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黑龍江省消防條例》和省委、省政府戰略部署,推動消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著力提升火災防控能力,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消防安全保障,特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二五”時期我省消防事業取得的顯著成績。
“十二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在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下,在社會公眾廣泛參與下,全省消防工作取得快速發展,較好完成了“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目標,為促進我省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不斷完善。修訂了《黑龍江省消防條例》,出臺了《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2〕52號)和《黑龍江省19類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導意見》(黑消安發〔2010〕13號)等政策文件,各級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聯合檢查、協調督辦、評價考核等工作機制規范運行,“網格化”“戶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穩步推進,各級政府消防安全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行業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
火災防控水平明顯提高。始終堅持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先后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大排查大整治”“除火患、保平安”冬春火災防控、夏季消防檢查等專項行動20余次,商(市)場、彩鋼板、外墻保溫、高層建筑、消防產品質量等專項整治40余次,消除了大量火災隱患,整治了一大批消防違法行為。“十二五”期間,全省累計檢查社會單位238.7萬家(次),整改火災隱患1024.3萬余處,提請省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1887家,整改銷案1747家,整改銷案率達92.6%。
公眾消防安全意識穩步提升。深入貫徹實施《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公通字〔2011〕20號),將消防宣傳納入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綜合治理和各類培訓教育內容,組織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應急疏散演練等活動20萬余場(次)。利用廣播電視、戶外視頻、電子屏幕播放消防知識1.2億余條(次)。深入開展了巡回消防知識宣講活動,發放消防宣傳材料850萬余份,組織消防隊站開放3.1萬余場(次),消防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顯著提升。
滅火救援能力顯著增強。成立了省、市、縣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了1支省級應急救援機動作戰大隊、1支戰勤保障大隊、1支消防搜救犬中隊,建立了滅火救援攻堅組452個,培養攻堅組隊員1808人。建立健全了“防消聯勤”長效機制,形成119、110、120、122四臺資源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省、市、縣三級全部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投訴查處率達100%。“十二五”期間,全省共接處警10.05萬余起,其中火警5.6萬余起,救援4.45萬余起,出動消防車輛22.8萬余臺(次)、指戰員107萬余人(次),搶救、疏散被困人員6萬余人,保護財產價值54億余元。
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建、改建、擴建和維修消防隊站168個,新建培訓基地6個,新增消防車輛619臺,購置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達21.8萬余件(套)。全省現有消防車輛2432臺,消防器材裝備33.45萬件(套)。
(二)“十三五”時期我省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省消防事業發展與進步成效明顯,但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進程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火災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一些制約消防事業發展的基礎性、體制性、瓶頸性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性解決。
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仍需加強。一些基層組織和社會單位抓消防工作缺少主動性,“網格化”管理形同虛設,有的甚至無人抓、無人管、無保障;部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到位,檢查督促整改隱患力度較弱,行業部門間聯合監管、聯動執法、溝通協調的積極性不夠;有的社會單位主要負責人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主體責任不落實,工作標準不高、責任不清、措施不力,參與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糾安全隱患、積極預防火災風險的意識能力與現代社會管理要求不相適應。
公共消防基礎建設仍有缺口。一些縣(市)消防規劃不夠完善,可操作性、針對性不強,消防站和消防水鶴建設仍有大量缺口,消防水源建設推進緩慢。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不夠均衡,經費保障落實難,合同制消防員招收數量與實際需求存在差距,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滅火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企業專職消防隊成萎縮趨勢,志愿消防隊伍受體制、機制、經費和社會環境等因素限制尚未形成規模。
