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物坍塌事故的主要特點
(一)突發性強,人員逃生難。受自然或人為因素影響,建筑坍塌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明顯,允許人員逃生的時間極短。
(二)埋壓情況復雜,極易發生次生事故。損失較嚴重的房屋垮塌救援現場,被困者常被輕型框架結構的木頭、鋁合金和重型的磚石、鋼筋混凝土石塊所埋壓,情況復雜多變。地震災害事故除原生災害和直接災害外,還極易引發危險化學品泄漏、放射性物質擴散、山體滑坡、洪災等次生災害。由于地震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供電設施毀壞等,極易造成地震后的城市大面積火災,而且大多在同一時間內多處、多點發生,如不及時有效控制,將導致火場面積擴大,造成的損失無法設想。
(三)破壞性大。由于建筑物坍塌事故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大量的人員和財物來不及做出防范和轉移就被埋壓,人員受到致命的傷害,財產遭受嚴重損失。其破壞力之大,災后恢復時間之長,都遠勝過其它災害。
(四)救援困難,政治影響大。事故發生后,坍塌現場可能由于面積大或人員居住較集中造成埋壓人數眾多,需投入人力物力較大,現場秩序比較混亂。一是現場的幸存者迫切地搜尋親人,情緒失控;二是各種救援隊伍、民間組織、志愿者先后到達,互相交叉影響,缺乏第一時間指揮;三是在現場存在著二次坍塌、觸電、燃氣爆炸、有毒有害氣體泄漏以及隨時發生大面積火災的危險。四是救援展開的地理環境不利,救災人員對事故現場內部的情況不熟悉,盲目性比較大。建筑物倒塌極易埋壓大量人員和物品,造成群死群傷,很多人因此而失去親人,甚至有的無家可歸,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多,政治影響很大。
二、建筑物坍塌事故的處置對策
(一)做好偵察檢測工作,要第一時間了解倒塌建筑在火場的方位、建筑結構和布局等相關情況,查明著火建筑倒塌原因、倒塌時滅火力量部署情況,是否有人被埋壓以及被埋壓人員的數量、大致位置。同時,通過外部觀察和儀器檢測,判斷建筑結構的安全性,未垮塌部分是否有再次坍塌的危險及有無燃氣泄漏等情況,隨時掌握火勢發展變化情況以及現場道路交通及周邊情況。
(二)救援準備充分,及時劃分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實行交通管制,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同公安、安監、衛生、供水、供電、供氣、交通、民政、城建、規劃、通信等部門的合作,協同配合開展救援行動,必要時請調武警和駐地部隊進行支援。
(三)指揮作戰嚴謹,在著火建筑發生倒塌后,現場指揮員要立即、徹底清點所有參戰人員,查明有無人員受傷或被埋壓,及時調整作戰部署。在確認有官兵被埋壓后,要查明被埋壓人員的大致部位,如埋壓不深或建筑物件易搬運時,應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救助,爭取在第一時間搶救出被埋壓的官兵;當倒塌建筑仍殘留火勢時,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撲救,降低火焰和高溫對被埋壓人員的傷害,但滅火用水不宜過多,不能形成大量積水,以撲滅明火,降低溫度為宜。應充分利用生命探測儀、搜救犬、機器人等救援裝備,搜救行動高效迅速,按照“先易后難,先救人后救物,先傷員后尸體,先重傷后輕傷”的原則進行救援,在確定被埋壓人員的位置后,合理使用破拆、切割、起吊等裝備進行救援。同時,在無法確認壓埋人員已無生還可能時,禁止使用鏟車、吊車、推土機、挖掘機、運輸車等大型機械設備清理現場,對救出的受傷人員,以醫療急救部門為主實施現場急救,傷情較重的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在救援過程中,現場安全員應在不同方位全程觀察建筑結構變化情況,一旦發現垮塌征兆要立即發出警示信號,救援人員要迅速、安全撤離現場,防止造成人員傷亡,并合理分配參戰力量,組織參戰人員輪換,做好后勤保障及安全防事故工作。
(四)通信聯絡要通暢,消防隊到場后,要充分利用通信指揮車,車載臺,對講機建立獨立的通信保障系統,明確專人負責通信工作。同時,消防隊還要與現場其他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聯絡。及時掌握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五)高度重視防護,確保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消防官兵必須樹立“防護”意識,在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的基礎上,盡可能排除險情,謹慎行動。現場指揮員要善于發現可能對官兵造成威脅的各種險情。把握進攻和撤退的有力時機。不受周圍人員的干擾,不盲從,不冒進,充分發揮消防官兵英勇頑強的戰斗作風,忠實履行神圣職責。
三、在搶險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搜救工作應由政府統一領導。建筑倒塌事故搜索和救援工作是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進行的。在各級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地方政府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且要加強平時的應急聯動演練。做到事故發生后有快速的響應。
(二)謹慎使用大型建筑機械。在建筑物坍塌事故現場,確定被埋壓人員數量和位置后。對埋壓人員的位置,應該組織救援力量用手或鏟,鎬等手工小型器具小心刨挖,如果有較重或較大的建筑廢棄構件可以用吊車吊移。在確認沒有被埋壓人員的地方。并且不會對被埋壓人員造成危險的地方可以使用大型工程機械。以加快搜索和救援進度。
(三)充分發揮現代化科技手段。在救援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消防部隊現代化科技手段。會加速搜索的工作進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利用雷達生命探測儀,蛇眼探測儀,音頻生命探測儀,偵檢探測儀等儀器。對搜救被困人員和對被困人員的成功定位。起到強有力的作用。同時也可使用消防搜救犬等手段。
(四)防止垮塌事故的再次發生而造成的二次傷害。對局部以垮塌的建筑物或毗鄰的建筑要及時觀察,細心監測,在建筑周邊要多點設立安全員。使用專業裝備對建筑進行不間斷的測試觀察。并分析監測數據,及時報告監測情況,對被困者要防止踩壓,墜落物的傷害,破拆火花灼傷等傷害,特別要注意抬、撬等動作要輕,防止對被困者造成二次傷害。
總之,建筑坍塌事故救援及處置對策的研究任重而道遠。一方面,應加大建筑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從根本上遏制事故的發生,確實徹底的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另一方面,強化消防部隊人員、裝備力量,提高消防官兵處置建筑坍塌事故的實戰經驗,切實掌握各類坍塌災害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對策,確保能在第一時間達到現場,第一時間查明災情,第一時間是實施救援,第一時間搶救群眾保護生命財產;再次,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支持消防工作,提高對消防工作重要性認識,不斷增加消防意識,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積極配合,全方面合作,協同配合開展救援行動,排除消防工作中各種不利因素的干擾,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和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做好建筑坍塌事故救援與預防工作,杜絕各種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