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十三五”時期泰州市消防事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十三五”社會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和《泰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基礎
“十二五”期間,全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統籌城鄉發展,整合社會資源,創新消防管理,夯實基層基礎,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斷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十二五”主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消防重視程度不斷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逐步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得到加強。以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的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持續開展,建立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機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落實單位主體責任,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不斷加強,社會消防安全狀況逐步好轉。對重要場所、重大活動、重點季節的消防安全保衛不斷強化,有效預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十二五”期間,全市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22次,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121個。全市共發生火災10余萬起,未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
消防法制建設得到加強。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全社會消防法律意識持續增強。出臺《泰州市市區消防水源設施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公共消防安全基層基礎法制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公共消防安全法治保障能力和社會消防治理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進一步形成。各級政府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制定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基層消防安全組織,推行網格化管理,完善落實政策保障、經費投入和考核獎懲機制,有效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能作用。部門、行業系統強化消防安全監管,推進消防行政審批改革,落實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制度。社會單位主體責任有效落實,“四個能力”建設和標準化管理不斷加強。推行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2000余人通過了消防職業技能鑒定。
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不斷增強。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優化滅火應急救援網絡和戰勤保障體系,建設模擬訓練設施。強化公安消防隊和政府專職消防隊正規化、專業化建設,全市共征招266名政府專職消防員,306名政府兼職消防員,建有一、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伍12個,隊員149人,執勤消防車32輛、手抬機動消防泵18臺;建有三級政府專職消防隊伍63個,隊員306人,消防水罐車23輛,細水霧消防車10輛,其他車輛(三輪摩托車、四輪摩托車)39輛,手抬機動消防泵58臺。更新消防車輛40輛、消防裝備器材6831件(套)。 “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2.5萬次,成功處置2013年“8.15”明浩新能源、2015年“2.23”梅蘭化工、“5.27”春蘭倉庫等有影響的火災爆炸事故。
公共消防設施持續改善。推進城鎮消防規劃制(修)訂工作,3個縣級市、79個鄉鎮全部啟動專項消防規劃或專篇編制工作。出臺《泰州市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規定》,新建市政消火栓4000余個。針對城市不同水域、地況特點,固移結合試點建設多種形式的取水設施,制定出臺《消防取水設施建設標準》,形成以市政消火栓為主體,以各類車泵取水平臺、取水井、取水船舶等為補充的8類城市消防供水保障體系。
消防宣傳教育不斷深入。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深化消防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普法教育、義務教育等內容,常態化、多樣化、公益化的消防宣傳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建成國家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個,國家級、省級“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2所,開設消防官方微博、微信7個,消防志愿者超2萬人。
科技信息化支撐作用穩步提升。消防信息化建設加快發展,完成與省消防總隊百兆聯網和消防基層大(中)隊155兆指揮調度網建設,逐步完成執勤中隊通信室監控、營區高清監控、高清電視電話會議系統、POC手機、首車智能車載終端、政府專職隊接處警終端以及圖像語音綜合管理平臺建設,開展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建設。
(二)面臨形勢
“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消防工作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局面在短期內仍難以徹底改變,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仍然薄弱。一是公共消防設施有待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消防設施覆蓋率普遍較低,部分地區市政消火栓缺失、損壞、維護保養不到位現象較為突出,特別是化工集中區、工業園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不到位,難以滿足消防安全需要。二是消防滅火用水保障尚顯不足。市政給水建設滯后于消防作戰需求,管網供水總量有限,消火栓出水流量不能滿足城市主戰車用水量,天然水源取用受環境影響較大。三是消防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和監管合力尚未全面形成。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尚需進一步深化,事中監管、事后追責的新機制還沒有建立。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自我管理能力不強的問題較為普遍。四是消防滅火救援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全市消防車輛裝備建設地區差異較大,處置石油化工等大型特殊災害事故的高精尖車輛裝備配備不足、質效較低,專業人才缺乏,消防裝備維修保養能力有待提升。
