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消防法》的深入貫徹實施,推動消防工作措施落實,解決消防事業發展難題,提高城市抗御火災能力,2月26日至3月3日,安徽省宿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石文慶率執法檢查組,對全市貫徹執行《消防法》情況進行調研。
調研組深入市區、蕭縣、碭山縣,通過“一看、二聽、三座談”等形式,聽取市、縣兩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翻閱相關檔案臺賬,實地調研銀河綠苑、蕭縣黃橋、碭山縣東城等6個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網格化管理及消防責任制落實情況;現場檢查中石化宿州油庫、華夏世貿、蕭縣移動公司、碭山縣醫院等8家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現狀;視察支隊指揮中心、蕭縣新消防站建設工地,了解部隊營房、消防指揮系統等建設情況;組織市直19個職能部門座談當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聽取推進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調研組認為,新的《消防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市消防工作緊緊圍繞“四個宿州”建設目標,以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為宗旨,在消防責任落實、火災預防、宣傳教育、消防組織體系建設、滅火救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和隊伍建設的全面發展,為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針對存在的問題,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石文慶表示,將于近期提請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解決辦法,督促市政府和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城鄉消防規劃,及早解決消防工作存在的后顧之憂。
3月3日下午,在全市《消防法》執法檢查匯報座談會上,副市長李朝暉代表市政府從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預防、經費保障、部隊營房和裝備建設、城市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等方面,向調研組介紹了宿州市消防工作的有關情況,分析了消防安全現狀,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并代表市政府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加快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政府專職隊建設進度,力爭“十三五”期間,再造一個強大、惠民、能打贏立體惡性火災及自然災害的宿州消防,把宿州消防事業不斷推向前進。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結合行業、系統內落實《消防法》等情況進行了匯報。與會人員還針對解決全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消防站數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消防車輛裝備不達標、消防業務經費差距大等實質性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
就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消防工作,石文慶副主任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一是各行業部門在加大消防宣傳的同時,要加強內部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尤其是重要崗位操作人員要100%持證上崗;二是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消防檢查、指導和督促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市政府應定期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各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狠抓隱患排查,杜絕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四是要依托智慧城市創建,提升智能化防控水平,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實用技術,強化高科技成果運用,前移事故預防“端口”;五是市政府要督促各縣區、園區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基層消防工作上臺階;六是科學配置和綜合利用各種資源,科學規劃和合理設供水、供電、供氣和道路等管網,為消防救災和緊急救援提供便利和保障;七是市政府要結合全市實際,盡快出臺相關規章和政策,強化頂層設計,規范落實《消防法》;八是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把困擾消防工作的瓶頸項目,如消防經費保障、裝備更新、專職隊員招收、隊站建設、水源覆蓋等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最大限度地彌補“欠賬”,確保達標,推動發展。
座談會上,姚尚安政委表示,全市消防部隊將搶抓機遇,依托黨委、政府“雙輪驅動”,積極爭取各部門配合支持,加大對消防工作的投入,優化消防裝備結構和消防指揮系統,推進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培訓基地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火災防控體系,強化部隊戰斗力訓練,提升災害事故處置能力;拓寬消防宣傳渠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開創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良好局面。
前期調研期間,在宿州港利、銀河綠苑、蕭縣黃橋、城南、碭山縣雙里廟、東城等社區,調研組要求,要完善消防組織,進一步明確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微型消防站、警務室等消防管理責任,將消防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綜治平臺,優化資源共享機制;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消防體驗室,加大對社區居民的消防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在中石化宿州油庫、中儲糧宿州直屬庫、華夏世貿商場、蕭縣移動公司、蕭縣供電公司、蕭縣城南社區老年服務中心、碭山縣東方購物廣場、碭山縣醫院等處,調研組一行深入單位內部,了解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及消防安全培訓等情況,現場考核單位員工對滅火器、火災報警設施、室內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使用要領和操作方法的掌握程度;查看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檢查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調研組要求,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加大消防投入,積極整改火災隱患,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定期對重點部位進行防火巡查,定期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堅決杜絕火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