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十三五”時期我省消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全省消防事業發展現狀,編制本規劃。
一、消防事業發展背景和面臨形勢
(一)“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維護了全省消防安全形勢整體穩定,消防事業呈現良好發展勢頭。一是政府消防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省人大先后兩次修訂《河南省消防條例》,省政府修訂發布《河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46號),制定出臺《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1〕46號文件精神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2〕52號)、《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等制度規定,明確和強化消防安全責任,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二是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冬春火災防控等系列專項行動20余次,共檢查單位1277萬個次,發現、督改火災隱患2087萬處,依法責令“三停”3.6萬家、臨時查封5.6萬處,省、市、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整改銷案重大火災隱患7186處,圓滿完成了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中國“農洽會”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務。三是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全面加強。全省新建、改建消防站66個,消防站總數達278個,比“十一五”末增長31%;購置消防車673輛、各類裝備器材39.6萬件(套)。新建、補建市政消火栓16084個;建成信息、指揮、運維“三大中心”和公安信息、指揮調度、無線通信、衛星通信“四大網絡”,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四是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不斷加快。深化消防網格化管理,加強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4.7萬家重點單位落實“戶籍化”管理。開展“119”消防宣傳月、九九消防平安行動等宣傳活動80余次。所有省轄市、縣(市、區)開通“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成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218家,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2萬余人。五是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依托各級公安消防部隊,省、市、縣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全部建成。全省新增縣、鄉級政府專職隊258個、隊員3383人。“十二五”期間,全省公安消防部隊接警21.2萬起,出動警力238.1萬人次,搶救疏散被困人員22.5萬人,保護財產損失100.5億元,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高度贊譽。
(二)“十三五”時期消防工作面臨的形勢。“十三五”時期消防工作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任務依然艱巨。主要表現在:一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屬地管理責任履行不到位,消防投入和保障力度不夠。一些行業部門消防監管責任落實不力,對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事項把關不嚴,對分管領域消防監管不嚴。一些社會單位主體責任不落實,日常消防管理缺失。二是火災風險持續增大。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大型物流倉儲數量激增,城市軌道交通進入快速發展期,消防安全問題新老并存、城鄉交織。城中村、回遷區、拆遷臨時安置點和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場所等亂點區域,違章建筑多、分布范圍廣,隱患“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問題突出。三是公眾消防安全意識亟待增強。據2014年抽樣調查顯示,全省城鎮居民消防常識知曉率為53.6%,農村群眾僅為27.3%,群眾接受消防宣傳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強。四是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一些地方消防規劃編制落實與經濟社會發展不同步,消防站建設與城市快速發展要求總體不適應。消防訓練設施缺乏,高精尖消防裝備配備不足。五是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日益繁重。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公安消防部隊職能不斷拓展,各類急難險重的滅火應急救援和重大執勤安保任務劇增。作為現役消防警力補充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不夠平衡、管理難度較大,不能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強化法治意識、底線思維、問題導向,注重防控風險、補齊短板,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突破,加快推進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全面決勝小康、讓中原更加出彩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
1.保持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積極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嚴密防范亡人火災和較大火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尤其是重特大火災事故,維護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推動消防法治化進程。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規范國家賦予消防部門的法律監督權力。注重頂層設計,完善消防執法的標準和依據,強化權力制約,促進消防執法公開和公正;增強人員素質,提高消防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強法制宣傳,提升消防執法的影響和效力。
3.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深入貫徹“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4.提升社會消防管理水平。常態開展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健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火災隱患突出區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行業系統標準化管理、社會單位規范化管理全面實施,全社會抗御火災能力顯著提升。
5.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城鄉消防規劃及時編制、修訂并納入城鄉總體規劃,消防站、消防裝備、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等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鄉同步建設、同步發展,消防保障經費穩步增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基本達標。