“十三五”時期,是泰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和建設“四個名城”的關鍵時期,這一時期對消防事業發展不僅是挑戰也是機遇。一是經濟和社會發展對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全市經濟發展方式正在加快改變,新的增長動力正在形成,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須以更高姿態和更嚴標準積極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二是人民群眾對消防工作提出新期待。隨著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安全保障和公權力透明規范高效運作的心理預期更加強烈,這就要求消防工作必須改革創新,提供更加優質消防服務,創造更加可靠的消防安全環境。三是法制建設對消防工作提出新任務。依法治火是落實依法治國的具體表現,這就要求必須構建系統完備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建立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消防行政執法制度,嚴格消防執法監督行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消防執法工作的滿意度。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全市“三大主題工作”,堅持多方參與、合作共享、風險共擔,創新管理理念、機制體制、方式手段,完善社會應急聯動機制,提升滅火救援能力水平,全方位構筑立體化社會火災防控體系,保持全市火災形勢平穩,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泰州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現代化公安消防鐵軍持續打造,滅火應急救援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消防力量和車輛器材裝備建設不斷強化,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
2.具體目標
——火災形勢保持平穩。不發生重特大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遏制較大亡人火災,減少一般火災,全市火災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落實。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全面構建以黨委、政府、部門、行業、市場主體單位、社會組織、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公民“八位一體”責任制為主的公共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社會消防治理水平不斷提升。完善地方消防法制體系,深化基層網格化管理,廣泛應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全面建成適應形勢發展、體現時代特征、富有泰州特色的社會化火災防控體系。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創建,其中火災高危單位90%達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80%達標。
——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持續增強。應急救援指揮體系不斷完善,聯動高效,裝備滿足實際需要。積極爭取現役消防編制員額,新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員額不少于453人、消防文員員額不少于69人。
——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全市所有全國重點鄉鎮消防規劃編批率達100%,其余建制鎮全部編制消防專項規劃(或消防專篇)。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000個,城市建成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消火栓建有率不低于95%。制定《消防取水設施建設標準》,針對城市不同水域、地況特點,固移結合建設各類車泵取水平臺、取水井、取水船舶、消防供水管道和移動供水泵組等取水設施。
——公眾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公眾普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基本掌握火災自防自救知識和技能,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意識明顯提升,消防常識知曉率達85%,公眾消防安全感達93%。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消防安全社會治理水平
完善消防法規標準體系。加強地方消防法規制度建設,針對泰州火災特點和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制定出臺消防工作政府規章,制訂消防專職隊伍建設、化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等規范性文件。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明確并細化消防工作責任,制訂消防工作責任清單,明確失責追責標準、程序。發揮各級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完善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消防違法行為抄報移送、火災隱患聯合整治、滅火搶險救援應急聯動等工作制度,加大消防考核力度。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火災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明確認定標準和處理尺度,加大“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案件辦理力度。
完善基層消防工作組織。按照“職責清晰、標準明確、人員落實、保障到位”要求,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體系建設,將網格化消防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平臺,落實消防網格工作人員和工作標準,經濟發達地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統一招聘消防網格工作人員。推進重點區域消防工作聯防聯治,2016年重點區域聯防聯治組織建成率達到20%,2017年達到50%,2018年達到80%,2019年達到98%。推進重點單位、街道和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2017年,80%的重點單位、60%的街道和社區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所有重點單位、街道和社區全部完成建設任務。按照建成一家,投入實體化運作一家的原則,加強區域聯防組織和微型消防站建、管、訓、養、用,有效提升社會基層末端火災防控和處置能力。