消防裝備配備及基礎訓練設施建設仍有不足。現有消防車輛裝備與不斷發展變化的滅火救援需求不相適應,缺少具備破拆功能的大型特種專業機械設施,大功率多功能主戰消防車、滅火藥劑運輸車、照明消防車、化學救援車等各類消防專用車輛和遠程供水系統缺口較大。消防基礎訓練設施建設步伐較慢,各市(地)普遍缺少消防綜合訓練基地和配套的煙熱訓練室、化工堵漏裝置等模擬訓練設施,制約了專業化、模擬化、實戰化訓練工作的開展。
公眾消防安全意識仍待增強。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群眾消防安全意識較為薄弱,缺乏火災預防、逃生自救、查改隱患等消防安全常識。社會化的消防宣傳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有關部門、社會單位、主流媒體的消防宣傳職責落實不夠到位,缺少支持消防公益宣傳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強化綜合治理,主動將消防工作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謀劃推進,主動破解消防事業發展難題,著力夯實消防安全工作基礎,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滿意度,持續保持火災形勢整體穩定,為維護全省社會大局穩定和促進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革創新。把消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置于全省經濟發展大局中謀劃實施,在積極創新社會消防安全治理體系上下功夫。著眼全省消防工作實際,運用法治思維,優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服務質量。深入推進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全力構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火災防控體系。
2.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緩慢、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突出、公眾消防安全整體素質不高等難題,科學分析深層次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措施,真正解決制約我省消防工作發展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實現消防事業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統一。
3.堅持統籌兼顧。科學開展火災風險評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設施,積極推進消防隊站、道路、水源、裝備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扎實開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教育,突出夯實消防安全基礎,提升火災防控整體水平。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實現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全面建立,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全面達標,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基本匹配,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高,抗御火災和其他特殊災害事故的整體能力不斷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增強,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極大改善,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災形勢持續保持穩定。
三、重點任務
(一)提高火災防控水平。
1.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堅持依法治火,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消防工作責任體系,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明確各級黨委政府、行業部門、綜合監管部門、社會組織的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黑龍江省消防工作考核辦法》(黑政辦發〔2013〕37號),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探索建立行業系統部門間的定期通報制度。
2.改善城鄉消防安全環境。探索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基層消防工作責任,明確鄉鎮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的實體機構,推動有條件的鄉鎮建立專門機構,夯實城鄉火災防控基礎。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綜治部門基礎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推動鄉鎮(街道)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標準,2016年全省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按照50%的比例實現規范化管理,2017—2020年,全省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分別按照70%、90%、95%、100%的比例,逐步實現規范化管理。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進一步增強城鄉抗御火災的能力。
3.加強消防法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修訂情況,結合我省消防工作實際,修訂《黑龍江省消防條例》。深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2016年版)的通知》(黑政發〔2016〕31號),在推進消防執法規范化建設進程中,建設應用“互聯網+消防政務服務”平臺,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評,逐步實現生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查詢。全面使用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開展消防執法工作。
