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全省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提高消防裝備實戰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綜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災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滿足社會公眾消防安全需求,促進全省消防事業跨越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通過實施《陜西省消防能力建設提振計劃》(以下簡稱《提振計劃》),到2018年,建設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達到標準化;優化升級各類消防救援裝備器材,達到尖端化;科學整合各種社會消防資源,健全完善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達到高效化。全省抗御火災能力顯著增強,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實現“一年打基礎,兩年上臺階,三年位居西部一流”的消防工作總目標,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公共消防基礎建設。
1.完成消防規劃編制。2016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和全國重點鎮完成制定或修訂《城鄉消防規劃》。2017年,其他建制鎮完成制定或修訂《城鄉消防規劃》,或者在鄉鎮總體規劃中明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等要求,確保符合國家標準(見附件1)。
2.推進消防站建設。全省縣級以上城市應依據《城鄉消防規劃》,加大公安現役和政府專職消防站建設力度,加快在建城市消防站建設進度,確保城市投勤消防站數量能夠滿足轄區災情處置任務(見附件2)。
全面推進建制鎮專職消防站建設。2016年,全省101個無專職消防站的全國重點鎮和75%的其他符合建站條件的建制鎮按照標準建立專職消防站;2017年,所有符合建站條件的建制鎮按照標準建成專職消防站。
合理建設衛星消防站。在消防站出警5分鐘時間內或7平方公里范圍區域內,或者在消防救援處警任務繁重區域內,現有消防力量難以及時處置的,依托公安現役消防站和政府專職消防站,建立規模適度(不小于1個戰斗班組的執勤力量)的衛星消防站,擔負處置小火災、控制火災發展和其他災害早期處置任務(見附件3)。
全面建設微型消防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單位已有的消防組織,在城市社區和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印發的《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劃定最小滅火單元,建立相應的指揮調度體系,達到“滅早、滅小、滅初期”的目標要求。
3.加快消防訓練基地建設。推進公安消防訓練基地項目建設,建成省級綜合性災害訓練基地,承擔火災及高空、地震、石油天然氣、環保、水域、隧道、城市地鐵等科目救援訓練。依托省公安消防訓練基地,建成省搜救犬訓練中心。2018年,各地按要求完成市級公安消防訓練基地建設。
4.加強戰勤保障體系建設。依托公安部消防局在我省建設西安戰勤保障中心(含西安消防運輸保障隊)及西北物資周轉庫,規劃建設西安(關中)、漢中(陜南)、榆林(陜北)3個區域性省級戰勤保障基地及咸陽、銅川、渭南、延安、安康、商洛6個戰勤保障大隊,各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同步建設12個物資儲備庫,形成覆蓋陜南、陜北、關中,功能齊全的三級戰勤保障及物資儲備體系(見附件4)。
5.加強消防水源管理。2016年,各市、縣根據《陜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規定》,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本級公共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等建設和管理責任主體。按照統籌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的原則,建設與城市擴展相適應的市政消火栓,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證”式管理。到2017年,全省補齊市政消火栓欠賬。到2018年,全省新建市政消火栓9883個(見附件5)。
6.加強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建設。建設信息化滅火救援指揮平臺,實現滅火救援指揮控制實時化、通信手段多樣化、信息多元化、輔助決策科學化、指揮終端智能化、勤務保障可視化。2016年,完成指揮調度專網擴容改造、4G實時圖像傳輸及公網集群對講系統建設。2017年,推進應急通信裝備輕型化、模塊化建設,完成消防和公安地理信息系統對接,建設運維中心、高清視頻會議系統,完成移動接入平臺升級改造。2018年,完成指揮中心升級改造,建設火場便攜式多媒體指揮調度系統、省級消防災備中心;建成統一調度、分級指揮的火災和搶險救援作戰現場通訊指揮系統,全面提升重特大災害事故的指揮效能(見附件6)。
(二)加快消防裝備建設。
1.配備新型消防員防護裝備。為各級消防員配備快速充氣呼吸器、新型防護服等高性能個人防護裝備,提升消防員個人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個人防護裝備保養設施建設,2017年,各市(區)完成呼吸器充氣室、維修室和檢測站的“兩室一站”建設。2018年,建設配套的防護裝備清洗、校驗、維修、標定等設備設施(見附件7)。
2.配備高精尖消防救援裝備器材。各地要加大消防機器人、消防無人機、新型高壓高效噴霧消防車等高精尖器材裝備配備力度,提升救援裝備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強滅火作戰攻堅能力。2016年30%的市(區)完成配備,2017年70%的市(區)完成配備,2018年所有市(區)完成配備(見附件8)。
