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訓戰不一致,存在練戰脫節現象。
前些年,各級消防部隊圍繞“練為戰”的指導思想,加大了訓練改革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實效,但總的看,由于訓練場地和器材裝備的限制,難以開展石油化工、建筑坍塌、地下場所等模擬實戰科目訓練,加之考核比武的指揮棒未真正調整,基層中隊的訓練脫離實戰現象依然突出,訓練與實戰脫節的矛盾依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2.3.指揮員素質不高,經驗不足。
近年來,基層指揮員缺乏實戰經驗是目前全國消防部隊存在的普遍問題。一方面,基層指揮員崗位流動快,具有豐富組訓、管理和實戰經驗的基層指揮員人數較少,大學生干部占基層干部的比重在逐年遞增。此外,干部編制少、警力不足,造成部分基層的指揮員只能由年齡輕、成長期短、經驗淺的副連或排級干部擔任,造成部隊滅火搶險救援組織指揮人員素質發展不均,整體水平低下。實戰經驗的缺乏造成指戰員面對特殊、復雜的滅火救援災害現場時,心理的承受能力跟不上,相應的臨機處置能力差,攻防并舉的指揮藝術不強,只知道進攻,卻不知道何時需要防守,何時需要撤退,時機把握不準[1]。
2.4.滅火救援安全管理工作機制不健全。
少數部隊滅火救援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嚴、工作抓得不緊。尤其是有些指揮員和戰斗員不善于使用特種裝備,不善于判斷火場形勢,不善于根據變化的形勢調整火場部署,而有的隊員由于年輕,心理承受能力差,參加大火撲救和處置大的災害事故時容易產生恐懼和緊張心理,造成撲救、處置失誤或自身損傷。
2.5.安全管理戰評總結流于形式。
回顧分析近年來消防指戰員在滅火救援中的傷亡案例,要提高指戰員的心理適應能力、承受能力,使其不產生慌亂、恐懼、失誤,不僅與掌握過硬的滅火戰術技術水平有關,而且與掌握處置各種險情知識和實踐經驗有關。但是我們在火場總結中往往忽略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現在常見的戰例分析總是總結成績的多,而對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分析與研究較少,不能及時充分地吸取事故教訓。
3.加強滅火救援行動中安全管理的工作對策
此次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依據《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公安消防部隊搶險救援勤務規程(試行)》等條令規章,結合浙江實際,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管理工作規定》,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部隊滅火救援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戰斗力,有效的加強滅火救援準備、組織指揮、作戰行動、安全防護、戰勤保障和信息管理,為基層消防部隊的滅火救援提供了安全保障,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筆者結合自身多年在戰訓崗位的工作經驗,對加強滅火救援行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幾點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