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提升全社會的綜合防災減災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55號),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時期全省防災減災工作情況
“十一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積極組織,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全省防災減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是防災減災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06年成立了省減災委和省減災中心。截至目前,全省14個市、78個縣(市、區)成立減災委,有7個市成立了減災中心。省減災委成員單位分別建立了安全生產、防汛抗旱、自然災害救助、防震救災、海洋災害、氣象災害、森林防火、公共衛生等專業應急指揮部,組建了專家組。全省基本建立了各級政府統一領導、減災委綜合協調、各涉災部門密切配合的防災減災管理體制,為全省防災減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是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初步形成。氣象、地震、水利、地質、海洋、農業等各類自然災害監測網基本建立,預警預報工作逐步展開。地質災害監測、調查、預警預報體系基本形成,建立了群測群防網絡和地質災害信息系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預警范圍的精度進一步提高。農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的監測預警能力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立了各級重大突發事件直報系統,保證了重大應急信息報告及時、準確、暢通,為各級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信息保障。全省基本建立了由民政、國土資源、水利、農業、地震、海洋漁業、氣象等主要涉災部門參加的災情預警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
三是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全省各級、各類救災應急指揮部分別制定了災害應急預案,涵蓋了安全生產、各種自然災害、消防、公共衛生、電力通信、交通、治安等各類突發事件,基本形成了省、市、縣、鄉、村5級并覆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體系。全省初步建立了以駐軍部隊、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力量,以地震、礦山救護、醫療救治、海上搜救、搶險搶修、通信保障等各專業救援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力量的320多支、近3萬人的應急救援隊伍。全省基本建成了以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核心,以市、縣儲備庫為配套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增加了救災物資儲備品種和規模,為全省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了物資保障。
四是基礎設施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增強。“十一五”期間,全省實施了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治理、河道綜合治理、病險水庫加固、減災安居、建筑抗震設防、節水灌溉、飲水安全、環保整治、避災農業建設、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等一系列防災減災工程項目,增強了基礎設施的防災減災能力。全省大江大河防洪體系基本形成,危害較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治理,城鄉建筑抗震設防等級顯著提高。城鄉交通、通訊、電力、供水供氣管網等重要基礎設施防災能力進一步增強。
五是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避災自救能力顯著提升。“十一五”期間,特別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省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和各地以全國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為重要工作時間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普及了防災減災知識,進一步增強了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各級地震、氣象、水利、消防、住房城鄉建設、教育、衛生等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針對監測預警、搶險救援、轉移安置、應急保障、醫療防疫等重要環節,深入機關、學校、廠礦企業、社區、村鎮、商場、文化娛樂場所指導開展了防災演練活動,促進了全省社會防災減災意識和避災自救能力的提升。按國家減災委的部署和要求,省減災委在全省組織開展了“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健全了社區防災減災組織,規范了防災減災制度,完善了避災場所,提高了基層社區應對災害的能力,夯實了防災減災工作基礎。“十一五”期間,全省已有69個社區被評為國家和省級減災示范社區。
六是災害風險轉移機制初步建立。“十一五”期間,省農委、省財政廳、遼寧保監局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農業保險制度,探索實施了災害風險轉移機制。2010年,全省大田農作物承保面積達到1785萬畝,投保農戶177.3萬戶,保費收入3.7億元;設施農業保險達到9萬畝,保費收入1000多萬元。2010年部分地區遭受了洪澇災害,全省受災農民共獲理賠2億元,有效地轉移了災害風險,保護了受災農戶的利益。
“十一五”期間,全省防災減災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防災減災工作體制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全民防災減災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防災減災應急工作手段還需要進一步改進,防災減災法制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快,這些工作都需要在“十二五”期間采取措施強力推進。
二、“十二五”綜合防災減災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各類自然災害和災害過程各個階段,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努力推動防災減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城鄉區域建設相結合、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積極調動各方力量,全面加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力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防災減災。
——以人為本,依靠科學。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防災減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科技進步作為全面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的重要支撐。
——預防為主,綜合減災。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調查、工程防御、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綜合推進災害管理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的工作。
——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從戰略高度統籌謀劃防災減災工作,著力推進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夯實基礎,循序漸進,講求實效,優先解決防災減災領域的關鍵和突出問題。
(三)規劃目標。
全面提升我省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有效預防并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明顯增強,自然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明顯降低。具體目標是:
——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能力進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全省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臺。
——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到戶率達到98%以上,居民災害風險防范意識和避災自救能力明顯增強,創建200個減災示范社區。
——災害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提升,確保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災民能夠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及災害損毀民房恢復重建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水平。
——省、市、縣普遍建立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鄉、村5級并覆蓋各類企事業單位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體系。
——積極推進防災減災的法制化進程,探索建立災害風險轉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