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防官兵在滅火救援中傷亡的原因分析
從總體上來看,消防部隊在撲救火災和搶險救援中發生傷亡的原因,受災害現場具體情況、消防裝備水平等客觀因素和消防隊員體能、技戰術、滅火救援知識、實戰經驗等主觀因素的影響較大,有時出現一些傷亡是難以避免的。但有些傷亡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是由于消防隊員在處置事故時缺乏專業知識和實戰經驗、思想麻痹、安全意識淡薄、個人防護意識不強和盲目指揮、處置措施不當以及冒險主義等等原因,從而直接導致了傷亡事故的發生。
2.1客觀因素
2.1.1城市快速發展和落后的消防安全之間的矛盾。一是在城市開發與發展中,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新技術、新項目等衍生出來一系列新的消防安全問題,給我們的火災撲救造成了很大的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二是城鄉結合部的居民自建房、棚戶區、“三合一”建筑、“九小”場所等消防設施缺乏,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夠,火災荷載大,用火、用電、用氣不夠規范,一旦發生火災,車輛到場難、撲救難,且火場陷進多,易危及到官兵安全。三是不同類型社會救援和救助的增多,增加官兵的危險性。近年來消防救援的任務越來越重,而且所有的救援任務都伴隨著不可預知的危險,稍有不慎就會危及到救援官兵的生命安全。
2.1.2個人防護不到位是官兵傷亡關鍵。一是官兵個人防護意識差。我們大多數官兵在滅火救援過程中個人防護裝備穿戴不全,作戰安全意識薄弱,習慣養成僅限于日常訓練。二是現有防護裝備不能滿足滅火救援現場使用,盡管按照上級要求,全國各地消防部隊按標準都配備了大量器材裝備,但仍然有許多執勤中隊個人防護裝備備份數量不足,一定程度影響到官兵現場安全。三是個人防護裝備維護不到位,對配備的個人防護裝備管理不善,維護保養不及時,違規使用等問題依然存在。
2.1.3滅火救援過程中外部因素的影響。一是受到各級領導對現場組織指揮的干擾。消防部隊在滅火救援過程中有時會受到各方面領導的命令和指示,有些領導直接指揮正在滅火救援的戰士或是干部,無形中擾亂了現場組織指揮,使指揮員對滅火救援現場失去部分的控制,造成一定的人員傷亡。二是受到圍觀群眾及相關事件當事人或者家屬的干擾。一些不明真相餓群眾在外圍起哄和干擾,特別是一些所謂的知情人提供的虛假信息,容易給指揮員的決策造成一定的影響。三是突發事件中的潛在危險,官兵在參與處置諸如群體性事件、暴恐事件中,會遇到爆炸、槍擊、砍殺等襲擊傷害,這又給我們官兵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2.2主觀原因
2.2.1缺乏經驗,盲目指揮,采取措施不當。指揮員缺乏滅火救援專業知識和事件,在實施組織指揮時心中無數,不知該怎么辦,不該怎么辦,處于茫然;其次是指揮員對現場情況不甚了解,或對事故現場情況判斷有誤,所作的決策和行動方案不符合實際;最后指揮員安全意識淡薄,在指揮中只考慮如何滅火,而對事故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觀察少、考慮少,意外情況突發毫無準備。
2.2.2火情偵察不細,現場情況不明。一是指揮員火情偵察意識淡薄,認為偵察不偵察對滅火救援戰斗成敗關系不大,即使進行偵察也是走馬觀花,應付差事;二是指揮員到達現場后救人、滅火心切,未進行火情偵察就急于展開戰斗,甚至只顧及滅火忘記了進行火情偵察;三是有一定滅火救援經驗的指揮員思想麻痹,認為自己經驗在身,把握在胸,沒必要進行火情偵察,到了現場就投入戰斗。四是派出班長或戰士進行火情偵察,干部不參加致使火情偵察不全面、不細致,偵察的情況不準確。
2.2.3思想麻痹,對危險性認識不足。一是官兵安全意識淡薄,對滅火救援現場客觀存在的危險性認識不足;二是長時間戰斗,參戰人員體力消耗大,精疲力盡,無意識地放松了警惕,把安全丟于腦后;三是滅火救援戰斗臨近尾聲,參戰人員急于結束戰斗,此時,指戰員安全意識淡化,很少想到意外情況的發生;四是指揮員、安全員對滅火救援現場的不安全因素缺乏不間斷的觀察,對危險情況心中無數。
2.2.4盲目冒險,缺少避險措施。一是部分指揮員,尤其是新任職中隊干部,缺乏必要的滅火救援知識,在實施指揮或戰斗行動中不知正確的處置措施;二是在沒有或缺少個人防護裝備,又未制定緊急避險措施的情況下,進入危及官兵人身安全的環境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