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我省目前已有高層建筑2.11萬余棟,在全國范圍內屬高層建筑大省。
山東建筑大學教授張桂青介紹,“由于高層建筑防火更為嚴格,相對來說高層火災發生量并不大,所以對于高層火災市民不必過于擔心。但是由于高層建筑的特殊性,一旦發生火災,則后果不堪設想”。濟南市公安消防支隊介紹,高層建筑由于高度高、層數多、結構復雜、人員密集,火災時燃燒猛烈,蔓延迅速,極易形成立體燃燒,火災撲救帶來極大困難。
3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將使我省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新建高層住宅應配逃生輔助裝置
在火災預防方面,《規定》明確提出了在新建、擴建、改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符合各項要求。例如,建筑保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面范圍內的地下車庫、管道、暗溝等部分,應當能夠承載大型消防車輛、裝備。
此外還規定,高層公共建筑每層均應當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并應當設置可以在室外識別的明顯標志;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設置智能應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導系統、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在廚房的規定部位安裝廚房設備滅火裝置。本報此前曾報道過,濟南市在文華園試點給小區內15層以上的30%的住戶配備“消防應急自救箱”。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舉高噴射消防車、云梯消防車的射水和救援高度大多為56米和53米,在普通高層住宅的15層左右。因此,高層建筑的火災撲救還主要依靠其固定消防設施。
此次實施的《規定》還指出,鼓勵高層居住建筑每戶配備滅火器、滅火毯、自救呼吸器和家庭用火災探測報警器,新建高層居住建筑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救生緩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輔助裝置。
“居改非”須經消防驗收
此次《規定》的出臺,將使高層建筑的消防審核驗收更加嚴格。《規定》指出設在高層建筑內的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當依法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此條規定,明確了我省高層建筑中“居改非”有條件的申報過程,消防是必過的一關。
此外,今后高層建筑內的賓館、餐飲場所的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對廚房排油煙管道進行檢查、清洗和保養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還應當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防范服務質量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先進評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