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行業:強化對冶金、機械、輕工、建材、有色、紡織、煙草和商貿等行業屬地安全監管,實施事故隱患專項整治,重點對煤氣回收使用、交叉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外委外包工程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實施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活動。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開展自動報警與安全連鎖專項改造,重點在煤氣危險區域安裝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推廣使用安全連鎖技術,重點安裝橋式起重機準確定位裝置、起重機吊鉤上下限位安全保護裝置和壓力機滑塊防墜落裝置。
消防(火災):推進以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嚴格落實建設(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制度。持續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和“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以及地下空間等重點場所、部位的火災隱患。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消防專業隊伍、消防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建立完善并落實賓館、酒店、居民小區、辦公場所的消防責任和制度。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將消防規劃納入各級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全面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打造公安消防鐵軍,建立健全消防滅火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根據國家標準配齊配足應急救援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進一步提高滅火救援能力。
鐵路交通:到2015年,危險性較大的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開展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入戶活動,重點提升鐵路沿線群眾的安全意識。加強高鐵沿線安全保障工作。
水上交通:開展重點水域、重點船舶、重點時段以及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推進現有港口、碼頭的安全現狀評價。強化碼頭、運輸船舶和采砂、橋梁建設等水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推進內河主要干線航道、重要航運樞紐、主要港口及地區性重要港口監測系統建設。基本完成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布局。完善船舶自動識別、船舶遠程跟蹤與識別、長江干線水上110指揮聯動等系統,加快內河船岸通信、監控系統建設。實施渡改橋工程,推進“放心船、平安渡”建設。加強游船安全管理,確保游船安全設施齊全、游客按規定正確穿用救生衣。加強內河海事與搜救一體化建設。
農業機械:強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牌證核發和年度檢驗,加強農業設施和裝備的安全監管工作。加強農機事故信息采集工作。嚴格查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行駛和駕駛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以及非法拼裝農機等各類違法行為。實施上路農機粘貼安全反光標識,改善和提高其制動、夜間被動安全防護和燈光照明等性能。加大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力度,積極開展農機安全進校園、進鄉村活動,推進“平安農機”示范縣建設,到2015年省級“平安農機”示范縣達全省縣、市、區總數的50%。
漁業船舶:開展“平安漁業”建設,加強安全檢查,規范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推進重點水域漁船和漁港監控系統建設,實現對重點漁港、中心漁港的動態實時監控。繼續強化漁船、漁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加強對航標、漁港監控設備、環保消防設施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維護。推進漁船自動識別系統建設,加大岸臺維護力度,加強漁船通信終端設備配備。實行漁業船舶、船用產品、專用設備報廢制度。完善漁船安全救生裝備,推廣應用氣脹式救生筏等裝備。以防風、避浪、防霧、安全避讓和水上自救互救為重點,強化漁業船員安全培訓。加快漁業船舶檢驗隊伍建設和機構認可,推進漁船建造和船用產品生產企業認可。積極推進漁業互助保險,構建漁業保障體系。杜絕漁船非法載客(貨),堅持船員持證駕駛和作業。建立安全信息員網絡,建立和完善漁船應急救援隊伍。
水利基礎設施:健全水利安全生產行業監管體系,以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和運行安全為重點,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強化項目法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建設安全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工程稽查范圍。以工程建設、水庫度汛、病險庫閘除險加固、農村水電等為主要內容,大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防因自然災害、違規采砂等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跟蹤督辦,并按規定驗收銷號。嚴格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加強水利施工企業“三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發證工作,建立水利施工企業項目安全生產不良記錄和失信懲戒制度,對安全生產許可事項實施有效監管。提升水利安全生產技術含量,開展水利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評價工作,提高安全隱患檢測、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
職業健康:開展全省職業危害普查。摸清底數、分布狀況、危害程度,加強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建立全省職業安全健康監管系統和職業危害數據庫。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特殊工種準入、許可制度。到2012年,全面推行新(改、擴)建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審查工作,全面推行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到2015年,工業場所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應處于監測狀態,作業場所必須設置警示標識,對接觸職業危害從業人員全面進行職業健康體檢。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執法檢查,重點開展石英砂、石棉、木質家具、鉛酸蓄電池、箱包、制鞋等危害嚴重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按照“防、治、保”分工負責原則,理順我省職業健康監管職能。嚴肅查處職業危害事故,重大職業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
(二)推進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方式創新和執法能力。
加強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監管體系,充實職業健康監管人員;積極推進市、縣(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大)隊建設。縣鄉安全監管機構的人員配備、監管條件、裝備、經費要與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和重大任務相適應。通過公開招考,錄用適應安全監管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完善監管隊伍結構。推動江南、江北集中區和省級以上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試驗區、工業園區等)設立安全監管機構。
創新安全監管方式與手段。建立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制度,建立和完善省、市、縣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和安全監控系統。健全和完善違法違規企業和業主“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告發生較大以上責任事故企業名單,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安全責任不到位的企業,建立與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資質評定、貸款融資、保險費率調整等方面掛鉤的約束機制。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和信息公開制度。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部門聯動”的原則,堅持和完善由安全監管、公安、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交通運輸以及其他重點部門分別牽頭的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和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三)推進科技興安戰略,提升安全科研開發和推廣應用水平。
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研發,以科技引導我省安全生產科學管理、企業本質安全和產業整體安全水平的提升。重點對事故調查分析技術、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與分級、易燃易爆場所安全監控技術、職業衛生檢測技術與裝備、煤礦“一通三防”技術、尾礦庫(壩)失穩與監控技術、礦山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及救災輔助決策系統、化工事故仿真技術、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技術、汽車安全信息卡技術、政府安全監管及高危行業企業信息化網絡技術等關鍵技術進行研究開發。
大力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引導和督促企業推廣應用煤礦瓦斯高效抽放技術與裝備、煤礦安全網絡化綜合監測監控系統、礦井提升安全保護技術與裝備、礦山井下人員位置監測技術與裝備、非煤露天礦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危險品和長途客運車輛行駛監控技術、高安全性煙花爆竹藥劑與生產儲運技術、重大危險源監控與應急救援輔助決策系統、生產過程高可靠性安全管理體系等9個方面的技術裝備。其中,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到2013年6月30日前,全部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三等以上在用尾礦庫到2012年底安裝數字化在線監測系統。
(四)推進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水平。
實行重大隱患治理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各級政府對轄區內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分級掛牌督辦,明確隱患治理責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辦單位,并向社會公告。
全面開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企業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以及崗位日查、車間周查、作業區域巡查等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實行由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估制,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閉環管理。
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政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設置或者確定職能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管監察;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要設置職能部門或配備專業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全省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實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申報、備案制度,建立數據庫,實施分級動態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