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范圍內各類極端天氣造成的自然災害頻發。在剛剛過去的2012年,北京也遭遇了暴雨、暴雪天氣的襲擾。近日,本報記者就全球氣候變化趨勢、城市災害性天氣影響及對策、惡劣氣象環境下意外傷害的預防和救助、心理危機干預和壓力管理等話題,與相關領域的專家們進行了交流
A 近年極端天氣為何頻頻來襲
記者:2008年,我國南方發生歷史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2010年,西南地區發生特大干旱;2012年,北京也曾遭遇暴雨、暴雪天氣襲擾。極端天氣不僅在中國頻發,整個世界似乎也“不好過”:2007年,英國遭遇二百年一遇的暴雨;2010年,巴基斯坦出現世紀大洪水,俄羅斯發生百年大旱;2011年,美國龍卷風造成幾百人死亡。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全球極端天氣頻現?未來一段時期氣候會怎樣變化?
周波濤:極端天氣越來越頻繁的原因可能與全球變暖有關。以干旱和洪澇為例,氣候變暖后,陸地和海洋表面的氣溫都會增加,更容易發生蒸發和蒸騰,形成強降水,從而可能導致洪澇災害。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中國近百年的氣候也發生明顯變化,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5℃—0.8℃。隨著全球變暖,21世紀全球極端天氣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強度將可能增加。預計未來大多數陸地區域會更多地處在“水深火熱”中:熱浪和強降水事件的發生頻率和強度可能增加;未來也更容易暴發洪水,千年一遇洪水的發生頻率可能變為百年一遇,百年一遇洪水的發生頻率可能變為50年一遇甚至更短。
記者: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受了61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自然災害,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能不能從氣象學的角度回顧一下北京暴雨的情況?
吳正華:北京的暴雨災害在明清時期是相當多的。例如1890年,曾經連續下雨20多天,各城門雨水灌注,右安門內水深七、八尺。從北京城近郊區降雨強度歷史極值來看,北京的短歷時降水強度甚至比香港2005年紀錄的極值115mm/h更大。可見,北京盡管是在北方,但實際上水澇災害還是非常嚴重的。
“7·21”北京城區積水的主要原因有三點:第一是降雨強度大,一小時雨強超過20毫米,容易發生積澇,特別是低洼的地方;第二是北京的管道標準低,現在一般的路面,大概是1-2年一遇,而重點路段是3-5年;再就是城市化的結果,城市的硬路面明顯增加,馬路、房屋建筑密度比較大,綠地少,導致不透水地面的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一般達到了70%-80%。
針對暴雨情況,我們提出三點建議:一是長遠規劃的問題,城區要有大的排水能力;二是獨橋獨路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周邊的來水向低洼地區匯集的條件,要減少匯集量;三是對于應急預案,應一橋一案、一路一案。
B 全民防災能力的提高是民族進步的標志
記者:洪澇災害發生以后會對正常水源造成危害,當水源發生污染的時候應該采取怎樣的預防措施?
錢陽明:發生洪澇災害以后水污染是必然問題。我參加過1998年抗洪,那一年長江流域、松花江流域、嫩江流域都發生了大洪水,一些地方由于當地群眾沒有警惕性,陰雨潮濕,容易突發腸道腹瀉。水污染不僅能引起腸道腹瀉、腸炎,還容易引起痢疾、傷寒。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時,我們去的第二天,民眾每個人都有礦泉水,所以汶川地震的時候沒有那么多的腸炎病人。因此,一旦發生了災害,一定要對當地飲用水源采樣化驗,有時候農村不一定有自來水,要注意進行水的處理。化驗以后,在各項指標達到允許人畜飲用的情況下才可以飲用。
記者:有數據顯示,近10年來全球每年因氣候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500億美元,死亡人數達22000人。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國人對惡劣氣象防護知識的掌握,和歐美國家甚至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人民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從專業的視角來看,應該怎樣提高全民預防災害的能力呢?