6.提高公眾消防安全素質。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全面加強,警示性、提示性、常識性消防宣傳力度不斷加大,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種等從業人員普遍得到消防培訓,社會公眾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明顯提升。
7.增強滅火應急救援能力。省、省轄市、縣(市、區)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響應機制和指揮體系高效運行,消防站、消防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達到標準要求,滅火應急救援任務圓滿完成。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1.完善地方消防法規體系。適時開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46號)等法規、規章修訂工作。有立法權的省轄市要針對電動自行車、電氣、彩鋼板、城市軌道交通及產業集聚區、居民住宅區等火災防控重點,因地制宜開展地方消防立法,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法規政策和標準體系。
2.規范消防執法監督。公安消防部門要堅持規范執法、廉潔執法,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持事前、事中、事后追究相結合,對履職不力和發生火災責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嚴倒查追責,尤其是對涉嫌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健全執法制度,依法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等職責,嚴格落實網上執法、集體議案、執法督查等措施,規范適用自由裁量權,不斷提高執法質量。積極改進消防監督檢查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檢查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優化便民利民服務,推進消防窗口服務達標建設,全面推行一站式辦理、限時辦結、執法建議等制度,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3.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納入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督查等內容,每年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開展考核,并將考核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議事協調作用,定期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溝通信息,研究對策,解決問題。健全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采取掛牌督辦、約談領導等措施督促整改。對發生亡人火災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實施責任倒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獎懲,實施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明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訓、責任告知和督導問責等工作制度。教育、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商務、文化、衛生計生、安全監管、人防、文物、民族(宗教)等部門要嚴格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完善行業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實信息互通、會商研判、聯合執法、聯合審批等工作機制。
5.明確社會單位主體責任。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健全消防組織和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礎設施,鞏固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按照“自主管理、區域聯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原則,建立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機制,2017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成微型消防站,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集中區域建立聯防協作組織。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要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消防設施每月維保、每年檢測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根據需要配齊專業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成立工藝處置專家小組,提高自身應急處置能力。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礎建設。
1.編制(修訂)和嚴格落實城鄉消防規劃。規劃主管部門要根據城市發展和城鄉總體規劃編制情況,及時編制(修訂)消防規劃,每年對本地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開展專項檢查。2016年已完成城鄉總體規劃修編的省轄市、縣(市)、全國重點鎮依據城鄉總體規劃完成消防專項規劃修編工作。正在修編或即將編制總體規劃的省轄市、縣(市)、全國重點鎮同步編制消防專項規劃。2017年建成區面積大于2平方公里的建制鎮全部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其余建制鎮在城鄉總體規劃中設置消防專篇。
2.推進消防隊站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依據《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結合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消防專項規劃,加快推進消防站建設,確保消防站建設和城市發展相適應。積極推進以特勤和一級執勤消防站為主、二級執勤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為輔的消防站體系建設。堅持科學選址布局,現有消防站選址不合理的地方要增建新的消防站。2016—2020年,全省分別建設消防站91個、101個、70個、65個、57個。強化消防訓練基地和戰勤保障隊建設,2018年所有省轄市建成消防訓練基地和戰勤保障隊,省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特勤支隊和4個省級戰勤保障區域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3.提升消防裝備建設水平。城市消防站按照標準配備、備份新型消防員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滅火及訓練器材,特勤和一級普通消防站配齊“四個一”(1輛城市主戰消防車、1輛中〔重〕型泡沫消防車、1輛具有救援功能的舉高類消防車和1輛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滅火救援基本作戰單元;特勤和戰勤消防站配齊城市主戰、供液、供氣、大型排煙照明、高倍數泡沫等消防車和遠程供水系統、無人機、消防機器人、大流量拖車炮(移動炮),輸轉、破拆、偵檢器材;戰勤消防站按照作戰單元配備工程機械,供水中隊配齊各類供水器材。新購高精尖消防車、器材比例不低于30%,加快推進裝備統型建設。消防總隊裝備維修中心、消防車水力性能測試中心、車輛裝備職業技能鑒定站及消防支隊裝備維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各地落實裝備評估意見,洛陽、濮陽、鶴壁、南陽、平頂山等省轄市重點開展區域性消防裝備評估,針對性配齊配強以處置易燃易爆危化品為重點的消防車輛裝備器材和滅火藥劑。
