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洪澇災害及類型
(一)洪澇災害
通常是指洪水災害和澇淹災害的合稱,是一種常見的自然災害,是因大雨、暴雨引起的水過多或過于集中,所形成的注入水道急流、山洪暴發、河水泛濫、淹沒農田、毀壞環境與各種設施等現象。
(二)按照城市洪澇的災害特點可分為四種類型
1、洪水襲擊型。城市因暴雨、風暴潮、山洪、融雪、冰凌等不同類型洪水形成的災害,共同特點是沖擊力大。
2、城區瀝水型。降雨產生的積水排泄不暢和不及時,使城市受到浸泡造成的災害。其中點狀澇災范圍不大,積水不深但治理分散;片狀澇災受淹面積大,已由點連成片;線狀澇災主要分布在河道沿岸。
3、洪澇并發項。城市同時受到洪水沖擊和地面積水浸泡。
4、洪澇發生災害型。即洪澇災害對城市工程設施、建筑物、橋梁道路、通信設施以及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特別是造成生命事件、交通事故、斜坡地質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及環境污染。
二、城市洪澇災害的災情影響
(一)氣勢兇猛,突發性強。因暴雨引發的城市洪澇災害是近年來較為常見的現象。尤其是我國東部地區,常常發生強度大、范圍廣的暴雨,而江河防洪能力又較低,因此洪澇災害的突發性尤為突出。2014年8月19日8時至20日8時,浙江麗水城區以上區域降雨量達153毫米,降雨量接近50年一遇。最大單站雨量插花墩站達312.5毫米。甌江干流與松陰溪、好溪、宣平溪、太平港、浮云溪等支流洪水,在麗水城區同時匯集,洪峰疊加。大水門站洪水位在20日12時40分達到52.79米,部分地方已經達到堤頂,為五十年一遇。麗水市委、市政府于8月19日21時啟動防汛IV級應急響應。20日3時提升至Ⅱ級,到10時又提升至Ⅰ級。
(二)波及范圍廣,受災面積大。城市發生洪澇災害時往往因地理環境、社會經濟因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原因導致水漫全城。2013年浙江寧波因臺風“菲特”造成城市大面積受災,全市共有11個縣(市)區、148個鄉鎮不同程度受災,寧波主城區海曙、江東、江北及周邊余姚、鄞州、奉化地區均受災。
(三)財產損失大,易造成造成人員傷亡。據統計,2007年濟南“7.18”特大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33.3萬人,其中,37人死亡,171人受傷,倒塌損壞房屋1805間,損毀車輛802輛,毀壞市區道路1.4萬㎡,沖失井蓋500多套,造成26條線路停電,140多家工商企業進水受淹,洪澇災害給濟南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3.2億元。
(四)交通癱瘓,生產生活中斷。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交通道路縱橫交錯,工商業發達,百姓生活集聚,洪澇災害發生時,勢必造成道路被淹,房屋被困,停水停電現象。在今年的麗水“8.20”洪澇災害中,共造成堤防損壞210處20.34公里,公路中斷133條次,通訊中斷4條、供電中斷18條。同時加油站、變電站、社區、商鋪等也嚴重受災,生產生活徹底中斷。
(五)持續時間長,易引發次生災害。由山洪、暴雨引發洪澇災害多是幾十年一遇,因來勢兇猛,沖擊力強,加之城市化進程中給排水設施建設不足等原因,救援處置時間長,難度大。由于房屋、橋梁以及山體在洪水中長時間的沖刷和浸泡,往往會引發房屋倒塌,橋梁坍塌,并可能伴生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也給救援工作增添了難度和危險性。同時,洪澇災害也會導致疫情和環境污染等。
(六)救援規模大,參戰力量多。城市洪澇災害的破壞性和對生產生活的嚴重影響,抗洪搶險工作必然是一項以個專業救援隊為骨干,全社會、全民參與的聯合作戰。在去年的寧波抗洪救災中,僅消防部隊抗洪工作就投入警力1166人,消防車205輛,沖鋒舟20艘,戰勤保障車29輛。總隊機關、杭州、溫州、金華、紹興、嘉興、舟山等支隊以及總隊輪值輪訓大隊警力348人,消防車39輛、沖鋒舟15艘,戰勤保障車23輛以及江蘇總隊3套遠程供水系統。
(七)災后恢復慢,善后處理難。城市洪澇災害后期,城市垃圾、淤泥清理,排澇,建筑倒塌、公共設施損壞重修、重建,交通道路疏通,用水用電保障,生產生活恢復,衛生防疫等都要耗費相當的人力、物力、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