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應急預案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綜合能力。
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完善政府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法制建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1.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力量建設。深入推進省、市、縣三級政府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建設,強化政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設置,配齊配強專門應急工作力量,強化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的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綜合協調職能,做到職責明確、協調有序、運轉高效。促進大中型企業和高危行業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兼職機構,加強力量配備。
2.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加強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部門之間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會商研判、資源共享、處置聯動等方面應急機制建設,增強應急工作合力。加強軍地應急協同機制建設,深入推進政府應急機構與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的應急合作,提升軍地協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參與應急工作的能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完善輿論引導機制,為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深化省際應急合作,推進省內區域性應急協作,完善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協同處置等機制。
3.加強應急法制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訂《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加強宣傳和實施。推動應急管理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制訂、修訂完善,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4.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規范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發布、備案和評估制度,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可操作性。推進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等評估、修訂工作,加強基層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建設。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豐富宣傳形式,擴大應急預案發布范圍,提高應急預案的社會知曉率。加強應急演練,完善應急演練管理制度,強化演練評估,積極推進綜合性應急演練、專項應急演練等多種類型應急演練,強化針對性、實戰性。
(二)加強監測預警和風險隱患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應急防范能力。
完善監測網絡和預測預報系統,加強風險隱患管理,實施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保護目標監控,進一步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準確性,擴大覆蓋面。
1.完善突發事件監測系統。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監測系統,擴大監測覆蓋面,著力強化氣象、地震、水利、農業、林業、環保、衛生等部門的監測能力建設,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水平。所有鄉鎮建成自動氣象站,在中小河流、大中型水庫、主要公路、重點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加密建設自動氣象站,新一代天氣雷達覆蓋城鄉80%以上區域。推進大別山區、皖南山區等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監測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加強縣級地震監測臺站和市級臺網分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區實施加密監測,進一步完善全省強震動臺網建設和流動觀測臺網建設。加強森林防火瞭望臺(哨)和遠程監控點建設,發揮衛星遙感、飛機巡護、遠程監控、瞭望觀測和地面巡查的作用,對林區森林火情進行全方位和立體式監測。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完善環境保護重點行業、重要區域污染源的監測體系,嚴防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加強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絡,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功能,提高對傳染病疫情、食品藥品安全的監測能力。完善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增強對價格異常波動的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社會安全類事件的預測預知和預警預防能力。
2.加強重要基礎設施和保護目標的監測監控。加強對重要戰略物資儲備庫、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和高架橋、大型橋梁、通信樞紐、電力設施、鐵路客運專線、機場等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監控系統建設。
3.完善風險隱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突發事件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風險隱患評估、排查制度,強化風險隱患排查和矛盾糾紛化解能力。編制全省災害頻發易發地區縣級以上自然災害風險圖。繼續推進防震減災基礎信息和城市各類工程抗震能力調查、評估。建立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及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加強全省山洪地質災害重點區域的調查評估。加強全省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危險源登記普查、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工作,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和分級監管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加強重大傳染病、急性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動物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調查評估,完善數據庫。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對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公共安全形勢分析長效機制,努力化解各類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
4.強化預警信息發布能力。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規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制度,健全發布機制,實現預警信息公眾有效覆蓋率達到90%。建立健全氣象部門與公共安全重點領域的相關部門及駐皖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實時發布和共享。依托氣象部門業務系統,建立完善全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完善省路警聯合指揮中心平臺功能,增強高速公路惡劣天氣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立全省應急廣播體系,綜合采用廣播電視插播、手機短信息、農村大喇叭、電子顯示屏、網絡推送等多種手段,拓寬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擴大發布范圍,提高發布時效。加強我省長江、淮河、新安江流域和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文氣象預警系統建設。建立市級以上城市地震預警信息中心和地震災情速報網絡。加強皖南山區和大別山區地質災害防治預警體系建設,提高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