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日報訊(通訊員周亞茹 全媒體記者張廉)銷售20副鋼制手銬至湖北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天津市等地,非法獲利1080元。日前,老河口市男子易某因涉嫌非法買賣警用裝備,被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了解,2017年4月12日,老河口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了一起利用網絡買賣居民身份證的案件,并在聊天內容中發現了涉及買賣槍支、手銬、藥品等信息。
經過調查,老河口市男子易某是此案的關鍵人物。易某大學肄業后,在武漢一個小區租房做起了微商,主要銷售化妝品、鞋子、包包等。后來易某通過網絡銷售手銬、仿真手槍、居民身份證等。
易某通過自己的賬號發布銷售手銬、仿真手槍、居民身份證等信息,并通過網絡與中間人聯系,將購買手銬人的信息(收貨地址、姓名、電話號碼)發給中間人。中間人找到供貨商,由供貨商將手銬郵寄給購買人。隨后,購買人通過網絡轉賬給易某,易某從中抽取54元,再將其余款項轉給中間人。
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易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涉嫌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根據《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買賣手銬、腳鐐、警用抓捕網、警用催淚噴射器、警燈、警報器單種或者合計10件以上的和第六款非法經營數額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1000元以上之規定,易某已被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