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州消防工作要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推動系統、行業和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大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升全州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預防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為全州社會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不斷推進社會化消防工作
(一)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各縣(市)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要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消防工作主要負責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區“十三五”消防發展規劃和2015年度消防工作實施計劃,進一步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縣、鄉(鎮、街道)、社區、村寨消防工作責任書簽訂率、檢查考評率達到100%。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全年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不少于4次,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不少于6次。
(二)加強部門依法監管。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結合行業系統特點,制訂年度消防工作意見和具體的管理措施,堅持把消防工作與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嚴格落實《黔西南州行業部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管理標準》,住建、教育、民政、農委、衛計、文廣、旅游、工商、商糧、質監等部門要組織開展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培訓,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安監、公安、住建、工商、質監、文廣、旅游、衛計、民政等部門要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予以查處或者移送公安機關消防機關等部門進行處理。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加強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各縣(市)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要定期開展消防檢查、督辦、考核和獎懲工作。要建立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不依法履行職責,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審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力量發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單位,要及時進行約談,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時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各地因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火災防控措施不到位,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紀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二、加強消防基礎建設,不斷夯實城鄉消防工作基礎
(一)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規劃部門要科學編制和嚴格落實城鄉消防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對沒有消防規劃內容的城鄉規劃不得批準實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同步發展。水務、住建部門要按照《黔西南州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辦法》,定期對市政消火栓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達到100%。發改、規劃、住建、財政、供水和消防等部門要協同做好“5個100”工程涉及到的消防安全建設服務保障工作,重點加強城市綜合體、小城鎮和工業園區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農委、民政、規劃、住建、水務、供電等部門要按照《黔西南州農村大村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要求,大力推進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小康電”、“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和“小康寨”工程同步完成農村30戶以上連片村寨木質結構住房的房改、電改、水改、灶改工作。年內,列入傳統村落保護計劃的村寨,消防責任制落實、管理運行、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等均達到100%。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市)、義龍試驗區要貫徹落實財政部下發的《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2011〕330號)和《黔西南州關于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州府辦發〔2012〕72號)精神,將消防事業費基本支出按不低于《意見》規定的最低標準納入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信息化建設、綜合應急救援隊經費按照標準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單列支出予以保障。按照《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消防員高危補助的通知》(州府辦發〔2013〕66號)要求,將消防員高危補貼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單列支出予以保障。公安派出所消防業務經費按城區派出所不少于5萬元/年,其他派出所不少于3萬元/年的標準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
(三)加強營房裝備建設。完成冊亨中隊、興義建設路中隊營房原址改造。完成安龍、頂效、興義大道中隊營房異地重建工作,年內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食宿點改造任務。各縣(市)、義龍試驗區竣工并投入使用半年以上的消防站完成土地、房屋產權手續辦理。按照興義市不低于240萬元,興仁縣不低于160萬元,其他各縣、義龍試驗區不低于80萬元的標準將攻堅組隊員滅火防護服、鐵軍裝備及高新裝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撥付。建立公共物資被裝周轉庫,做到有備無患。完成1個模塊化裝備配備,冊亨、望謨、普安、頂效消防大隊完成裝備評估論證工作。興仁縣購置1輛搶險救援消防車,冊亨縣購置1輛中重型泡沫車,義龍試驗區購置1輛32米登高平臺車,進一步充實車輛器材裝備。
(四)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州級消防支隊指揮中心,建設州政府綜合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健全指揮機構和聯動機制。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分析和解決在應急聯動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每年組織2次以上不同災害類型的綜合應急救援演練。加強政府專職隊伍建設,完成貞豐縣者相鎮、興仁縣屯腳鎮、義龍試驗區雨樟鎮、望謨縣蔗香鄉四個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予以保障,隊站建成投入使用后由州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統一調度指揮。通過事業人員、公益性崗位招考、合同制與駐勤民兵招聘等為消防部隊補充人員,確保州消防支隊及興義市消防大隊文員不少于5人,各縣、義龍試驗區消防大隊不少于4人,執勤中隊不足30人/隊(含30人)的,按10人/隊標準招收專職隊員予以補充。
三、嚴格消防安全監管,不斷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
(一)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按照州政府、州安委會部署要求,開展好冬春季火災防控工作、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四類場所專項治理以及消防安全整治一年攻堅戰,結合實際開展農村大村寨、工業園區、倉儲物流等消防專項整治工作。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規劃督促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以政府名義掛牌督辦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督促整改,確保年內省、州、縣三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率達100%。
(二)深化社會消防安全管理。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機制推行網格化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依托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委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街道(鄉鎮)為基本管理單元,按照“一網三級、一級多格、一格多點”的模式,做好街道(鄉鎮)“大網格”,做強社區(行政村)“中網格”,做實片區、單位“小網格”。推動將消防工作同步融入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建立獎懲機制、落實經費保障、嚴格督導考評,強化網格長和網格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州、縣兩級政府所在地社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體運行率達到10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0%實現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定期填報單位消防安全信息,開展人員管理、消防設施維護和自我評估,保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承諾。
(三)推進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黔西南州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按照“統一規劃、適度超前、分期推進、滾動發展”的原則,將消防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納入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成立由發改、住建、工商、規劃、質監、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協調解決工業園區消防安全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工業園區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
四、深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社會公眾消防意識和素質
(一)推動消防宣傳常態化。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制定《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照計劃推進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宣傳、新聞、教育、文廣、婦聯、科協、共青團等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的行業優勢,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工作。強化消防教育館、消防站等宣傳陣地作用,加強消防專欄的常態化運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確保家庭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六個一”全部達標。
(二)拓寬消防宣傳渠道。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平臺和隊伍建設,實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網絡化、常態化。積極配備消防宣傳車,深入鄉鎮、村寨等基層“面對面”開展消防宣傳工作。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報等新媒介,及時公布消防工作動態,向目標群體和社會公眾提供消防宣傳和指導服務。充分利用春節、清明節、“六月安全生產月”、國慶節、“119消防宣傳月”、防災減災日、科普活動周等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
(三)大力開展社會消防培訓。各地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基礎知識納入學生入學安全教育必修內容,并通過組織中小學校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等形式,切實提升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年內要組織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施工監理人員、分管消防工作的鄉鎮長(街道辦主任)、村居“兩委”負責人、保安隊伍及電工、焊工等特種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要集中力量,全面完成消防行業特有工種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任務。依托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進一步發揮消防協會職能作用,助推消防工作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