4.深化消防產品質量監管。質監、工商、住建、消防等部門要加強消防產品質量及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在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檢查和監管,質監部門每年對納入強制認證的消防產品生產環節開展檢查,工商部門有計劃開展流通領域消防產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消防部門每年開展使用領域消防產品地方性抽查,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5.規范和提升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水平。推進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由臨時資質向正式資質平穩過渡。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資格管理事項全部納入省政府政務服務網,實現“互聯網+消防技術服務許可”。積極培育社會消防技術力量,注冊消防工程師及具備消防行業特有工種中級以上職業資格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每年至少遞增10%。建立健全執業監督、行業自律等管理機制,鼓勵扶持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增強企業實力,提高服務水平,力爭有2家至3家企業達到國家一級資質。
6.修編和落實城鄉消防規劃。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總體目標,結合城鄉總體規劃,及時組織編制和修訂消防專項規劃。到2017年,市(地)、縣(市)、重點鎮全部完成消防規劃修編工作,建制鎮應編制消防規劃或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到2020年,市(地)、縣(市)及建制鎮消防規劃全部通過本級政府審批。
7.創新消防監管機制。改進消防安全治理方式,健全經常性檢查與適時專項行動相結合的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改進消防監督檢查模式,重點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制度,強化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教育培訓“四個能力”建設。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組織實施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保安、消防控制室人員和消防控制室責任落實專項計劃。實行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的消防監督抽查制度,督促引導火災高危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探索建立區域內單位消防聯防協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經驗交流、消防安全互查、聯合滅火演練活動,提高區域火災防控水平。2017—2020年,全省市級以上城市的商業區、旅游區、開發區等重點單位集中區域分別按照50%、70%、90%、100%的比例逐步建成消防安全聯防協作組織。
8.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運用“互聯網+”思維創建和拓展消防宣傳及服務平臺。2017年,充分融合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打造消防宣傳品牌節目,依托移動信息服務平臺錄入全部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從業人員、志愿者等目標人群信息,廣泛發動社會大眾關注消防微信平臺,定期推送培訓性、警示性、提示性宣傳教育常識,推動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網站工作以及各行業部門消防宣傳職責的有效落實;2018—2020年,逐步推動消防宣傳網絡覆蓋社區、農村和弱勢群體,全省關注平臺人群穩步維持在300萬人以上。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門根據《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相關要求,切實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實行監督管理。2017年,各級政府將社會消防培訓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各行業部門及社會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責任,消防部門依托各高校師資力量和互聯網站,建立遠程消防安全教學模式,打造“消防宣傳教育云平臺”,實現在線視頻培訓功能。“十三五”期間,通過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大培訓,力爭受訓人員總數達到1000萬人(次)。
(二)著力提升滅火救援能力。
1.加強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見》(黑發〔2015〕13號),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環境保護(檢測)、氣象、地震等部門參與的滅火與應急救援社會聯動體系,完善應急預案,明確部門職責,做好災情研判預警、人員配置、裝備配備、業務培訓等方面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會商協作等工作機制,每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聯席會議,分析研判應急救援形勢,明確工作任務,并提出加強工作的意見和措施;每年組織、督促成員單位至少開展2次滅火救援應急演練。推動滅火救援專家組建設,到2017年底,全省市級以上城市成立由石油化工、建筑結構、滅火救援、環境監測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到2018年底,全省各縣(市、區)均成立專家組;到2019年底,建立符合實戰任務需求、切實發揮決策輔助作用的專家組隊伍體系,全面提升災害處置的專業化水平。
2.加強實地熟悉和實戰演練機制建設。建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信息報送制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積極協助消防部門定期開展實地熟悉、實戰演練和修訂完善數字化滅火救援預案等工作。針對易造成人員傷亡、巨額財產損失、處置難度大、災害事故風險高的區域或地區,建立滅火與應急救援災害事故研判與評估機制。各級消防部門對轄區內標志性高層建筑、復雜地下工程、城市大型綜合體和石油化工企業、大型糧食儲存加工場所每年至少進行1次實地熟悉,分級組織開展實戰演練。
