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等納入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十二五”發展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行動計劃,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資到位、監管到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的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要高度重視投資質量和效益,保證《規劃》執行的嚴肅性和合理性。要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評估和考核,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確立了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采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把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深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持續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積極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集中開展“隱患治理年”、“安全生產年”活動,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稱“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以下稱“三項建設”),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為核心的基礎建設不斷加強,以強化監督管理為關鍵的協作聯動機制進一步健全,以安全生產法為基礎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主旨的安全文化建設不斷深入。五年來,全國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分別增長3倍和5倍,小煤礦由18145處降至9042處,實現了小煤礦數量壓減至1萬處以內的目標;安全執法行動深入開展,共關閉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2.1萬處、煙花爆竹廠點1.6萬處,以及非法建設項目1.1萬處,有效規范了安全生產秩序;穩步推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查處生產經營單位一般隱患1277.4萬項、重大隱患11.6萬項,對27.6萬處重大危險源采取了安全監控措施;非煤礦山、交通運輸、消防(火災)、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狀況明顯改善,全國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定、持續好轉的發展態勢。與“十五”末期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國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49.4%和37.4%,重特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6.6%和52.8%。全國事故死亡人數由2005年的12.7萬人,降至2008年的10萬人以下、2009年的9萬人以下,2010年又進一步降至8萬人以下。“十一五”規劃任務全面完成,目標如期實現。
(二)“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進入關鍵時期和攻堅階段。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是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也是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的關鍵時期。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積極應對新情況、新挑戰,任務十分艱巨。
一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我國仍處于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事故總量仍然較大,2010年發生各類事故36.3萬起、死亡7.9萬人。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期間年均發生重特大事故86起,且呈波動起伏態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仍然屢禁不止。塵肺病等職業病、職業中毒事件仍時有發生。
二是安全生產基礎依然薄弱。部分高危行業產業布局和結構不盡合理,經濟增長方式相對粗放。經濟社會發展對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臨嚴峻考驗。軌道交通、隧道、超高層建筑、城市地下管網施工、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問題凸顯。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制度和管理還存在不少漏洞。部分企業工藝技術落后,設備老化陳舊,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三是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及應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滯后,技術支撐能力不足,部分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不高,傳統監管監察方式和手段難以適應工作需要。現有應急救援基地布局不盡合理,救援力量仍較薄弱,應對重特大事故災難的大型及特種裝備較為缺乏。部分重大事故致災機理和安全生產共性、關鍵性技術研究有待進一步突破。
四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權益面臨繁重任務。一方面,部分社會公眾安全素質不夠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護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強化。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期望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體面勞動”觀念不斷增強,對加強安全監管、改善作業環境、保障職業安全健康權益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為重要保障,以科技進步為重要支撐,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管,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減少職業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安全生產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納入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實現區域、行業(領域)的科學、安全、可持續發展。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強化制度約束,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依法、規范、有序、高效開展的軌道,真正做到依法準入、依法生產、依法監管。
突出預防,落實責任。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實筑牢安全生產基層基礎防線,從源頭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條紅線。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堅持科技興安,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發與成果應用,建立企業、政府、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創新監管監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安全監管監察體系更加完善,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下降10%以上,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5%以上,較大和重大事故起數下降15%以上,特別重大事故起數下降50%以上,職業危害申報率達80%以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全面實現,全國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為到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專欄1 部分安全生產規劃指標 |
1.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礦: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災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生產過程管理領導責任。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推進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嚴格落實綜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健全災害監控、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體系,狠抓礦井水害、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防控技術措施落實。對資源整合礦區實施水文、工程地質補充勘探。治理煤礦火災隱患。提高礦用產品、設備安全性能。
將煤礦技術人員配備列入安全準入基本條件,嚴格煤炭建設、生產領域的企業準入標準。推進煤礦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推廣應用煤礦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以下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強化安全班組建設等安全基礎管理。推動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小煤礦整頓關閉,構建安全、高效的煤炭產業體系。完善煤礦采氣權與采礦權協調、小煤礦嚴格準入與有序退出等機制。小型煤礦采煤、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和80%以上。加強煤礦地質勘探報告審查。嚴格控制新(改、擴)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十二五”期間停止核準新建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戰略規劃。深入推進客運車輛特別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非法載客和酒后、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客運線路安全審批和監管,完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和管理制度。開展運輸企業交通安全評估。完善客貨運輸車輛安全配置標準。建立完善車輛生產管理信用體系,加強車輛產品準入、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監督,提高車輛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條件,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綜合治理。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系統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農村客運服務和安全管理體系。在公路省際交界處、市際主要交界處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務站。