4.加強市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設和滅火藥劑配備。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維護機制,2017年補齊欠賬,新建、擴建城鎮同步規劃建設市政消火栓。有條件的商業密集區、物流倉儲集中區等火災高危區域規劃建設消防水鶴。無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給水系統為間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由當地政府出資,依托轄區內主要河道、湖泊等天然水源和社會單位內部水池、水源,設置消防取水點或建設消防水池等取水設施。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設工程,應按照國家標準設置消防車通道。按照轄區災害事故特點,分級儲備各類滅火藥劑,各地戰勤消防站不低于50噸/站,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南陽、濮陽、鶴壁戰勤消防站不低于100噸/站,全省4個消防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不低于200噸/庫。
5.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以基本支出經費按標準、項目經費按規劃的模式完善消防經費預算保障機制,確保經費保障水平隨著政府財力和部隊建設任務的增長不斷提升。制定消防員高危、生活、執勤、健康等職業補助標準,納入各級財政保障范圍。進一步加強對困難地區消防隊(站)建設及裝備配置的補助力度,逐年提高財政困難地區消防經費扶持力度。按照《公安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5〕2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6﹞179號)要求,嚴格落實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補助標準,滿足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需要。
(三)加強社會火災防控工作。
1.深化消防網格化管理。健全基層消防管理組織,基層消防工作由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由其安全生產組織具體實施,各鄉鎮(街道)至少明確1名在編人員、各行政村(社區)至少明確1名消防安全協管員,負責組織開展經常性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市、縣兩級政府要制定出臺網格消防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將履職情況與工資待遇掛鉤,定期考核,嚴格獎懲。各地要將消防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綜治服務管理平臺實體化運作,推進手機APP(第三方應用軟件)移動終端使用。開展創建消防安全行政村(社區)活動,規范居民社區、居民樓院消防管理,鼓勵家庭、小單位、小場所等配備常用滅火逃生器材,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2020年全省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數量達到30萬個。
2.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持續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綜合體、勞動密集型企業、城市軌道交通、文物古建筑和“三合一”、“九小”場所等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級政府要堅持標本兼治,加強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回遷區、棚戶區等消防“亂點”區域的排查治理,加快推進改造進度。完善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約談曝光、限期銷案制度,每年掛牌督辦、整改銷案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推動建立落實社會單位和個人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將消防安全納入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定期發布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信息。適時開展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整治,規范加強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提升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
3.加強突出問題消防安全治理。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質監、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等部門要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加強生產、流通、使用領域監管,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推動居民小區規劃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車棚。各級政府要組織開展電氣火災專項整治,集中治理電氣線路老化損壞、私拉亂接等問題,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各級政府要明確責任部門,分類制定管理標準,規范彩鋼板、出租房屋、物流倉儲、午托班、私人影院等領域管理,適時開展針對性治理。工商、質監、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強化消防產品監督管理,每年開展消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依法加大對消防產品制假、售假、用假行為的曝光和查處力度。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各地要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國民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勞動就業培訓體系,將消防安全納入精神文明、安全社區、安全村鎮、安全單位創建和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督促指導行業系統建立完整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要結合工作對象特點,組織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升公眾消防安全常識和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全省城鎮國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達80%左右。
2.鞏固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新媒體和通信部門要履行消防公益宣傳義務,持續開展消防常識、火災警示宣傳。公安消防部門要以做強做大“河南消防”官方新媒體為牽引,建立覆蓋全社會的消防新媒體宣傳矩陣,常態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推動建立戶外媒體宣傳聯盟,實施消防宣傳櫥窗工程,在繁華街道、高速入口、重要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常態宣傳消防知識和警示提醒。2020年年底前設立河南省消防教育館,省轄市設立專業消防教育基地,縣(市)建成一處依托學校或單獨設立的消防安全教育館。
