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2015年,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8524起,出動消防車輛1.8萬余臺次,出動警力10.7萬余人次,搶救遇險人員1020人,疏散被困人員3988人,搶救財產價值約4.13億元,全年未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了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會上,我市還傳達了全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宣讀市安委會《關于表彰全市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年”活動先進單位的通報》,通報了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情況和2016年工作安排;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簽訂了《2016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
會議要求,目前我市已啟動新一輪城市消防規劃編制工作,各縣區要把消防安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盡快制定出臺本縣區的消防工作規劃,明確今后五年公共消防設施、消防隊伍、消防裝備等建設任務目標,確保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統籌兼顧、有效銜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標準體系,今年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力度,按確定的目標完成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包括規劃確定的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設任務。加強鄉鎮消防隊伍建設,確保年內完成83個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同時,今年年底前,全市要爭取建成100處配備消防車的一級微型消防站,1000處大型社區和重點單位二級微型消防站,以及10000處三級微型消防站,并且所有微型消防站都要達到“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建設標準。
會議明確指出,各地政府要充分發揮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主要負責同志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同志要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分管領域的消防安全。今年,市政府將全面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約談制度,對發生亡人、有影響火災事故,以及火災多發頻發,未完成消防重點工作的,將約談縣區有關負責人。凡完不成控制指標的縣區,以及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安全行政審批等方面失職瀆職的,以及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政府相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