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云浮市政府出臺《云浮市鎮(街)、村(居)委志愿消防隊建設三年規劃》,要求到2016年底,除全國重點鎮和廣東省中心鎮外的其他鎮(街),以及全市所有村(居)委按照《鄉鎮消防隊標準》(GA/T998-2012)建立有志愿人員、有車輛裝備、有執勤站舍、有經費保障的志愿消防隊。
《規劃》強調,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志愿消防隊的組織領導,督促鎮(街)和村(居)委員會組建并負責領導本村的志愿消防員。每個志愿消防隊人數不少于14人,志愿消防隊主要工作是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和初起火災撲救。每個志愿消防隊至少要配置手抬消防泵1臺、水帶10盤、水槍4支和其他必要設施,經費由縣(市、區)政府解決,同時也可發動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工商業戶和村民以自愿集資方式解決。
《規劃》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我市消防工作,有效改善了鎮(街)和村(居)委消防安全環境,切實保護地方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