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創建,其中火災高危單位90%達標,消防安全重點單位80%達標。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人員執業能力建設,將消防工作納入單位安全總監崗位職責,推動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列管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逐步配備注冊消防工程師,固定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建(構)筑物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率達100%。推進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將消防安全納入行業系統單位等級評定、綜合考評等內容。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推行火災公眾責任險,鼓勵單位投保其他以防范火災為主要目的的保險險種。進一步將火災隱患等消防安全內容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源頭管理。推進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以及審圖機構消防安全責任。持續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完善重大火災隱患舉報、督辦、整改和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依法嚴肅查處消防違法行為。依托中小學、村(居)委會,建立多戶聯防、鄰里守望等工作機制,完善空巢獨居老人、失能失智人員等特殊群體的消防安全服務體系。跟蹤養老、民宿、休閑觀光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中的消防安全問題,落實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措施。在居民家庭、小作坊、“三合一”等場所,推廣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火災防范技術。
強化消防宣傳教育。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深化消防宣傳教育“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網站”,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普法教育、義務教育等內容,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配齊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形成常態化、多樣化、公益化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各市(區)配備消防宣傳車,以社會單位樓宇視頻、站臺廣告為依托,建成消防安全宣傳網絡,開設消防官方微博,制作消防訪談,形成線上線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宣傳態勢。
發展社會消防專業力量。發揮消防行業組織作用,推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遵守執業準則等行業規范,引導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托管(咨詢)公司、消防培訓機構等社會消防組織加強自律管理。
(二)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加強區域消防安全風險評估。依據《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加強消防事業發展水平的監測評估。根據區域(場所)消防安全評價導則,推進危險品集中區、區域性火災隱患、高層建筑、大型城市綜合體、地下空間、軌道交通、綜合交通樞紐、文物古建筑等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要場所消防安全評估。貫徹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標準,落實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整治和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風險。
編制落實城鄉專項消防規劃。以產城融合為導向,加強城市消防規劃管理,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制。按照國家規劃發展成為小城市的經濟發達鎮及時按照城市消防安全要求編制實施消防專項規劃。2017年,建制鎮全部完成消防專項規劃制(修)訂工作。根據區劃調整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完成各級消防專項規劃的修訂。
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鄉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建設,解決消防給水管道因水量、壓力不足達不到管網供水要求的問題,確保市政消火栓完好。各市(區)充分利用天然水體作為消防水源,并結合城市及農村供水、水利建設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設消防取水碼頭、遠程供水泵組取水平臺、消防泵取水平臺、固定供水管道、取水井、取水船舶、移動供水泵組等多種形式的消防取水設施,樹立消防水源標牌,填補消火栓供水范圍之外的空白區域,提高全市消防供水能力。
提升綜合應急救援水平。各市(區)政府構建宣傳、公安、消防、民政、安監、衛計委、交通、環保、氣象等相關職能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等單位參與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健全災害事故處置專家庫、預警信息共享、應急物資保障、聯勤聯動等應急救援響應機制,明確災害響應級別,各市(區)每年組織開展2次以上應急救援聯合演練。2016年,建立市、市(區)二級聯合指揮部,構建救援物資信息共享機制;2017年,制定完善政府相關聯動部門聯合指揮預案;2018年,各級政府、部門按照預案落實應急響應機制。
加強消防隊站建設。不斷優化站點布局,及時新建、改建消防站。全部年出警數連續2年達到全省平均水平2倍的鄉鎮(街道),增建政府專職消防隊。在現有消防隊有效保護范圍外的面積超過10平方公里或居住人口10萬以上的鄉鎮,建成一級政府專職消防隊。全國重點鎮、面積超過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萬以上的鄉鎮,建成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應建消防站數量,推進總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的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
表1“十三五”時期泰州市消防站建設任務
消防站名 |
消防站級別 |
消防站選址 |
用地規模 (m2) |
建設狀況 |
責任區面積 (km2) |
海陵工業園區消防站 |
一級 |
京泰路東側、迎春東路北側、泰東路西側 |
15960 |
2016年 |
8.9 |
藥城東部 消防站 |
一級 |
東風路與人民北路交叉口東側 |
7100 |
2017年 |
8.0 |
城西消防站 |
一級 |
迎春路江洲路 交叉口南側 |
16500 |
2017年 |
6.1 |
臨港經濟園消防站 |
一級 |
環城東路高永路交叉口北側 |
5600 |
