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依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原則,主動出擊、尋求支持,提請縣政府將村鎮(街道)、社區和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任務納入2016年政府消防工作責任狀內容,制定下發《嘉善縣建設社區微型消防站、村自愿消防隊工作實施方案》,及時召開工作部署會,明確建站責任,全面鋪開微型消防站建設。為確保站點正常運轉,全縣站點采取“縣配、街道管”運轉保障模式,縣政府先后投入專項經費614余萬元予以保障,有效解決了經費不足問題。
為確保站點設置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大隊對轄區193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50個社區、104個行政村,進行全面排摸,梳理掌握底數及實際情況,并堅持百分之百全覆蓋的原則,最終確定215個點進行創建。在車輛、器材裝備采購上,采取集中采購的方式,全縣共購置微型消防站小型車輛300余臺,購置戰斗服1000余套、滅火器1500余具,水帶、水槍等器材2500余件(套)。截止目前,全縣硬件達標微型消防站共154個,占全部站點總數的72%,其余站點也正在整改完善中。
為尋求拓展社會單位人員崗位職能與“定人定崗定責”要求的有機融合。微型消防站在人員編配上規定,每個微型消防站配備站長1名,隊員確保在5名以上。人員挑選由各重點單位、街道、鎮、村(居)委會確立,隊員可由保安員、治安聯防隊員、社區工作人員等兼職,但必須經基本滅火技能培訓合格后方可擔任。此外,為鼓勵熱心消防公益事業,及時納入嘉善縣藍天救援隊,將130名隊員化整為零,編入各微型消防站點,防止發生各站點因勤務、事務過多造成人手脫節的現象,確保各站點人員時刻充足。
完善機制、注重實效,發揮隊伍職能作用。為強化各站點作用發揮,確保微型消防站實現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的目標。大隊制定微型站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備勤制度、裝備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業務訓練制度等7項制度,對微型消防站隊伍組建、職責任務、人員培訓、比武競賽、日常管理、培訓考核等事項進行規范。同時,微型消防站與大隊推行“雙向互動”機制,大隊防火監督人員及宣傳人員將定期定點深入村鎮(街道)、社區及重點單位,指導微型消防站隊員滅火救援實操技能、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宣傳等業務,微型站定期組織到大隊消防站參觀學習,全面提升微型消防站工作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