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建立社會緊急救援體系的優勢
20世紀90年代,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隊率先向社會作出了“有警必出、有災必救、有險必搶、熱情服務”的莊嚴承諾,開創了我國消防隊伍承擔社會應急救援職能的歷史先河[6];1998年頒布的《消防法》為消防部隊作為主導機構實施社會搶險救援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至此,搶險救援在全國消防隊伍普遍展開,而且參與搶險救援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短短幾年時間里,全國消防隊伍參加了數十萬次搶險救援行動,在各類急、難、險、重事故的搶險救援中,其過硬的政治素質、精湛的業務、過硬的作風贏得了社會廣泛的贊譽和信任,同時積累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事實表明,以現有的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其它救援部門予以配合,組織建立社會緊急救援體系具有明顯的優勢,突出表現在:
1、組織管理體系完備,地域分布廣,反應機制迅速。消防部隊是政府直接領導的一支軍事化的常備救援隊伍,有上至國家下至市、縣(區)的完善的指揮體系,相對其他救援力量具有組織完善、布點密集、晝夜執勤戰備、通訊網絡現代化、熟悉城市社區情況等優勢和特點。遇到危急任務時,政府可以直接指揮和快速調動,能夠保證就近、就快的趕赴現場,為搶險救援工作贏得寶貴時間。目前,許多省級地震部門,已將地震災害事故的救援交由消防部隊實施,在各省的特勤大隊基礎上組建了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2、人員訓練有素,業務技術良好。作為一只“養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隊伍,近年來,各地消防部隊結合實際情況,在作好滅火業務訓練的同時,認真研究各類災害事故的規律、特點及處置對策,并積極開展了井下搶險、水難救援、高空救人、建筑物倒塌搶險以及化學危險品泄漏防毒排爆等項目訓練,消防部隊參與搶險救援的能力顯著提高。
3、配備有先進的搶險救援裝備。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和政府部門的重視,消防部隊的器材裝備普遍得到了的改善,各地都相繼配置了舉高、防化洗消,排煙,照明等特種消防車輛和破拆、堵漏、防化、偵檢、熱像和生命探測儀等適用于各種搶險救援場合的裝備器材,為消防部隊承擔搶險救援任務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因此,依托現有的消防部隊組建社會救援隊伍,可以避免政府在人員和裝備上的重復投資,也有利于對現代化救援裝備的維護和管理,符合當今社會節約運行成本、效率優先的原則。若根據不同的災害現場配備相應的專家,消防部隊就完全能成為具有多種災害救援能力的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
4、有較豐富的社會緊急救援經驗。在長期參與滅火和社會搶險救援工作中,消防隊伍得到了全面鍛煉,積累了大量的救援經驗,并且總結出了一些成功的救援方法,如撲救各種特殊火災,處置化學危險物品泄漏,抗洪搶險,處置建筑倒塌事故等等,與其他救援隊伍相比,經歷的救援次數和危險程度都是最多、最艱巨的。據統計,1999年至2001年,全國消防部隊共參加各類搶險救援和社會救助29.7萬次,其中處置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6872次,爆炸事故1570次,水災4626次,交通事故11060次,建筑物倒塌1932次,社會救助17.2萬次,搶救遇險人員3.2萬次,這些為參與其它各類災害事故的處置提供了有力的借鑒。
5、已為廣大人民群眾所信任和接受。消防部隊在歷次重大災害的處置中,一直扮演著救援力量的“主角”,人們遇到危險,總是先想起消防。特別是近年來涌現出的湖南衡陽“11.3”英雄戰斗群體等可歌可泣的人物,在廣大人民心中樹立了良好形象。許多地方政府也因此而更加關心和重視消防隊伍建設,加大了對消防的投入。因此,由公安消防部隊擔當搶險救援的重任是民心所向。
綜上所述,消防部隊具有其它任何應急救援組織無可比擬的基礎和條件,充分發揮其現有的優勢,組建一支以其為主體的能夠承擔多種災害緊急救援任務的專業化綜合救援隊伍,同時,輔之以民間的和非政府的行業應急救援組織,形成“相互銜接、相互協調、互相促進”的社會救援網絡,是我國緊急救援體系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與國際消防接軌的發展需要。
五、我國社會緊急救援體系的建設策略
