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引導和規范轄區單位志愿消防隊伍建設,推動落實單位主體責任,著力提高單位自查自糾、自防自救的能力,福強派出所著力在轄區推廣建設的32家單位微型消防站,有效處置初起火災,消防區域聯防制度取得顯著成效。
日前,福強派出所在海濱社區全面推行微型消防站建設,消防民警深入指導9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及23家物業管理單位,配備滅火器材,組織人員訓練,建立值班制度,明確消防重點單位責任人、物業管理單位主任為微型消防站站長,負責日常管理、培訓、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宣傳教育居民防火,讓家家注意消防安全、人人懂消防安全,讓各單位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據悉,微型消防站“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按照“位置相鄰”或“行業相近”等原則,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在遭遇火災時微型消防站隊員能第一時間撲救、疏散,將損失將到最低。如2月份港田花園、3月份三龍花園、紫光名苑等連續幾起火災事故中,微型消防站發揮重要作用,有效遏制火災的發生。
繼海濱社區試點推行微型消防站之后,下一步,福強派出所將在轄區各個社區進行全面推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