根據陜南、陜北、關中區域性消防救援特點和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高精尖專業化消防應急救援裝備配備。關中各地側重配備供水、舉高、破拆等高層及大跨度建筑滅火救援裝備;陜北各地側重配備大流量遠射程泡沫、遠程供水、防化、洗消等石油化工滅火救援裝備;陜南各地側重配備消防艇、機動沖鋒舟等水域救援裝備及大功率排煙、照明消防車等隧道救援裝備;西安市還要重點加強超高層、大型綜合體、地下建筑、地鐵等滅火救援裝備配備。各地市按標準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裝備器材配備,提升快速反應能力。
3.強化裝備器材精細化管理。加強執勤車輛、個人防護裝備、滅火和搶險救援裝備器材動態管理,對裝備器材使用情況、性能狀態建立臺賬,落實精細化管理。對已滿服役期限即將淘汰、使用中損壞需要補充更新以及備份的裝備器材,各地要提前一年做好計劃,報省公安廳消防總隊審核備案。
(三)加快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
1.建立健全四級滅火力量體系。按照“覆蓋城鄉、專兼結合、防消聯勤、管滅并重”的原則,構建“公安現役消防站+政府專職消防站+衛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級滅火力量體系,建立健全滅火救援聯動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全域覆蓋、處置高效的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提高消防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
2.加強區域性專業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結合地域、經濟、社會需求等特點,健全完善區域性專業消防救援隊伍。關中地區重點建立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隊伍,陜北地區重點建立石油化工事故消防救援隊伍,陜南地區重點建立水上搜救、山岳搜救和隧道事故消防救援隊伍,西安市還要建立地鐵事故消防救援隊伍。各地進一步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加大補充政府專職消防員力度。各地要加大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力度,加強現有城市消防站力量補充,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依法訂立勞動合同,逐步淘汰勞務派遣,力爭2018年全省政府專職消防員總數達到6000人,消防文員總數達到1200人(見附件9)。按照省編辦、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骨干力量建設,將符合條件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通過公開招聘等方式逐步納入事業編制序列進行管理。
三、經費保障
(一)消防裝備經費投入計劃。《提振計劃》裝備經費投入9.4億元,省級投入經費3.253億元,其中,省財政廳安排1.483億元,省發展改革委安排0.9億元,省公安廳消防總隊安排0.87億元。各市、縣投入消防裝備經費6.147億元。省本級信息化建設經費由省公安廳消防總隊承擔,省委網信辦提供信息化基礎資源支持,并按照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支持方向,給予重點項目支持。
(二)消防裝備經費分擔原則。按照“省級配套,市、縣按比例分級負擔”的原則,安全防護類裝備經費由市、縣兩級配套,主戰類、戰勤保障類、通訊類裝備經費由省、市(縣)配套完成。
(三)其他消防建設項目經費保障。各地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由本級財政擔負;承擔國家級、省級消防設施建設項目的,依據中、省有關政策予以經費支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省各級政府是《提振計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公安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將消防基礎建設、消防裝備建設和消防力量體系建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安全保障的重要內容,列入本地工作計劃,結合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和措施,明確工作任務,確定完成時限,定期會商解決消防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二)加快推進,形成合力。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實施《提振計劃》的有關協調工作,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負責落實建設項目經費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落實政府專職消防員編制、待遇等事項。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提振計劃》順利實施。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省政府將組成專門督導檢查組對《提振計劃》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組織實施不力、不按要求推進工作或未按時限完成任務的地方和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2016年,省委、省政府已將消防工作納入全省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各市、縣、區要將《提振計劃》實施情況作為一項重要考核內容,切實抓好落實。
附件:
1城鄉消防規劃編制計劃表.pdf
2城市消防站建設計劃表.pdf
3衛星消防站建設數量計劃表.pdf
4戰勤保障及訓練基地建設計劃表.pdf
5市政消火栓建設數量計劃表.pdf
6消防通信建設計劃表.pdf
7安全防護類及通訊類裝備配備計劃表.pdf
8消防主戰類及保障類裝備配備計劃表.pdf
9政府專職消防員(文員)發展人數計劃表.pdf
10消防裝備建設經費概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