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陜西省消防能力建設提振計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關于陜西“追趕發展、跨越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對標《陜西省消防能力建設提振計劃》部署要求,遵循“筑牢社會基礎、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實戰能力”發展思路,圍繞建設“全省先進,陜南一流”的消防能力的總目標,以夯實各級各部門消防工作責任為核心,加快適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步伐,不斷增強落實追趕超越要求的使命感和責任擔當,努力改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滅火應急救援裝備相對滯后現狀,扎實解決制約消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切實加強全市公共消防基礎建設,適應新形勢下社會消防安全需求,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綜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災防控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推動全市消防事業實現追趕超越發展,為建設幸福商洛營造平安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
通過實施《商洛市消防能力建設提振計劃》(以下簡稱《提振計劃》),全市消防工作實現“一年打基礎,兩年上臺階,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的總體目標。一是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達到標準化。完成全市城鄉消防規劃編制;新建239個市政消防栓;建成市消防戰勤保障大隊和消防物資儲備庫;建成商州區和商丹園區2個消防站,全市20個衛星消防站,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30%街道社區的微型消防站;完成市縣區消防滅火救援指揮平臺、音視頻綜合集成建設、數字無線通信網、視頻會議系統升級改造。二是優化升級,各類消防救援器材裝備達到現代化。全市采購通信指揮車1輛、5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輛、防化消防車1輛、風暴排煙消防車1輛、強臂破拆消防車1輛、供氣消防車1輛、通信器材運輸車1輛、25噸供水消防車2輛、炊事車1輛、宿營車2輛、消防偵檢機器人1個、排煙機器人4個、滅火機器人6個,采購一批消防員新型安全防護類和通訊類裝備,消防救援手段進一步增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整合各種社會消防資源,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達到高效化。全市構建“公安現役消防站+政府專職消防站+衛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級滅火力量體系。通過“三化”建設,不斷增強全市抗御火災和應急救援能力,繼續保持社會火災形勢持續平穩,有效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礎建設
1.編制消防規劃。2017年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任務。其中,6月底前,市規劃局會同商州區負責完成《市區消防規劃》修訂,各縣政府完成城區消防規劃的制定或修訂,完成巡檢鎮、商鎮、棣花鎮、趙川鎮、金絲峽鎮、高壩店鎮、漫川關鎮、云蓋寺鎮、永樂鎮、下梁鎮、鳳凰鎮等全國重點鎮消防規劃制定任務;年底前,各縣區政府完成其他建制鎮(辦)《城鄉消防規劃》的制定工作,或按照國家標準在鎮(辦)總體規劃中專項明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等基本要求。
2.推進消防站建設。(1)加快公安現役消防站建設。2017年完成商州區、商丹園區消防站主體工程,2018年6月前正式投勤。2019年8月底前,丹鳳、山陽、柞水縣落實專職消防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2)全面推進建制鎮專職消防站建設。2017年8月底前,丹鳳縣棣花鎮、商南縣金絲峽鎮、山陽縣漫川關鎮、鎮安縣云蓋寺鎮和柞水縣鳳凰鎮等5個全國重點鎮按標準建成專職消防站。2018年8月底前,全市城鎮建成區面積4-5平方公里的鎮完成政府專職消防站建設任務。2019年8月底前,全市城鎮建成區面積3-4平方公里的鎮完成政府專職消防站建設任務。(3)合理建設衛星消防站。在消防救援處警任務繁重區域內,現有消防力量難以及時處置的,依托公安現役消防站和政府專職消防站,建立規模適度(不小于1個戰斗班組的執勤力量)的衛星消防站,擔負處置小火災、控制火災發展和其他災害事故早期處置任務。2017-2018年,全市建成衛星消防站20個。其中,2017年建成11個衛星消防站(商州、洛南、商南、山陽各2個,丹鳳、鎮安、柞水各1個);2018年建成9個衛星消防站(丹鳳、鎮安各2個,商州、洛南、商南、山陽、柞水各1個)。(4)全面建設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單位已有的消防組織,在城市社區和具有一定規模或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劃定最小滅火單元,建立相應的指揮調度體系,達到“滅早、滅小、滅初期”的目標要求。2017年8月底前,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30%街道社區建立微型消防站。
3.完善戰勤保障體系。2017年,建成市級戰勤保障大隊;2018年,建成市級消防物資儲備庫。
4.加強消防水源管理。2017年底前,市、縣區根據《陜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規定》,市本級市政消防栓的新建、改建和維護保養等工作由市城管局負責,商州區政府配合;各縣區政府、商丹園區管委會根據各自實際,按照相關標準明確本級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建設和管理責任主體;單位自建、居民住宅區配建的消防水源,由管理單位負責按照相關標準建設和維護。遵循統籌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的原則,建設與城市擴展相適應的市政消火栓,基本達到有圖片、有地址、有編號的“身份證”式管理要求。2017-2019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39個。其中,2017年完成139個(洛南、商南各32個,商州、丹鳳、山陽、鎮安、柞水各15個);2018年完成50個(洛南、商南、山陽縣各10個,商州、丹鳳、鎮安、柞水縣各5個);2019年完成50個(商州、丹鳳、鎮安各10個,洛南、商南、山陽、柞水縣各5個)。
5.加強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建設。建設信息化滅火救援指揮平臺,實現滅火救援指揮控制實時化、通信手段多樣化、信息多元化、輔助決策科學化、指揮終端智能化、勤務保障可視化,全面提升應急救援指揮效能(附件1)。
(二)加快消防裝備建設
