呼吸防護“三室一站”升級建設。
2024年,通過更新換代,全省救援裝備完成統型建設;縣(市、區)級消防救援站,結合轄區救援任務實際,配備專業裝備,滿足基本任務需要;有任務需要的縣(市、區)級消防救援站配備遠程供水系統;市區難以覆蓋的縣(市、區)配備基礎戰勤保障車輛、裝備及物資,滿足一般任務需要;省、市兩級結合實際任務需要,進一步加強工程機械配備;試點在基層消防站配備仿真模擬訓練和虛擬現實訓練設備設施;在部分縣(市、區)級消防救援站試點推行消防員防護裝備清洗維護室建設;全面建設統一的外網裝備信息采集平臺,構建裝備信息物聯網大數據庫,實現裝備全過程跟蹤、全壽命管理以及作戰效能統計分析。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消防站裝備配備。全面開展執勤消防救援站裝備達標建設,及時淘汰更新老舊裝備,配齊各類裝備品種及數量,分級、分類對消防員防護裝備、救援器材、消防車輛、滅火藥劑的“外觀標識、結構型式、主要參數”進行統型,實現裝備配備數量與質量雙提升。落實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裝備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營房、裝備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快專業裝備配備。按照“一專多能、專常兼備”的原則,配齊配強各類“專、精、尖”裝備。加強省、市兩級地震救援專業隊、水域救援專業隊、山岳救援專業隊、空勤救援專業隊裝備配備。針對洪澇、臺風、山體滑坡、泥石流、堰塞湖、雨雪冰凍、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救援及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需要,配備專業處置裝備。
(三)加強滅火攻堅裝備配備。針對高層超高層、城市大型建筑綜合體、城市軌道交通、大體量地下建筑、各類化工單位等特殊場所火災撲救及消防勤務需要,重點加強高性能、多功能、針對性強的滅火攻堅裝備配備。
(四)推動消防戰勤保障發展升級。各地根據轄區任務特點及建設標準,完成戰勤保障車輛裝備物資配備,配齊配強各級消防救援隊伍所需餐飲、宿營、淋浴、發電、照明、搶修、衛勤等戰勤保障車輛,提高裝備模塊化儲運水平。省、市兩級全面建立裝備應急保障響應機制,建立完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等應急調運與配送機制。建立消耗性裝備庫存備購機制,滿足滅火救援急需。
(五)加強工程機械配備。針對重大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化學事故處置、大跨度廠房火災撲救、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洪澇排險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導流、轉運物資等任務需要,加強具有較強機動性的工程機械配備。
(六)完善訓練裝備配備。按照執勤裝備與訓練裝備相分離的原則,配齊省、市兩級消防員訓練專用裝備。推行消防車輛、水泵及工程設備仿真操縱裝置、真火訓練裝置等仿真模擬訓練裝備。利用計算機、虛擬現實技術、可穿戴裝備、交互式信息平臺等信息化技術手段開展虛擬仿真訓練。配備氧氣呼吸器、化學防化服、偵檢器材等易損高價值防護裝備和高精尖裝備的仿真模擬訓練裝備系統。
(七)完善裝備維修、維護及檢測體系。整合現有資源,借助社會力量,建立省級裝備維修中心,提升省級戰勤保障站裝備維修能力。推廣應用裝備遠程技術保障系統,逐步實現裝備技術保障數字化。試點推行消防員防護裝備清洗維護室建設,提升消防員滅火防護服、化學防護服等防護裝備的清洗、維護保養水平。完善在用裝備抽樣送檢與檢測標定制度,依托省級裝備維修中心或具備相應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在用裝備綜合性能檢驗、檢測及標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和省有關部門要把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形成多級統籌、上下聯動、多方協同的工作推進機制。省消防救援總隊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積極研究支持政策,鼓勵地方提升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水平。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發展工作責任主體,統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資金投入。各地要按照規劃內容保障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經費投入,根據省消防救援總隊會同省財政廳制定的年度采購資金計劃,落實資金來源,足額安排資金,確保完成年度裝備建設任務。
(三)強化責任落實。堅持政府統一領導下的消防工作責任制,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作用,把綜合性消防救援裝備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健全規劃實施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每年組織開展考評。
(四)強化規劃實施。各地和省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考核機制,保障規劃分步有效實施。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并定期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