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消防車配備“貪大求洋”,最典型的是進口101米曲臂登高平臺消防車。這種價格2500萬元左右的消防車,很多城市正在計劃或爭取購置,有的城市甚至已購進兩輛。近幾年,這些車輛主要在群眾參觀的演練、演習中“閃亮”現身,而很少在滅火救援實戰中使用。這跟這個龐然大物本身與當地場地條件有關:它自重60多噸,到達火場的一些橋面、道路下方管線難以承受;車身高4米,難以通過一些過街天橋、立交橋;車身長16.3米,停車作業時需要向兩旁伸出寬達8米的支腿,車輛的回轉半徑需要13米多,能夠到達和使用的場地確實有限;車輛停穩之后伸展車臂至101米的時間還要10分鐘左右,對于救人和滅火都不夠應急。而且,受高度和風速的影響,車臂頂端登高平臺的擺動搖晃較大,救援的人和被救的人在上面都有風險,當風速過大時禁止使用。
對于消防站建設,也應改變一味求大求全的思路。消防站是政府提供滅火和應急救援公共服務的依托,盡管近30年各地投入很大、建成了不少消防站,然而,截至2015年底,全國城市和縣城應建消防站仍然“欠賬”很大。消防站缺口大,特別是老城區和中心城區消防站建設“還賬”難的主要原因是征地難、動遷費用高,并且現行的《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對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的要求又都偏高。因此,要快速有效處置火災等災害事故,必須轉變“大而全”的建站模式,圍繞縮短滅火救援響應時間這一目標,合理確定不同區域消防站的建設標準,在科學布局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的同時,積極推進小型消防站建設,加快織密城鎮消防站網絡。
筆者并非反對購買先進裝備,也并非反對建設大型消防站,而是希望各地堅持適用、經濟、科學的原則,進行消防裝備設施建設,思路上從單純追求規模數量擴張向集約化發展轉變,消除消防裝備設施建設中的“貪大求洋”現象,科學規劃并實施消防工作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