2018年 |
10.2 |
姜堰經濟開發區東區 消防站 |
一級 |
陳莊東路與G328交叉口東側 |
4800 |
2019年 |
11.4 |
(三)強化消防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發展專業滅火救援力量。適應危險化學品、超高層建筑、城市大型綜合體、地下空間、軌道交通、高速公路以及陸地、水上人員搜救等滅火救援任務需要,加強專業消防隊伍建設。結合全市消防保衛任務特點,配備相關車輛裝備,升級現役消防站為各類事故處置專業隊。
推進政府專職消防力量職業化。制定《泰州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推行政府專職消防員持證上崗和分級管理制度。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完成一、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公益類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按照職業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專職消防隊政策法規體系,全市一、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統一納入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理。各市(區)政府建立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由同級財政全額撥款保障,確保經費保障水平與其承擔的職業風險相適應。力爭2017年底前,全市一、二級政府專職消防隊完成公益類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化工園區專職消防隊升級為化工災害事故處置專業編隊,實行單編執勤。2017年,完成全市專職消防隊員配備達到一級政府專職消防隊不低于24人,二級政府專職隊不低于16人的配備標準。2018年,化工災害事故處置專業編隊按照規模配備不少于40人。2020年全市二、三級政府專職消防隊逐步完成升級提檔。全市消防文員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文員編配員額不少于現役干部編制數的1/3;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員編配員額每所不少于1名。到2020年,全市新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不少于453名,消防文員不少于69名。
表2“十三五”期間全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消防文員編配員額
年份 地區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總計 |
||||||
隊員 |
文員 |
隊員 |
文員 |
隊員 |
文員 |
隊員 |
文員 |
隊員 |
文員 |
隊員 |
文員 |
|
靖江 |
20 |
0 |
20 |
0 |
10 |
0 |
13 |
0 |
16 |
0 |
79 |
0 |
泰興 |
12 |
2 |
16 |
2 |
16 |
2 |
24 |
2 |
24 |
3 |
92 |
11 |
姜堰 |
37 |
1 |
12 |
3 |
16 |
3 |
15 |
3 |
10 |
2 |
90 |
12 |
興化 |
20 |
3 |
24 |
7 |
24 |
7 |
24 |
7 |
28 |
7 |
120 |
31 |
海陵 |
5 |
2 |
10 |
2 |
6 |
2 |
0 |
2 |
0 |
1 |
21 |
9 |
高港 |
0 |
2 |
15 |
1 |
10 |
1 |
0 |
1 |
0 |
1 |
25 |
6 |
醫藥高新區 |
6 |
0 |
10 |
0 |
10 |
0 |
0 |
0 |
0 |
0 |
26 |
0 |
合計 |
100 |
10 |
107 |
15 |
92 |
15 |
76 |
15 |
78 |
14 |
453 |
69 |
(四)促進消防科技信息化應用
推動消防大數據建設及應用。將消防大數據建設及應用納入泰州“智慧城市”建設內容,依托公安“警務云”,開展消防大數據平臺建設,提高消防部隊運用先進科學技術的能力,逐步形成“消防大數據研判+警務決策、合成監管、滅火救援、基礎建設、社會動員”的消防工作新局面。
加強消防科技研發應用。開展火災防范軟課題、消防工程、火災調查、滅火救援裝備等方面研究,研發應用消防新產品、新技術,加快推動裝備類成果采購配備和實戰應用。推進消防技防工程建設,建成消防設施、消防水系統遠程聯網監測平臺,建設應用消防物聯網管理系統。
四、重點工程
(一)消防大數據平臺建設應用工程。按照《關于印發〈消防大數據平臺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公廳〔2015〕663號)和《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消防大數據建設應用工作的通知》(武蘇消〔2016〕90號),建設消防數據中心,集成應用政府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公安、社會單位、互聯網等各類消防安全相關數據,逐步匯聚至全省消防數據中心。構建消防大數據承載網絡,對接市政府“智慧城市”中心和公安“警務云”平臺。搭建消防大數據綜合業務平臺,建立在線可視化指揮功能,加強消防大數據的匯聚挖掘、關聯分析和創新應用,提高消防工作效能。
(二)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推動學校、社區、行政村建設消防防災教育體驗室,建設省級數字化消防教育博物館,對全市消防隊(站)開放設施進行更新升級,完善開放工作機制。到2018年,各市(區)消防宣傳車配備率達100%。定期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和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實踐活動,編發中小學生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幼兒消防知識讀本。
(三)化工集中區(園區)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大力整合集中區消防安全監管力量,明確消防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按照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的原則,推動集中區(園區)企業聯防聯勤組織建設,開展區域聯防工作。推進集中區(園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確保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符合建設要求。依托省級區域性滅火救援應急中心,建設重型化工災害事故專業處置編隊;6個化工集中區有條件的建成化工專業消防隊,其余提檔升級為化工災害事故專業處置編隊;將鄰近化工集中區的公安現役消防隊提檔升級為化工災害事故特勤處置編隊。2017年,全市化工集中區(園區)消防站完成提檔升級并通過驗收。
(四)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工程。多層次、多布點建設實體化戰勤保障基地,構建以省級區域性滅火救援應急分中心、支隊戰勤保障大隊為構架的高水平、高層次、現代化的戰勤保障體系。完善省級區域性滅火救援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儲備地震、風災、水災等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研發跨區域滅火救援裝備和生活保障模塊。
