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短信息發送實施細則(暫行)》,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預警短信息發送工作,并明確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的相關職責。
《實施細則》對預警短信進行了分類,一類為市人民政府認定,需要迅速告知全體公眾進行防范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或其他相關信息,由通信運營企業最大限度運用短信業務端口向全網用戶發送;二類為市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認定,需要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人員發送的預警信息,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統一發送。
《實施細則》規定,市政府應急辦是市預警短信發送工作的管理機構,市通信管理局負責一類預警短信發送管理工作,市、區縣(自治縣)氣象局分別負責本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的建設、管理、維護以及二類預警短信的發送管理工作。
據悉,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將會同市氣象局制定統一的預警短信發送標識。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也將按照《實施細則》要求,采取各種措施提高社會公眾對預警短信的辨識能力,切實維護預警短信的權威性和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