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二五”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
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應急管理工作有效運行、促進經濟社會平安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應對法》)、《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等有關規定,科學編制好“十二五”期間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對加強全省應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堅持以提高應急能力為目標,以項目建設為抓手,既體現規劃的一般共性,更注重作為專項規劃的實用性、可操作性,運用系統的方法,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突發事件,按照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及應急保障等應急管理工作主要環節的不同要求,提出未來五年全省應急體系建設的總體布局、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
第一章 加強體系建設環境分析 增強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客觀分析我省應急體系建設環境,深刻認識并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給應急管理工作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是合理確定“十二五”時期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任務和工作目標、提高規劃編制科學性的重要前提。
第一節 建設基礎
“十一五”期間,我省應急體系建設得到明顯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實現較快發展,體現為應急組織管理和指揮體系從無到有、應急管理職能從分散到集中、應急管理方式從經驗管理到科學管理、應急處置手段從相對落后到較為先進、應急工作重點從偏重處置到預防與處置并重、應急協調機制從單一部門應對到跨部門協調聯動的“六大”轉變,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明顯提高。
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基本完成了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一些部門還對專項預案及部門預案進行了擴展和延伸,制定了相應的子預案或預案實施辦法,并根據實際需要,適時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全省共制訂各級各類預案近9萬件,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覆蓋率達到98%以上,形成了省、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企事業單位和重大活動等多層級、多領域的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管理體制初步成型。成立了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和25個省級專項應急指揮部(委員會),省長擔任省應急委員會主任,省委、省政府、省軍區等有關領導擔任副主任。分管副省長或省有關領導擔任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各市、縣(區)均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專(兼)職人員。省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大多確定了專門處室承擔應急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結合、社會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應急運行機制逐步建立。通過相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全省應急管理機構職能得到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聯動、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物資保障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正逐步建立。
應急隊伍力量不斷壯大。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組建工作進展順利,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基層應急救援隊伍逐步壯大,應急救援裝備及手段不斷改善,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志愿者隊伍得到進一步強化。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390多支共3.6萬余人、專家2300余人、應急志愿者近50萬人。
應急平臺建設穩步推進。省政府應急平臺一期工程建設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可行性方案經國務院應急辦審查通過,建設資金落實到位,正抓緊組織實施。大部分設區市政府和15個省直單位的應急平臺與省政府應急平臺實現了互聯互通。
應急培訓演練得到加強。各地、各部門結合“5·12”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世界環境保護日等活動,面向社會開展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防護知識宣教培訓。采取多種形式,對應急管理領導干部、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應急救援隊伍等進行培訓,適時開展了各類實戰性強、群眾廣泛參與的綜合演練和專業演練。省應急委成功舉辦了“應急2008”江西省綜合應急演練,得到了國務院及國務院應急辦領導的充分肯定。
應急物資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建成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共7000平方米,防汛抗旱、水利、林業、農業、糧食、衛生、鐵路、交通、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建立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庫點,各類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商務、民政等部門利用市場資源和商業儲備,建立應急商品重點企業聯系制度,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加強了應急商品調運投放能力。
應急處置能力明顯增強。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能力有了明顯提升,成功應對了2008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2009年甲型H1N1流感事件以及2010年特大洪澇災害等突發事件,支援了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
第二節 薄弱環節
我省應急體系經過“十一五”建設,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應急體系建設是一個涉及面廣、投入大的復雜系統工程,加之起步較晚,其建設規模及速度與形勢發展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應急預案修訂不夠全面。一些部門職能或者相關法規已變更,預案沒有及時作相應的調整。部分預案內容不夠全面,缺少防范應對次生、衍生災害的內容。有些預案本地本部門的特色體現不夠,造成預案針對性和實用性不強。有些預案各部門之間職責不夠明確,造成在應急工作中出現相互推諉的現象。
應急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全省縣級以上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工作機構不同程度存在人員不足、職責不明、辦公場所及設備缺乏、經費較少等問題,在應急體系建設、應急處置等過程中的歸口管理權限不明確,難以有效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運轉樞紐的職能。
應急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不夠健全,不同程度存在部門分割、條塊分治、信息不暢、主體單一等問題。屬地管理、跨區域聯防等實際難度大。人力、物力資源整合不夠、分配不科學,造成決策遲緩、成本過高等問題。社會投融資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探索、完善。信息報送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應急監測預警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一些行業尚未建立應急監測預警體系,已經建立的,存在技術水平不夠高、覆蓋面不夠廣等問題。各領域應急監測預警的準確率有待提高。應急信息傳輸“最后一公里”瓶頸問題有待破解。
應急平臺體系尚未完全形成。應急管理綜合應用、綜合數據庫和應急平臺安全保障系統及移動應急平臺尚未建設,部分設區市和省直部門專業應急平臺功能亟待完善,縣級應急平臺建設尚未啟動,上下貫通、左右聯接、功能完備的全省應急平臺體系亟待健全。
應急救援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偏少、裝備相對落后,尤其是大型和特種專用裝備缺乏,基層應急設施和裝備不足,現場處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時間生命搜救能力亟待提高,快速處置重大、特大事故能力與實戰需要還有一定差距。
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總量不足,品種不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和管理,存在重復建設、布局不夠合理、物資儲備效率低、物資儲備平戰結合機制缺失等問題。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機制還未形成,難以實現各類應急物資資源共享和綜合動態管理。應急物資緊急生產、采購、征用、市場調控與調運以及征用補償等機制不夠完善。
應急危機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一些地方和單位對突發事件危機意識不強,對苗頭性、傾向性事件,特別是公共衛生事件、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群體性事件缺乏敏感性,未能及時有效把握預防、預警和先期處置的最佳時機。科普宣教覆蓋面不夠廣,特別是對學校、社區、企業等重要群體的宣教力度還不夠大。社會公眾的危機意識相對薄弱,參與度不夠。
應急政策法規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與《應對法》等國家應急相關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有待制定,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演練管理辦法、應急通行辦法、公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等政策亟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