(五)特種消防裝備建設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結合我市滅火救援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配備大流量泡沫消防車、大跨度舉高噴射消防車、大型供液消防車、遠程大流量供水系統、大流量排煙消防裝備或高倍泡沫排煙消防車、大型工程機械等特種裝備,重點提升高層、地下、超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水域處置專業隊及地震救援等災害事故處置能力。推進消防裝備達標建設,重點強化新型消防員防護裝備配備,逐步完成基本防護裝備的統型升級。
(六)消防員職業健康建設工程。開展消防員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防治,組織消防員現場急救、消防部隊衛生專業職業技能等培訓,保障消防官兵職業健康,提高消防員滅火救援中搶救人員生命的能力和消防部隊衛生專業士兵隊伍整體素質。
(七)建筑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建設工程。按照“政府投資建設、單位自主管理、消防監管服務”的模式,統一規劃系統建設,系統建設及運行費用列入各地財政預算。2016年,全市全部完成監測中心建設任務,聯網接入數量不低于既有消防控制室數量的60%,新建、改建、擴建單位同步接入系統;2017年,聯網接入率達到95%以上。搭建市政消火栓和室內消防水系統聯網監測平臺,在市政消火栓管網、建筑內部末端消火栓和每個噴淋分區安裝壓力傳感器,實時監測消防管網運行情況,為日常消防執法巡查和滅火作戰部署提供技術支持。
(八)多種形式消防取水設施建設工程。制作安裝消火栓引導標牌,消除綠化帶、垃圾箱、公交站臺等物體遮擋對消火栓實戰應用的影響,最大限度地提升使用效率。利用景區游船、市政用船及部分企業船舶改造建設取水船舶,為水上船舶和河岸沿線建(構)筑物火災消防用水提供有力的保障。以沿河單位、社區為主體建設,立足原有河岸進行改造建設消防取水碼頭、消防泵取水平臺、取水井等,提升內部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依靠橋梁安裝或與城市河岸沿線的景觀、綠化新建消防固定供水管道,為消防站配備移動供水泵組。
五、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抓好“十三五”消防規劃任務的落實。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及時通報消防規劃實施情況,研究解決消防規劃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確保消防規劃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強化經費保障。建立消防經費逐年增長機制,增強對消防隊站、裝備器材、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等的保障效能,切實保障消防工作需要。各級政府加大對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經費投入,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強化督辦考核。各市(區)政府要將《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納入政務督查重要內容,強化實施進度的動態監管,定期通報情況,制定并落實整改計劃。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檢查督促。在2018年和2020年,市政府將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檢查。
附件:1.名詞解釋
2.“十三五”時期泰州支隊消防車輛配備計劃
3.“十三五”時期泰州支隊專勤器材配備計劃
附件1
名 詞 解 釋
1.注冊消防工程師: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分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2.微型消防站:分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站和社區微型消防站。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指重點單位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社區微型消防站指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和體系,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
3.“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4.“三合一”場所: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一種或幾種用途混合設置在同一連通空間內的場所。
附件2
“十三五”時期泰州支隊消防車輛配備計劃
單位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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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隊 |
特勤 中隊 |
城市主戰車(原裝進口)運兵車(機關) |
54米舉高 噴射消防車 |
消防通訊指揮車(機關) |
干粉泡沫 消防車 (進口底盤) |
防化洗消 消防車 (進口底盤) |
應急 中心 |
18T水罐或泡沫 消防車 |
A類泡沫車、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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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勤保障大隊 |
器材運輸車、油料車 |
1輛大型工程 機械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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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 大隊 |
城市主戰消防車(進口底盤)、3T水罐或泡沫車 |
8T水罐泡沫車 |
搶險救援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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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大隊 |
城市主戰車(進口底盤) |
32米舉高噴射消防車 (進口底盤) |
搶險救援車 (進口底盤) |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 (進口底盤) |
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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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大隊 |
6噸干粉泡沫消防車、18T水罐或泡沫車、防化洗消消防車(進口底盤)、遠程滅火系統(原裝進口)、20T供液車、60米舉高噴射車、消防機器人及運輸車 |
通信指揮車 |
城市主戰車 (進口底盤) |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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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大隊 |
32米雙臂舉高噴射消防車(進口底盤)、城市主戰消防車(進口底盤)、3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 |
