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城市用地日趨緊張,高層建筑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與此同時,由于高層建筑一般具綜合功能于一體,服務功能多,性能復雜,往來人員密集,用電量大,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十分慘重。因此,深入分析高層建筑的火災危險特性和目前存在的問題,研究火災預防的對策,是目前我國消防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近年來我國典型高層建筑火災案例
案例一:1985年4月18日,黑龍江哈爾濱天鵝飯店發生火災,造成包括6名外國人在內的10人死亡。
案例二:2008年1月2日,新疆烏魯木齊德匯國際廣場發生火災,造成3名消防隊員和2名平民死亡,直接財產損失3億元。
案例三:2009年2月9日,中央電視臺新址發生火災,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億元。
案例四:2010生11月15日,上海靜安區膠州路高層住宅發生火災,造成58人死亡。
二、我國高層建筑火災呈現的新特點
以上典型火災,損失巨大,影響惡劣,在火災防控和撲救的多個方面都創造了新的紀錄,打破了人們的傳統觀念和固有思維,呈現出十分鮮明的新特點。
(一)高層建筑火災出現高發態勢。高層建筑火災在一段時間內的頻繁發生,反映了當前我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形勢的惡化。據統計,2004年全國發生高層建筑火災19080起,傷亡1559人,直接經濟損失2.4億元;2005年發生18032起,傷亡1150人,直接經濟損失2億元;2006年發生19095起,傷亡860人,直接經濟損失1.9億元,平均每天發生52起。這些火災,從建筑類型上看,既有超高層建筑,也有普通高層建筑,既有傳統批發市場,也有現代大型商場;從建筑使用狀態看,既有在建建筑,也有投入使用的建筑,可以說包含了高層建筑的主要類型,涉及高層建筑的各個階段。
(二)高層建筑數量和高度不斷增加。1981年,全國僅有高層建筑600余幢,高度超過50米的僅50余幢。據2010年統計,全國高層建筑已達17萬余幢,比1981年增加了283倍。僅上海市高層建筑已近17000幢,淮安市也有各類高層建筑1303幢,并且還在以每年約50棟的速度增加。高層建筑的高度也不斷增加,預計于2014年完工的“上海中心”高度達632米,將是下一個十年亞洲最高的建筑物。像這樣的高層、超高層建筑火災已經成為消防部隊不得不面對的新課題。一直以來,關于超高層建筑的火災補救僅僅停留在理論探討階段,由于其高度高,防火設計要求嚴,歷來被視為“本質安全”的建筑。但超高層建筑火災的出現打破了人們的固有思維,如何應對已經成了消防部隊不得不面對的現實難題。
(三)高層建筑功能及火災特性復雜。高層建筑固有的、非常復雜的火災特性和現代高層建筑多樣化功能的重疊,客觀上能加劇火災危害,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一是蔓延快,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管道井、風道口等豎向井道,如果防火分區或防火處理不好,發生火災時猶如一座座高聳的煙囪,成為火勢迅速蔓延的途徑。二是疏散難,由于高層建筑層數多,垂直距離長,疏散時間長,且人員相對集中,火災和煙霧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難度。三是撲救難,高層建筑高達幾十米、幾百米,發生火災時不管是從室外還是從室內撲救都相當困難。四是隱患多,一些高層綜臺性的建筑,功能復雜,火災載荷大,潛在危險多,用電荷載大,極易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