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是現代政府管理新理念的重要內容。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也是各類事故、災害的多發期和社會矛盾集中期。這一時期,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全社會統一的災害管理指揮、協調機制,形成社會災害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的合力,是充分體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國家穩定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重大內容,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政府必須加強應急法制建設,建立固定的對付突發事件的應急中心、協調機構和專業化的搶險救援隊伍,明確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在救援工作中的職能、權限、責任和義務,把社會緊急救援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切實樹立“以人為本,人命關天、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時,要在觀念上變災害的搶救為災害的預防,強化重點災害源的管理,加強對國民的安全教育,通過各種媒體普及救災和自救知識,增強抗災救災的意識。
2、構建以消防為主干的專業化社會緊急救援隊伍。新形勢下,要樹立與時俱進的科學思想,從體制、編制、法律和經費保障等方面打破我國現行的救援體系,將消防部隊建設作為政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加速消防部隊職能向多功能化方向發展的進程,使其真正成為各級政府組織開展社會救援工作的拳頭力量。一是要開辟各種途徑,擴充現有人員編制,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二是要加大消防經費、基礎設施和裝備的投入,特別是加強消防特勤隊伍建設,將消防警力、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考慮、同步建設,為承擔應急救援任務提供組織和物資保障;三是開展有針對性的搶險救援業務訓練和理論知識培訓,掌握各類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和熟練各類搶險救援器材的使用,著力提高部隊滅火和救援的實戰能力。
3、理順職能,整合資源,建立科學完善的災害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當前,國家已對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建立統一的災害應急指揮中心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國務院已于2002年9月批準建立了由公安部牽頭協調15個部門的“城市應急處置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筆者認為,一方面應當重視體制的改革和創新,積極對現有的各種緊急救援力量進行優化組合和合理配置,在以消防部隊為核心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包括救援行動指揮、管理、專業救援機構、后勤支援與保障等統一的、強有力的災害緊急救援管理和指揮體系,讓整個社會的救援力量形成一股有效合力,這樣才能使人力、物力、財力及其它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應充分利用集成的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技術,建立統一的應急救援聯動指揮中心和特服號碼,以快速的信息通訊網絡、完整的基礎信息數據、先進的指揮系統和經驗豐富的專家智囊團為基礎,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以及不同警種、救援力量之間的“統一接警,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對特殊、突發、應急和重要事件做出準確、快捷、有序、高效的反應,促使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
4、制定切實可行的社會搶險救援預案,并加強演練與修訂。救援預案是提高抗御各類惡性災害事故能力的有效途徑,其基本內容應包括:應急救援的各種組織及其組成、職責、任務分工、行動要求;事故源點的位置、源性、危害方向、應急等級等;力量調派的具體要求;搶險救援的基本程序;通信聯絡的方式;各種技術裝備和物質的配備要求及供給渠道等;與搶險救援相關的其它資料,如救援力量的分布、執行力量情況,危害區域內重點目標的分布、人員密度、道路情況、氣象、水源等情況。同時,在此基礎上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針對性的模擬訓練和協同演習,及時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
5、加大災害事故預防和控制的研究力度,確立社會災害管理總體目標,綜合運用工程技術及法律、經濟、教育等手段,全面提高災害應急管理和救援能力。災害事故的預防和控制技術是一門邊遠和交*的學科,因此應跨部門、跨行業抽調專業研究人員,成立災害事故的研究中心。針對各種災害的特點和規律,結合全國及各地區的實際,對緊急災害事故進行深入科學的分析,預測危害程度,做好各種災害事故的預防,提出應對措施,在災害發生后,指導救援行動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