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2013年至2015年,按標準逐年給消防大隊配備消防車輛器材裝備,確保消防部隊在裝備配備實戰化、儲備模塊化、管理規范化、技術保障體系化、隊伍專業化建設上取得突破,逐步實現裝備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提升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為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為“構建平安景東、創造和諧社會”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通知》明確建設任務,一是車輛配備任務。根據《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按照《公安消防部隊2012-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要求,提出了消防部隊戰斗車輛要在“十二五”期間逐步實現“四個一”目標,目前縣消防大隊配備了舉高平臺車、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水罐消防車,還未配備城市主戰消防車。另外1輛小型水罐消防車已服役12年,達到了報廢年限,安全系數和車輛 狀況都比較差,計劃2015年更換。2013年各鄉鎮安排配備了1輛消防車,實現了各鄉鎮有消防車的目標;二是消防器材裝備配備任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目前缺少器材裝備287件套,共需經費92.77萬元,2015年各鄉鎮專職消防隊隊員18項個人基本防護裝備;三是市政消火栓建設任務。2013年,修繕縣城城區損壞消火栓,補建縣城城區所缺的88個市政消火栓,2014年至2015年,完成各鄉鎮的消防規劃,逐步建設市政消火栓。預計3年總投入302.77萬元(其中:2013年投入65.72萬元,2014年投入181.8萬元,2015年投入55.25萬元)。
《通知》要求,一是要提升消防裝備“硬”實力。按照《普洱市消防支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景東縣消防裝備建設意見函》要求,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把消防裝備建設擺重要議事日程,縣消防大隊在掌握大量裝備評估資料的基礎上,從實戰需要及縣財力狀況出發,廣泛調研編制規劃,分3年按標準配齊消防裝備,消防裝備建設任務分階段有序推進,切實提高消防裝備“硬”實力;二是要提升消防裝備“軟”實力。消防大隊要加強消防裝備管理,維護好、使用好消防裝備。要加強裝備技能的熟悉應用,充分發揮消防裝備效能,做到常規裝備、攻堅裝備與應急救援裝備搭配合理,實現人與裝備的最佳結合,提升消防裝備建設“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