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及其它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清除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控制危險源。為防止事故惡化,應盡早、最大程度地控制危險源2.搶救受害人員;3.指導群眾防護,組織群眾撤離;4.做好現場清消,消除危害后果;5.向有關部門和社會媒介提供翔實情報;6.保存有關記錄及實物,為后面事故調查工作做準備。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政府和企業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時也稱為應急計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分為國家或區域性預案和企業預案。本講主要探討區域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編制。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條例》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要協同各部門和企業共同編制轄區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區域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調查研究、化學品評價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預案編制、預案演習和修訂、審核實施。
一、調查研究
調查研究是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第一步。在制定預案之前,需要對預案所涉及的區域進行全面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1.化學品普查。對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督促有化學品的單位做好化學品危險性鑒別與分析,貫徹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制度,摸清危險化學品在某地區生產、儲存、使用情況,包括這些單位的地理位置,涉及到的化學品種類、數量、規模和相關的生產、儲存、使用信息。
2.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和人口分布特點。
3.社會公用設施、應急救援力量情況和資源現狀。
二、化學品評價和重大危險源辨識
對普查的化學品進行危險性評估,鑒別分類。實施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普查),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分布及其狀況,包括潛在事故的發生、發展情形和可能的危害情況(包括對人員、環境、社會秩序的不良影響),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
三、預案編制
在完成本地區的危險化學品普查和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以后,地方政府就可以著手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基本情況。本轄區的地理、氣象、環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狀。
2,應急組織。設立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簡稱化救委)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委員會和指揮部由轄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監管、公安、環保、衛生、交通、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為:
(1)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組織與協調,就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的情況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救援機構匯報。承擔轄區化救指揮中心的職責組織編制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修訂;組織開展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
(2)公安部門。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公安系統所擔負的搶險、消防、交通和治安工作。研究、配置適用于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消防裝備和技術,必要時對消防力量進行調配。
(3)衛生部門。組織、指導、協調衛生部門在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所擔負的衛生、醫療搶救工作。負責對受害人員的院前搶救和院內治療與康復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本轄區有關的有毒化學品醫療搶救方案,組織這些方案的培訓、學習及相應裝備、藥品的落實。
(4)環保部門。組織、指導、協調環保部門在本轄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所擔負的任務。負責組織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和處理事故的危害區域。
(5)交通、鐵路、民航等交通部門。組織、指導、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時所擔負的任務。負責交通的指揮、運輸工具的調配及撤離人員、應急藥品、物品等的運送。
(6)防化部隊。組織、指導、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防化部隊所擔負的任務,積極配合支持地方應急救援行動,組織研究泄露化學品的洗消技術。
(7)財政部門。為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8)食品醫藥部門。組織研究、開發化學事故中毒、灼傷治療搶救藥品,組織、協調藥品、醫療器械的調配。
3.通訊聯絡。確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系方式,完善通訊設施、通訊網絡和電話號碼等。
4.專家咨詢系統。由和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直接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和聯系方式。
5.區域聯防。按照區域鄰近原則,組織和發動社會各界志愿組織單位和企業共同協作,包括企業和社會各種志愿援助組織的名稱、電話、可以提供的援助等。
6.應急救援計劃。根據轄區內務重大危險源的具體情況不同,相對應的具體應急救援計劃也應有所區別。本部分的編寫要具體細致,落實到人。每一項任務要注明執行單位、負責人、配備器材、通訊方式、行動路線、實施步驟等。
(1)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信息。包括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使用的詳細情況,并說明和它們有關的其它危險情況。
(2)可能事故的分析。根據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和化學品的特點,考慮各種危險因素,分析事故影響區域及造成的傷害。
(3)事故應急措施。包括事故現場的應急措施、應急救援的應急措施(報警和通達、現場搶險)。
7.條件保障。提供盡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醫療器材、藥品和衣物、食品、資金等。
8.公開事故信息。接待新聞媒體,并告知事故的發展、事故救援和傷亡情況。
9.預案評估。收集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檢驗預案每一方面的實效性,便于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四、預案演習和修訂
預案的編制由于經驗、技術和理論等方面的限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預案的模擬演習,可以檢驗和完善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對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五、審核實施
修訂后的預案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以危險化學品普查、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和控制為基礎,以系統管理為手段,以減少事故危害為目的。因此,在制定區域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委托專業機構或本地專家制定切合實際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