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方式及項目編號:公開招標 (呼公交易【2015】-政采-公開-327-01)
二、采購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
三、采購代理機構: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采購項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電子物證采集配套設備
五、采購公告發布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六、監督人:寇家琦
七、成交供應商:深圳市天彥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標金額538200.00元
八、評標委員會:張利生、郝德全、索倫高哇、羅建、隋國棟
九、成交結果公示有效期:2015年12月18日 至 2015年12月24日
十、承辦人:王彬 承辦人電話:0471-4669352
說明
1.投標人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內首先以書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質疑。如對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答復不滿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呼和浩特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投訴。
2.投訴電話
(1)呼和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0471-4669378。
(2)呼和浩特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科0471-6959184。
3、為了使您的質疑或投訴得到答復,您遞交的質疑或投訴書請務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內容:
(1)質疑人或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2)被質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等。
(3)質疑或投訴的事實及理由。
(4)有關違規違法的情況和有效證明材料。
(5)質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疑或投訴時間。
(6)匿名投訴及質疑,不予受理。
(7)質疑或投訴材料一式三份。
如質疑或投訴書不按以上要求提供準確的信息,將有會被視為無效投訴的可能。對無效投訴,恕不予答復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