3.深化社會化消防培訓。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從業培訓和專業培訓相結合、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完善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體系。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文化、衛生計生、旅游、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行業系統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人員、重點工種等重點人群的消防培訓。社會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提高火災防范水平。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社會救助組織等要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針對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等群體的宣傳培訓,提升其避險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鼓勵社會力量建立消防職業培訓機構和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逐步推動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從業人員、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人員,消防設計、施工、檢查維護人員等消防從業人員持證上崗。2020年全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不低于95%。
(五)發展多元化社會消防力量。
1.推動發展縣級政府和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加大縣級政府專職隊員和消防文員招收力度,建立工資待遇保障機制,確保人員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2020年全省縣級政府專職隊員、消防文員分別達到7000人、3500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專職消防隊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4號)等規定要求的企業,要全部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
2.發展壯大鄉鎮消防隊。各級政府要將鄉鎮消防隊建設和維護運行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根據實際需要予以足額保障。2016年全省416個符合一、二級專職消防隊建設要求的鄉鎮全部建成相應等級的專職消防隊。除應建專職消防隊外的其他鄉鎮和常住人口超過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有人員、有裝備、有站舍、有經費”的志愿消防隊,2016年、2017年建隊率分別達80%和100%。2017—2020年,逐步對未達到鄉鎮消防隊標準的鄉鎮消防隊進行升級改造,力爭2020年全部達標。
(六)推進滅火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強化省、市、縣三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省轄市依托消防特勤隊站建設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綜合體、建筑倒塌、交通、地震、洪澇等特殊災害事故處置專業隊,縣(市)新建或改建1個特勤隊,形成應急救援特勤力量網絡。鄭州、洛陽市分別建成4個供水中隊,其他省轄市至少在城區建成1個供水中隊,特勤、普通中隊分別組建供水班,保障遠距離、長時間、大流量的實戰供水需要。
2.提高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制定并嚴格落實年度培訓和演練計劃,依托各地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開展基地化、模擬化、實戰化輪訓培訓。加強消防全勤指揮部和各級指揮員指揮能力建設,全面開展指揮能力考評,實行專業化指揮。調整充實省、市、縣三級滅火應急救援專家組,健全專家組實戰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輔助決策作用。省政府每年、省轄市政府每半年、縣(市、區)政府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多種救援力量參加、多個行業部門協同配合的跨區域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3.完善消防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各級要在制定綜合應急救援預案的基礎上,出臺地方制度規定,明確政府、應急聯動部門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指揮層級、響應程序、權責分配、經費物資保障和責任追究辦法。以鄭州為中心,設立豫東、豫西、豫南、豫北4個戰區指揮部,推行戰區首席指揮模式,制定各類災害事故戰區級應急預案,提升協同作戰能力。
4.建立消防戰勤保障工作體系。推進戰勤保障隊伍、物資裝備和制度體系建設,2018年依托省應急救援特勤支隊、4個物資儲備庫和各地戰勤保障隊,建成以1個戰勤保障基地、4個戰勤保障區域中心和18個戰勤保障隊為主要力量的三級戰勤保障體系。建立警地聯儲、資源共享、調運快速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管理和保障機制。
(七)加強消防科技與信息化建設。
1.推進消防信息化深度應用。在“智慧城市”“天網工程”和公安大數據中心等建設項目中,依托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分析技術,統籌做好消防信息平臺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應急管理、綜合治理、公安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統)等信息資源整合工作,規劃實施“智慧消防”工程,構建綜合性信息中心平臺,確保聯勤聯動、信息同步、資源共享。加快推進城市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2016年鄭州市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其他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接入城市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基本實現對重點部位的數據采集和動態監控。進一步完善我省公安消防“互聯網 ”便民服務平臺,實現消防行政許可網上辦理和執法信息網上公開、網上查詢。
2.加強消防科技研究與推廣。各地要將消防科研工作納入科技發展規劃,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單位,就重特大火災防控與治理、電動自行車和彩鋼板火災防控等難題開展研究攻關。建立科研成果實戰化應用考評機制,加強成果推廣應用,為社會火災防控和部隊滅火作戰提供技術支持。積極推廣防火、滅火新產品、新技術,運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災風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統籌推進,努力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改調整。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調整的,須按程序審批。
(二)嚴格督導檢查。各級政府要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推動落實,接受人大、政協、社會公眾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督促落實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
(三)實施考評考核。各級政府要對規劃目標、工作任務和重點項目進行細化分解,納入消防年度考核體系,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考核機制,制定評價和考核標準、實施細則,推動規劃落到實處,促進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