專欄3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點地區 |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點地區:云南、貴州、四川、湖南、廣西、西藏、新疆。 |
非煤礦山:制定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合理布局非煤礦山采礦權,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落實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措施,到2015年,非煤礦山數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實施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尾礦庫、排土場等專項整治,重點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礦庫潰壩等事故。建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完善石油天然氣開采防井噴、防硫化氫中毒、防爆炸著火及海洋石油生產設施防臺風、防風暴潮等防范措施。推動露天礦山采用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等技術裝備,“三高”(高壓、高含硫、高危)油氣田采用硫化氫氣體防護監測技術裝備,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地區尾礦庫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專欄4 防范非煤礦山事故重點地區和領域 |
事故控制與資源整合重點地區:云南、河南、湖南、貴州、廣西、遼寧。 |
危險化學品:推動制定與實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開展城市化工產業布局調查,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化學品輸運管線等易燃易爆設施隱患排查治理。推動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規范化工園區安全監管,實行化工園區區域定量風險評價制度。推動城區內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企業搬遷。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建立自動控制系統及獨立的緊急停車系統。強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健全區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聯控機制。加快建設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推動大中型城市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進場交易。
專欄5 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重點地區和領域 |
事故控制重點地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天津、上海、遼寧。 |
煙花爆竹:推進煙花爆竹生產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和集約化建設。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到2015年,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比2010年減少20%以上。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管理和監督,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專項治理,推進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整治,建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
建筑施工:加強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環節安全監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企業和施工工藝、技術及裝備。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和橋梁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以鐵路、公路、水利、核電等重點工程及橋梁、隧道等危險性較大項目為重點,建立完善設計、施工階段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優化民用爆炸物品產品結構和生產布局,規范生產和流通領域爆炸危險源的管理,合理控制企業及生產點數量,減少危險作業場所操作人員。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淘汰落后生產設備和工藝,主要產品的主要工序實現連續化、自動化和信息化。
特種設備:嚴格市場準入,落實使用單位安全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機構、人員到位。實施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承壓設備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整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與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推動應用物聯網技術,實現對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故障的實時監測,推廣應用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系統。
工貿行業:實施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等工貿行業事故隱患專項治理,重點開展工業煤氣系統使用、高溫液態金屬生產和工貿行業交叉作業、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隱患排查整治。實施自動報警與安全聯鎖專項改造,提高自動化程度。加強對企業煤氣輸送、儲存、使用等危險區域連續監測監控。
電力:完善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體系,提高電力系統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加強電力調度監督與管理,加強廠網之間協調配合。扎實開展電力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標準化建設,加強新能源發電監督管理,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加強核電運營安全監管,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已投入運行20年以上的水電站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加強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和設備更新改造。
消防(火災):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推動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規劃,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落實新(改、擴)建工程消防安全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制度。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和“三合一”場所(企業員工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火災隱患。完善相關消防技術標準,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根據國家標準配備應急救援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
鐵路交通:加強高速鐵路運營安全監管和設備質量控制,強化高速鐵路安全防護設施和防災監測系統建設。深入開展高速鐵路運輸安全隱患治理,重點對線路、車輛、信號、供電設備以及制度和管理等進行全方位排查。強化高新技術條件下鐵路運輸安全風險管控。嚴厲打擊危害高速鐵路運輸安全的非法違法行為。到2015年,危險性較大的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開展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入戶活動。嚴格鐵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鐵路行車設備事故隱患,強化現場作業控制,深化鐵路貨運安全專項整治。
水上交通:加強水路交通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和港口保安設施建設。開展重點水域、船舶和時段以及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推進現有港口、碼頭的安全現狀評價。強化運輸船舶和碼頭、橋梁建設及通航水域采砂等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推進內河主要干線航道、重要航運樞紐、主要港口及地區性重要港口監測系統建設。完善船舶自動識別、船舶遠程跟蹤與識別、長江干線水上110指揮聯動等系統,加快內河船岸通信、監控系統建設。實施渡改橋工程。加強內河海事與搜救一體化建設。嚴厲查處農用船、自用船、漁船非法載客等行為。
民航運輸:實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進航空安全績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員、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體系和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建立航空安保威脅評估機制。研究實行航空貨運管制代理人制度。整體規劃適航審定能力建設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崗位資格認證機制與培訓體系。加強飛行、機務、空管、簽派等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建設航空安全實驗基地,提高航空運行、適航維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調查分析等實驗驗證能力。
農業機械: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安全監理設施和裝備建設,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監理工作需要。強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牌證核發和年度檢驗。推廣應用移動式農機安全技術檢測和農機駕駛人考試裝備。加快建立農機市場準入、強制淘汰報廢和回收管理制度,推進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進行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創建500個以上“平安農機示范縣”。探索開展農機政策性保險,鼓勵支持農機安全互助組織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