1.配備新型安全防護類、通信類和消防員防護裝備。為各級消防員配備快速充氣呼吸器、新型防護服等高性能個人防護裝備,提升消防員個人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標及合同簽訂工作。加強個人防護裝備保養設施建設,2017年完成市級通信車輛和裝備、呼吸器充氣室、維修室和檢測站“兩室一站”建設。2018年建成配套的防護裝備清洗、校驗、維修、標定等設備設施(附件2)。
2.配備高精尖消防救援裝備器材。按照《提振計劃》要求,結合我市境內高層建筑、城市綜合體、隧道山岳救援特點,重點配備消防機器人等高精尖器材裝備、25噸供水消防車和滿足較長時間戶外救援的戰勤保障類消防車,提升救援裝備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強整體滅火作戰攻堅能力。2017年至2019年,我市新建的20個衛星消防站各配備2輛高效高壓噴霧消防車。2017年,市級配備1個消防排煙機器人、2個消防滅火機器人、4個暴風雪泡沫炮;2018年,市級配備1輛5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輛風暴排煙消防車、1個消防偵檢機器人、1個消防排煙機器人,商州區和商丹園區各配備1輛25噸水罐消防車,山陽縣和鎮安縣分別配備1個消防排煙機器人,洛南縣、商南縣和柞水縣分別配備1個消防滅火機器人;2019年市級配備1輛防化洗消消防車、1輛強臂破拆消防車、1個消防無人機、1輛供氣消防車、2輛宿營車和1輛炊事車,山陽縣配備1個消防滅火機器人。上述裝備配備分別于當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標及采購合同簽訂工作。
3.強化裝備器材精細化管理。加強執勤車輛、個人防護裝備、滅火和搶險救援裝備器材動態管理,對裝備器材使用情況、安全性能進行實時監測并建立臺賬。對超期服役的車輛器材裝備和損壞且無法維修的器材裝備立即做報廢處理,對即將到達服役年限的車輛器材裝備和需要備份的器材裝備要提前一年做好計劃,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報省公安消防總隊審核備案。
(三)加快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
1.建立健全四級滅火力量體系。遵循“覆蓋城鄉、專兼結合、防消聯勤、管滅并重”的原則,嚴格落實陜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四級消防力量聯勤聯訓工作指導意見》,構建“公安現役消防站+政府專職消防站+衛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級滅火力量體系,建立健全滅火救援聯動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全域覆蓋、處置高效的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提高消防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強區域性專業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結合我市特點,以市公安消防支隊為依托組建輕型地震應急救援隊伍;以市公安消防支隊直屬特勤中隊為依托,組建高層建筑火災、公路隧道火災、山岳救援和水上搜救等四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各縣區現役消防站為依托,組建各類災害事故處置專業應急救援分隊。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裝備物資保障。
3.加大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力度。市、縣區兩級要加大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力度,補充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力量,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依法訂立勞動合同,逐步淘汰勞務派遣。實現2018年全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總數達到419人,消防文員達到60人(附件3)。同時,按照省編辦、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骨干力量建設,將符合條件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通過公開招聘等方式逐步納入事業編制序列進行管理。專職消防員隊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培訓,參加中國消防協會主辦的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相關證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全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持證上崗率逐年應不低于20%、50%和8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政府是《提振計劃》實施的責任主體,建立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公安消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將消防基礎建設、消防裝備建設和消防力量體系建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安全保障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定期會商解決消防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二)加快推進,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做好實施《提振計劃》的有關協調工作,發改、財政、城管等部門負責落實建設項目經費保障,民政、人社、編辦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落實政府專職消防員編制、待遇等事項。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提振計劃》順利實施,按期完成。
(三)落實資金,強化保障。各級消防裝備經費按照“省級配套、市縣按比例分擔”的原則,按照《提振計劃》要求,全市裝備經費三年總投入6826萬元,其中省級投入3226萬元,市本級按照配額投入1000萬元,縣區按照配額共投入2600萬元,其中商州區投入500萬元,其余六縣和商丹園區各投入300萬元。市本級、各區縣2017年至2019年按年度投入經費分別不少于總額的45%、35%和20%。市公安消防支隊統籌制定詳細的年度建設計劃,市財政局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隊年度計劃實施進度撥付建設資金(附件4)。
(四)加強督導,狠抓落實。市政府將《提振計劃》落實情況列入專項督查,定期不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實施不力、不按要求推進或未按時限要求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責令整改落實。2016年,市委、市政府已將消防工作納入全市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各縣區也要將《提振計劃》實施情況納入目標責任考核,以考核促工作,確保消防能力提振建設各項任務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