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強善后處置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恢復重建能力。
完善突發事件評估機制,加強生命線恢復和災后生活救助,提高災后恢復重建能力。
1.健全分析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災情評估機制,規范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制定客觀、科學的災害評估標準,全面、客觀地評估災害類型、等級、危害程度、后續影響等情況,發揮應急管理專家在突發事件評估中的作用,對災情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提出建議,為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制定恢復重建規劃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2.提高生命線快速修復能力。加強供水、供氣、供熱、電力、通信、交通等生命線系統快速搶險能力建設,加強重要通信、廣播電視網絡、信息系統的容災備份、緊急恢復和后備供電系統建設,加強城鄉應急凈水設施建設,加強災后廢棄物、污染物和病死牲畜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滿足災區生產生活快速恢復需要。
3.完善災后生活救助體系。做好災民救助安置工作,及時提供飲食、住宿、醫療、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加強災民轉移安置點的管理,加強災區疫病防治、市場供應、社會治安等工作,保障災區生活秩序和社會安全穩定。
4.提高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堅持政府領導,加強統籌,科學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計劃或規劃,加強災后救助、撫慰、撫恤、安置、心理干預等工作,加強重建規劃實施,確保災后恢復重建順利完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災后恢復,拓寬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籌集渠道,健全資金監管機制,發揮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機構的作用,鼓勵社會組織、個人等積極參與救助、捐贈,提高災區恢復能力。
五、重點建設項目
(一)安徽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
繼續推進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依托氣象業務系統,在所有縣級以上城市建成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既與本級政府應急指揮平臺、各類預警信息發布單位直接連通,也與上下級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實現有效互聯,形成省、市、縣三級相互銜接、規范統一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到2015年,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公眾在系統發出災害預警信息后10分鐘之內接收到預警信息。
(二)安徽省減災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基地)建設。
按照標準統一、接口完善、協同配合、運轉高效的原則,加快一個基地、四個平臺建設,建設全省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建立省級集防災減災、應急處置、重建規劃、人才培訓、物資儲備為一體的多功能基地。構建覆蓋全省的災害應急救助信息處理與共享平臺,構建覆蓋省、市、縣三級應急通訊平臺,構建集災情信息處理與發布、應急聯動、視頻會商、遠程指揮和語音調度等多種業務模式于一體的指揮調度平臺,構建災害損失評估與輔助決策支持平臺,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減災救災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減災救災能力。
(三)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續建。
進一步建設完善適應我省防洪保安急需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防汛抗旱通信網絡系統和滿足防汛抗旱工作需求的基礎信息采集體系、信息管理平臺和信息化保障體系,建立適應防汛抗旱和水利業務應用需求的水利數據資源中心,建設和完善全省基本水文數據庫、水利工程等數據庫和GIS信息平臺,對已建的防汛抗旱應用系統和相關資源進行整合,為防汛抗旱指揮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四)安徽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基地建設。
在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和省政府應急平臺體系框架下,依托省電子政務通信資源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金安”工程信息資源,建立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基地,構建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系統,實現安全生產突發事件信息報送、預測預警、應急資源管理、預案管理、協調指揮、應急評估和重大危險源監管等功能。
(五)安徽省公安應急處突能力建設。
依托公安特警、消防特勤隊伍,加強公安應急處置與救援能力建設。完善適合安徽公安實戰需求的公安特警裝備配備體系,重點加強應急指揮通信、交通運輸、救援設施等裝備建設,努力實現公安特警隊伍裝備達標配備。加強應急處突裝備和救災救援相關物資儲備庫建設,以省公安特警訓練基地為依托,加強公安應急處突訓練,全面提升全省公安應急處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