城市主戰消防車(進口底盤) 18T水罐或泡沫車(進口底盤) |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車 |
8T水罐或 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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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大隊 |
32米高噴車(進口底盤) |
城市主戰車 (進口底盤) |
遠程供水泵組 (進口底盤) |
3T水罐或 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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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大隊 |
兩輛3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32米云梯消防車(進口底盤)、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進口底盤) |
搶險救援消防車(進口底盤)、20T供液車、供氣車、防化洗消消防車(進口底盤) |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進口底盤)、 照明車(進口底盤)、遠程供水泵組(進口底盤) |
1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進口底盤) |
8T水罐或泡沫消防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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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大隊 |
城市主戰車(原裝進口)、1KM遠程供水泵組及增壓泵(進口底盤)、53米云梯車(進口底盤) |
排煙或照明消防車(進口底盤)、20噸泡沫供液消防車(進口底盤) |
搶險救援車(原裝進口)、54米舉高噴射消防車(進口底盤) |
大功率超級泡沫水罐消防車400L\S) |
4萬升消防拖車炮及拖車(原裝進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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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大隊 |
城市主戰車(進口底盤) |
8T水罐 或泡沫消防車 (進口底盤) |
18T水罐或泡沫車(進口底盤) |
32米云梯 消防車 (進口底盤) |
附件3
“十三五”時期泰州支隊專勤器材配備計劃
單位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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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隊 |
特勤 中隊 |
破拆工具組 消防機器人 暴雪5無人機 |
洗消裝備 背負式噴霧水槍 |
移動水囊 浮艇泵 |
救生裝備 |
大型、小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 |
應急 中心 |
暴雪2復合滅火設備、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 |
移動供氣源 |
負壓式排煙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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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 大隊 |
按照《城市消防站》配備常規器材 |
大功率手抬機動泵 |
水域救援裝備 |
購置基礎專勤器材 |
購置部分高新專勤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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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液壓破拆工具組 |
大功率排煙機 偵檢器材 |
大功率智能 移動炮 |
大功率手抬 機動泵 |
便攜式防爆工作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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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進口智能移動炮 |
消防航拍 偵察飛行器 |
消防滅火機器人 |
雙輸出液壓泵 |
浮艇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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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進口液壓破拆工具組 |
大功率排煙機 暴雪復合滅火設備 |
雷達生命探測儀、水域救援裝備 |
大功率手抬 機動泵 |
進口智能 遙控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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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便攜式防爆工作燈、暴雪2復合滅火設備 |
暴雪40泡沫滅火設備、救生拋投器 |
滅火機器人 智能測距手電筒 |
軀體固定氣囊 電動撐頂器 高壓起重氣墊 |
大流量遙控移動炮 大功率排煙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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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背負式細水霧智能遙控炮 |
大功率智能遙控炮、進口紅外線熱成像儀、滅火機器人 |
雷達生命探測儀、液壓破拆工具組 |
無人機 暴雪40泡沫滅火設備 |
水域救援裝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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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智能移動炮、大功率手抬機動泵 |
無人機、滅火機器人、暴雪40泡沫滅火設備 |
進口破拆工具組、大功率智能遙控炮、能測距手電筒 |
進口破拆工具組、進口紅外線熱成像儀 |
水域救援裝備暴雪40泡沫 滅火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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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大隊 |
大型機動折疊攜行載具、大功率智能遙控炮 |
便攜式防爆工作燈水域救援裝備 |
雷達生命探測儀進口破拆工具組 |
大功率手抬機動泵、智能測距手電筒 |
滅火機器人 |
注:2016年12月前,各單位完成18項個人防護配備,補足缺口及備份。配備完成后,確保做到隨缺隨配。每年各單位常用器材根據各單位實際缺配情況做到及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