錢陽明:這個事情政府要有作為,社會也要給力。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應急救援體系,包括消防、醫療急救和防疫。社會團體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區、街道這些組織,可以通過各種形式舉辦培訓班。社會的力量很重要,包括媒體的宣傳,這是潛移默化的引導。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對于防災減災、自救互救等各方面的知識,應該會掌握得越來越好。作為每個家庭來講,需要備好常用急救設備,比如手電、救生圈、安全飲用水等等,做到有備無患。我個人認為,全民防災能力的提高,是民族進步、國家進步的標志。
周波濤:在氣候變化背景下,政府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災害防御標準,都應該根據氣候的新特點進行調整,以更好地適應新的氣候條件。邊遠山區是極端天氣發生時最容易受災的地區,這些地區防御強降水、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能力薄弱,人們獲取氣象信息的渠道有限,遇到災情也不知道如何自救逃生。做好這些地區的防災減災工作,不僅要完善防御氣象災害的基礎設施,還要讓人們學會如何應對。最重要的就是加強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管理,培育氣象災害風險意識,在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事件發生前做好預防。
C 走出對心理干預認識的誤區
記者:對大眾來說,心理干預是一個不熟悉的領域,請簡單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西英俊:這部分內容確實屬于非常新的、尚未完全成熟的學科。心理干預,在大家的認識當中可能就是心理咨詢,或者心理治療。但實際上,心理危機的工作遠遠超出了這樣一個工作范疇,它具備的工作內容和形式更加復雜化,更加體系化。
心理危機干預一般針對三個階段,即危機潛伏期、危機敏感期、危機轉折期。在心理危機干預過程中,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管理系統、應急處置系統等六大體系發揮著重要作用。心理危機干預的過程當中,并不是說我們的工作只限于危機發生之后短短一段時間,還有危機后的心理治療,我們要有設定,有過程,有計劃,有方案。我們要在災難發生之前、之后,根據災情的嚴重程度以及受災地區的特點,受災群眾個體的特點,制定一系列的計劃,對于他們信息的采集,有跟蹤的過程。
目前,心理危機干預的應急預案馬上就要出臺,國家心理危機干預總預案也在規劃和建設當中,整個國家的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和應急救援組織也在不斷地建設和完善。
記者:能不能詳細介紹一下災難性事件發生以后,人們會出現哪些表現,這些表現通過精神病學或者心理學的角度能不能給它一個分類,應該給予他們什么樣的干預和幫助?
西英俊:心理反應包括驚恐、緊張、焦慮、擔憂,生理反應方面可能表現出胃腸道不適、植物神經的紊亂、睡眠問題、飲食問題,這些都是我們正常人經歷突發事件以后會出現的反應。再就是急性的應激障礙,這就屬于精神障礙的范疇,也就是說一個月之內當事人明顯表現出精神運動性興奮或者精神運動性抑制,前者比如說話多、情緒激動、又哭又鬧,而后者就可能出現緘默,不講話,運動遲滯,和別人少有交流。還有一部分更嚴重的是災害發生的短暫時刻,可能會出現反應性精神病的表現,甚至會出現幻覺、妄想,以及沖動性行為,這就是急性應激障礙的類型。再往后就是創傷后應激障礙,一個人精神異常超過一個月以后依然表現比較突出,如果這種癥狀持續三個月,就是慢性的創傷后壓力心理障礙癥,如果災難發生以后半年才出現,這就是延遲型的創傷后應激障礙。
對于這樣的情況怎么辦呢?第一種情況,大部分經歷過災難性事件的當事人不會發展成創傷后壓力心理障礙癥,因為每個人都有自我修復的能力,每個人幾乎都有他的社會資源,他可以運用,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淀可以從創傷中走出來,甚至比他之前更加強大,對于這一類我們不需要做什么。第二、第三、第四種情況,還有其他的精神障礙需要精神科方面的干預,這個干預包括藥物干預以及心理學的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