3.提升專業隊伍實戰能力。依據公安部消防局《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規定》(公消〔2014〕165號),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不同類型災害等級力量調派方案和作戰編成,全面實行“一鍵式”調派,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加強對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城市綜合體等特殊火災撲救的技戰術研究。推動專業化滅火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2017—2019年,依托哈爾濱市組建破拆排煙、地鐵(地下工程)和高層滅火救援專業隊,依托齊齊哈爾市組建供水保障專業隊,依托大慶市組建石油化工滅火救援專業隊,依托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組建大型城市綜合體滅火救援專業隊。到2020年,全省建成破拆排煙、供水保障、石油化工、地鐵(地下工程)、高層和大型城市綜合體滅火救援等6支重型編隊和12支輕型編隊,滿足復雜環境下作戰任務需求。加強特勤隊伍和戰勤保障隊伍建設,探索滅火救援中大型工程機械應用及編成方法。加強滅火、救援、防護、偵檢、洗消等特種器材及泡沫、干粉等高效滅火藥劑儲備,增加大功率、大流量、遠射程的車輛裝備、遠程供水系統和滅火機器人的配備。落實社會聯勤保障機制,確保能夠快速調運、保障有力。組織開展執勤中隊干部指揮能力考評,逐步推行持證上崗。堅持科學施救,規范安全作戰程序和滅火救援現場秩序,做到一般火災快速撲滅、重特大火災攻堅克難、特殊災害事故科學處置。
4.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2014〕10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專職消防隊隊站建設,全面落實政府專職消防隊和企業專職消防隊隊站建設標準、裝備器材配備標準和人員配備標準。進一步規范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屬地化管理,加強業務指導,完善火災撲救政府補償機制,提升隊伍戰斗力。督促應建而未建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完成隊站建設。協調民政、人社、衛生計生等部門落實消防隊員工傷保險、醫療救治、表彰獎勵、撫恤安置等政策。逐步將政府、企事業專職消防隊員職業技能鑒定納入消防工作范圍,并明確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建設任務及職責分工。2017—2019年,全省每年新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員900人;2020年,新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員800人;2017—2020年,全省每年計劃新發展消防文員450人。
因地制宜建設鄉鎮農村志愿消防隊和村屯消防執勤點,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夯實基層消防安全基礎。全面貫徹公安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積極促進志愿消防隊伍發展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2〕61號),加快推進志愿消防隊伍建設,提供站舍營房和裝備器材。到2017年底,全省除應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鄉鎮外,剩余所有鄉鎮按照標準建成有人員、有裝備、有站舍、有經費的志愿(兼職)消防隊,常住人口超過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建立有志愿人員和基本消防裝備器材的志愿消防隊,并依托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務功能。到2020年,全省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應當結合實際建立規模適中的志愿消防隊。
(三)加強公共消防基礎建設。
1.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設。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2018年前,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市及所屬縣(市)主城區消防站建設,已經納入當地政府建設規劃的,開工并按標準建設;2020年前,其他城市及所屬縣(市)的消防站建設,已經納入當地政府建設規劃的,開工并按標準建設,以滿足滅火救援的實際需求。石油化工企業、大空間大跨度建筑、高層建筑、地下交通樞紐以及地下空間密集區域等火災高危險單位集中區域宜增建小型消防站,或在火災危險性較大的人員密集場所設置消防執勤點。
大力推進微型消防站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號)要求,力爭到2017年底,70%的重點單位、50%的街道和社區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18年底,90%的重點單位、70%的街道和社區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19年底,95%的重點單位、85%的街道和社區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20年底,所有重點單位、街道和社區建成微型消防站。
2.加快消防培訓基地、戰勤保障基地和戰勤保障大隊建設。2017年,依托哈爾濱市消防實訓基地建設完成功能完善、設備齊全、現代化的省級消防綜合訓練基地,佳木斯、伊春、雞西、鶴崗、七臺河等市全面啟動消防培訓基地建設,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牡丹江、綏化、雙鴨山、大興安嶺等市(地)基本完成消防培訓基地訓練設施配備任務,牡丹江、雞西、鶴崗、七臺河等市全面啟動戰勤保障大隊建設;2018年,伊春市啟動戰勤保障大隊建設,依托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市消防戰勤保障大隊成立4個省級戰勤保障基地。各市(地)政府(行署)應組織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或聯儲代儲機制。
3.加強消防車輛、器材裝備配備。各市(地)要制定滅火救援裝備、搶險救災裝備及消防監督執法、火災事故調查、消防宣傳教育等裝備的配備計劃并推動實施。加強多功能城市主戰消防車、搶險救援消防車、大流量消防炮等高性能裝備配備和滅火劑儲備,到2018年,各市(地)完成60%以上消防救援裝備的配備更新,60%以上特勤消防站、50%以上普通消防站完成消防搶險救災裝備配備任務,消防監督與消防宣傳教育裝備配備達標率60%以上;到2020年,全部完成消防救援裝備建設任務。
