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礦山應急救援資源整合的原則
(一)合理布局。礦山救援組織的設立應以100km為服務半徑,交通位置適中,設立礦山救護大隊,下設2~3個救護中隊,分別是完備的聯合作戰單位。一般來講,礦山救護大隊應設在集團公司總部附近,便于調動和指揮。礦區內服務半徑超過lOOkm以上的,可考慮設置駐礦救護中隊。
(二)科學定位。礦山救護大隊是礦區的救災專家、救護裝備和演習訓練中心,負責對礦區內礦井重大災變事故的處理與調度、指揮。在負責本企業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與其他礦山企業簽訂協議,面向非煤礦山和社會開展應急救援服務,承擔社會救援職能。
(三)資源共享。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作為這一機制中的礦山救援資源,要與本企業之外的礦山企業簽訂有償服務合同,實行救援資源有償使用。同時,列入當地政府建立的應急救援體系,對地方重大災害事故實施救援支持。
(四)以人為本。保障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需求,礦山救援是挽救生命的工作,是救助和保障人們生產安全的社會公益事業。堅持“以人為本”,要把礦山救援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礦山屬于高危行業,礦山救援是在礦井事故狀態下實施搶險救災作業,災區情況復雜多變,是高危行業中的高危作業。要求既要迅速、有效地搶救被困礦工,同時還必須保證救援人員的安全,保護好礦山救援資源的人力
三、礦山應急救援資源整合與優化的探索、實踐
新汶礦業集團礦山救護大隊作為新汶礦區應急救援資源單位,座落于山東新泰市,南臨京滬高速公路,北靠萊新高速公路,西有京福高速和104國道,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大隊組建于1956年,1979年成立大隊,集團公司正處級單位,實行軍事化管理,24小時戰備值班,大隊擔負著集團公司所屬礦井及新泰、萊蕪、泰安和寧陽三市一縣56對煤礦和1個石膏礦、6個鐵礦等非煤礦山的應急救援、技術服務和地面火災撲救任務。長期以來,不但為煤礦、非煤礦山實施救災,而且還履行著社會公益性職能。現有3個救護中隊,1個消防中隊,救援指戰員165人,2004年12月被列為省級礦山救援基地,2007年6月取得國家礦山救護隊一級資質。
新汶礦業集團應急救援資源整合和優化配置,其目的就在于建立組織嚴密、協調有效、快速反應、協同救援的礦山應急救援機制,及時有效地組織各類礦山事故的搶險救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促進礦區的安全生產。
(一)礦山救援資源集中管理。從礦井生產發展變化、礦區交通狀況改善的實際出發,先后撤銷了翟鎮礦、南冶礦、華豐礦救護中隊,將救護指戰員和救援裝備等有效資源整合到救護大隊,組建了救護大隊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形成了礦區救護力量的集中管理與指揮,實現了礦山救援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礦區消防與礦山救護資源合并。將原礦務局公安處消防隊合并到礦山救護大隊,成立救護大隊消防中隊,承擔礦區消防滅火任務,對救護隊員進行地面防滅火知識技能培訓,促使礦山救護隊向一專多能方向發展,成為承擔社會救援職能的多功能應急救援隊伍。
(三)礦山救援資源有償使用。2001年,新汶礦業集團明確礦山救護大隊對集團公司所屬生產礦井(華豐礦除外)及附近地方煤礦的搶險救災、地面火災撲救及安全技術性工作實行有償服務。集團公司所屬礦井按實際產量噸煤提取0.32元(2005年提高到噸煤1元);地面生產單位每年收取1萬元;礦山救護大隊轄區及周邊地方煤礦簽訂有償服務協議,按協議提取相應費用,服務費按噸煤不低于0.35元提取。在實際操作中,有償服務協議按礦井《生產許可證》核定產量為收費依據,而不依實際產量。礦山救援有償服務收費的使用管理,集團公司也作了明確規定。其中,對集團公司外單位實施的有償救援和技術服務費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主要用于礦山救援裝備的更新改造和救護指戰員搶險救災中的安全獎勵。礦山救護資源的有償使用,提高了礦山救援工作地位,進一步顯現出礦山救援資源的經濟價值。
(四)優化礦山救援人力資源。改革傳統的救護用工制度,實行隊員服役合同制是優化礦山救援人力資源的重大舉措。制定了《礦山救護隊員服役合同實施方案》和《救護隊員綜合考核上崗辦法》,對全部在崗救護指戰員進行了體能、業務、技術等方面的綜合考核,不合格隊員轉崗分流,考核合格的救護隊員簽訂服役合同,對退役隊員妥善安置到適當崗位。1997年至2007年底,共日收服役合同制新隊員8批126人,退役安置老隊員36人。在崗指戰員全部簽訂服役合同,持證上崗。礦山救護指戰員的平均年齡保持在27歲左右,文化程度全部達到高中(技校)以上。實現了礦山救援人力資源的優化組合。
(五)開發礦山救護人才資源。人才資源是礦山救護事業的第一資源。在整合優化救護人力資源的基礎上,注意充分利用和開發人才資源。一是不拘一格選人才。先后從一線服役隊員中選拔任用了9名副中隊長、18名正、副小隊長,救護一線指揮員實現了年輕化。二是重用專業人才。從救護一線指揮員中提拔了兩名副大隊長、一名副總工程師,充實加強了大隊指揮力量。三是開發培訓人才。先后送出6名大、中隊指揮員參加了全國礦山救護指揮員的專門培訓,組織從事經營管理的十名管理人員參加了集團公司組織的《經濟法與現代企業管理》電視遠程教育。有3名后備干部參加了上級組織的管理培訓,人才結構得到改善。目前,在職大、中隊管理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占80%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占一40%,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占47%;專業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