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執行計劃
根據《貴陽市“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結合《貴陽市2014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本執行計劃。
一、2014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
1.強化政府領導。2月,組織召開本級年度消防工作會議。總結2013年工作成效,表彰先進,安排部署2014年消防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4月,市、縣兩級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對下級政府和本級各行業部門的綜合目標考評體系;按照《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評分標準》,定期對本級消防工作進行檢查、考評、通報、督辦,7月、11月,各級政府開展消防工作責任書落實情況檢查、考核;5月,完成本級“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2014年度實施計劃的制定印發;本級政府每半年向上級政府書面報告本地消防工作情況。
2.發揮季度聯席會作用。組織召開消防工作季度聯席會,研究解決本地消防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第二季度前完成本級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的調整,并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對本地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季度評估,并在會上通報;建立重大消防問題督辦問效機制,將部門重大消防違法行為、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高危事項及整改推進情況在聯席會上進行通報,明確整改責任、時限,實行督辦問效。
3.推動行業部門履行監管責任。推動行業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5月制定本級實施市政府印發的各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的實施意見, 6月督促指導本級涉及的行業、部門出臺本系統、本部門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實施方案,并按進度實施,消防部門結合日常監督情況,適時書面向有關行業部門就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有針對性的提出工作指導意見和建議。
(二)城鎮公共消防基礎設施規劃及實施。
4.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編制與實施。各地要在3月底前針對行政區、建制鎮、小城鎮、新建工業園區尚未編制消防專項規劃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級2014年編制計劃;4月底前出臺消防專項規劃編制方案,明確編制責任、編制進度;在9月底前完成本級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并批復予以實施。
5.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5月底前,各地要建立本轄區市政消火栓建設、使用情況排查臺帳,掌握市政消火栓待建和待維修情況。云巖、南明、花溪、烏當、觀山湖區政府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按照《貴陽市市政消火栓規劃建設管理辦法》,適時函報有關部門組織增建、維修;白云區、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下發2014年市政消火栓建設和維修實施方案。10月,完成城市建城區市政消火栓欠帳; 6月,各地市政消火栓完好率達到95%;10月,完好率達100%。
(三)社會面火災預防和管控。
6.強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3月,各地要完成2014年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5月底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系統基礎信息錄入率達到100%,6月,完成重點單位“兩基檔案”建設;4月,制訂本級重點單位 “戶籍化”管理達標建設實施方案,明確達標進度,確保6月、10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戶籍化”管理達標率分別達到50%、100%;5月,各地要依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督促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控制室達標建設方案,明確標準,責任人以及工作進度,確保8月底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達標;10月底前其余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