根據滅火救援實際需要,到2018年,推動哈爾濱市配備較強機動性的輪式裝載機、輪式推土機、牽引式平板運輸車、大功率履帶式挖掘機等9—12輛,齊齊哈爾、大慶市配備6—8輛,其他市(地)配備3—4輛。
加強遠程供水系統配置,到2018年,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市各配置1套遠程供水系統,到2020年,全省各市(地)至少各配置1套遠程供水系統。
4.加強消防水源建設。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與給水管道、計量設施等市政給水系統應同步規劃、設計、建設與使用。設置市政消火栓應當采取防凍措施,有條件的地區道路兩側市政消火栓宜交錯布置。在設有直徑200毫米(DN200)以上的城市供水管道的區域應設置消防水鶴。利用市政給水系統作為消防水源時,應當保障供水高峰時段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壓要求。利用井水等地下水源和江河湖水庫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設置取水設施和確保供水可靠性的技術措施。無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給水系統為間歇供水或者供水能力不足、為枝狀管網以及地震設防地區和有需求的高速公路封閉區內,應當建設市政消防水池等儲水設施。各地要加大市政消防供水設施補建力度,到2017年,市(地)、縣(市)及建制鎮要補齊市政消防水源“欠賬”,確保基本達到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實現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到2020年,市(地)、縣(市)及建制鎮市政消防水源建設全部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5.加強消防職業保障。進一步提升消防經費保障水平,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著重提高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隊伍裝備建設和消防科技經費的投入,推動全省消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大力加強現役消防部隊官兵公寓住房建設,到2017年,全省現役消防部隊公寓住房保有量達到滿足隨軍條件官兵編制人數的50%。深入貫徹落實《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建立健全消防員職業健康專項經費保障機制。
(四)加強消防科技與信息化建設。
1.加強消防技術研究。科技部門要將消防科學技術研究納入科學發展規劃和年度科研計劃,建立消防科技支撐體系,提升消防科技創新能力,研發高質量成果,更好地服務消防實戰。加強消防監督、消防產品監督管理、火災事故調查等專業人才庫建設,提升消防專業技術人才整體水平。加強消防科技合作與交流,與國內消防機構、科研單位、消防企業建立長期互通關系,及時掌握前沿消防科學信息,合作研發消防科技項目,共同推動消防科技發展。重點開展城市火災、高層和地下建筑等特殊火災預防與控制技術、城市火災危險等級區域劃分和抗御火災綜合技術體系等基礎項目研究。
2.加強消防信息化建設。完成全省消防部隊4G無線圖傳系統和數據災備中心建設。逐步將消防信息資源庫納入省政府信息資源建設整體方案,實現與各警種、與政府各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將城市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納入綜治平臺同步建設,實現“智能”報警。升級全省接處警子系統及指揮調度系統功能,全面應用移動指揮終端,提高接處警和調度指揮效能。推動建立消防數據中心,開展消防大數據分析研究和應用,逐步實現主要消防裝備動態管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安全狀況全方位評估。按照石化、高層、地下建筑、超大綜合體火災和地質性災害應急救援通信裝備建設要求,完善全省滅火救援現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
四、規劃實施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政府統一領導的消防工作責任制,切實把消防事業發展納入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平安黑龍江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領域統籌推進。充分發揮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能作用,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定期會商規劃實施相關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合力推動落實。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依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確保責任到崗到人。要充分發揮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協調督導作用,全力推進本市(地)“十三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
(二)強化保障措施。強化政策支持,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制定出臺配套的規劃、標準和管理規定,確保任務分工有效落實。強化宣傳,公安消防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規劃,促進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規劃實施的濃厚氛圍。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優勢,依托課題研究等方式提高規劃實施的科技含量。
(三)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督促檢查機制,定期對省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市(地)落實規劃情況開展督查;建立政府部門聯動機制,定期通報規劃實施情況,分析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推進落實的具體措施。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各級政府要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市級規劃、縣級年度實施計劃,省政府將適時組織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并將評估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