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種自然災害、人為災難事故、恐怖事件等不斷發生,對社會影響與危害也越來越大。2003年以來我國SARS、禽流感疫病事件、井噴、礦難、火災、洪災、風災等突發公共事件事頻繁發生,各種交通及生產安全事故已進入頻發高峰期,因此,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成為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災害應急能力建設受到中央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關注。目前,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已建立,各級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醫療救治的三大體系基礎建設已基本完成,因此,醫療救治應急能力建設是醫療救治體系“十二五”期間的重點工作。本文提出我國醫療救治應急能力主要問題,對如何提高醫療救治應急能力建設進行思考和建議。
一、我國醫療應急救治能力的主要問題
1、醫療應急機制、機構建設:醫療應急機制不夠健全,醫療救治與衛生應急機構不夠協調。急救機構設置不統一(醫療急救中心和緊急救援中心),職能不能完全發揮。
2、醫療應急預案體系:各地尚未建立完整的醫療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當地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的醫療總體應急預案、醫療急救機構和救治機構的應急預案、演練方案等。
3、醫療急救服務體系:仍有近半的地級城市尚未建立急救中心,醫療救援機構和救治機構的基礎設施落后,經費缺少,裝備不足,技術力量不強,隊伍人才短缺,專業技術水平不高, 服務體系仍不完整。
4、醫療應急能力: 東西部醫療應急能力建設發展不平衡、標準不統一,城鄉不均等,信息系統不夠靈敏,指揮決策能力不強,應急反應不迅速,資源配備不足,能力儲備較低,培訓較簡單,培訓基地未建立,演練不多,因此醫療應急能力極待提高。
二、醫療救治應急能力建設的思考
1、把握機遇,加快醫療應急能力建設的步伐。
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衛生部門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目標要求, 完善醫療衛生應急機制和加快醫療衛生應急能力建設,是衛生主管部門醫療衛生應急機構在今后較長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目前我國醫療應急能力建設工作,從中央到地方有法律法規依據,有預案指導,各級應急機制、應急預案體系逐步完善,可以說,“十一五”期間是應急能力建設的大好時機。因此,我們醫療急救機構應把握機遇,加快醫療急救和救治機構基礎建設的步伐,建立院前、院內的專業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治隊伍,儲備急救資源,提升應急能力。
2、 醫療應急法律、法規建設是醫療應急能力建設的依據。
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應急立法建設和政策保障,制定地市以上的急救中心機構設置、醫療急救人員編制、統一我國醫療急救標識、急救車輛、裝備、物資和應急能力評價等標準,落實基本建設和醫療救治應急能力建設的各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