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把事故預防作為主攻方向,把規范生產作為重要保障,把科技進步作為重要支撐,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基礎建設,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管,提高監管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著力提升企業的安全與職業健康保障能力和全社會的安全素質,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事故傷亡人數和職業危害,為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生態良好、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規劃目標。
到2015年,安全監管體系更加完善,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5%以上,較大以上事故起數下降10%以上,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好于全國平均水平,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繼續保持全國先進水平;《安徽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基本實現;全省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
表2 安徽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指標
序號
指標名稱
“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目標
2015年指標值
2015年比2010年下降
1
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0.18
36%以上
2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1.16
26%以上
3
煤礦百萬噸死亡率
≤0.25
11%以上
4
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
≤2.14
32%以上
5
特種設備萬臺死亡率
≤0.32
(比“十一五”年均值0.49)下降35%以上
6
火災十萬人口死亡率
≤0.05
控制在2010年水平
三、“十二五”安全生產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提升企業本質安全。
煤礦:有效防范瓦斯、水害、火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強力推進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和綜合性防突措施,推動煤礦瓦斯綜合治理示范礦井建設,有效提升煤礦瓦斯防治水平和規模化水平。制定和完善煤礦深部開采規范,加大深部開采技術研發和裝備力度。完善煤礦災害監控、預測預警與防治技術體系。按照國家規定建設和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工程,切實提高煤礦安全保障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嚴格控制新(改、擴)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嚴禁超能力生產。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健全地方煤礦準入和有序退出機制。禁止新建30萬噸以下的煤礦。
非煤礦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推進重點地區和掛牌督辦礦區資源整合重組。到2015年,全省非煤礦山數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繼續深化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堅決打擊非法開采、非法轉讓、超層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違規行為。深化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頂片幫、坍塌和跑車墜罐等事故,對地下采空區和地表塌陷區進行有效治理。建設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三等以上尾礦庫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危險化學品:強化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建立事故風險防控體系。開展化工產業布局調查,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化學品管線、加油站等易燃易爆設施基本情況的摸底排查、安全檢測和安全監控。排查治理化工企業存在的事故隱患。對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安全生產無保障的化工企業實施搬遷。推動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監管,規范化工園區區域性安全評價制度,實現化工園區合理布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暫不具備搬遷條件的大型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控,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裝備建立完善的自動控制系統。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
煙花爆竹:推進煙花爆竹生產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和集約化建設。到2015年,全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比2010年的147家減少35%以上。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深化煙花爆竹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庫房用途、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等違規生產行為治理,繼續進行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建立禮花彈、黑火藥流向管理信息系統,企業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
道路交通:堅決遏制營運車輛重特大事故。制定和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戰略。完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嚴格執行大中型客車、公共汽車、重型載貨汽車、運送學生的專用車安全準入條件。到2012年,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建設一級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險品道路運輸全程監管系統。
建立公路和城市道路建設(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實行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制度。進一步完善惡劣天氣條件下高速公路的監測監控系統。建立路警聯合執法機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強干線公路、農村公路災害監測預警與綜合治理。完善城市公交智能調度和出租車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違法頻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網運行監測與交通執法監控系統建設,實現對特大橋和較長隧道的實時健康診斷與監測。實施客運和危險品運輸駕駛員素質教育工程,提高城市交通工作人員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駕駛員交通違法、肇事信息查詢平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違法行為通報制度。加強對在用道路、橋梁、隧道的維護、保養、安全監測、鑒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建筑施工: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許可動態管理,推進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打卡制度,強化企業責任落實;以“打非治違”、兩場(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為有效手段,針對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和安全許可等重要環節,深化依法監管;以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特別是防范高處墜落、建筑坍塌等隱患治理為著力點,深化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全力推進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平臺建設,以科技進步保障建筑安全生產;全面推進建筑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兩掛鉤”(即與建筑工程招投標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工作掛鉤);以大跨徑橋梁、地質結構復雜隧道等為重點,推進可行性論證階段和設計、施工階段風險評估制度。繼續加強對開發區、工業園區、民生工程及重點地區、重點工程和薄弱區域以及薄弱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強對農民自建房的管理與指導。建立健全在用建筑工程安全監測、鑒定與維護保養制度,及時消除在用建筑工程安全隱患。
民用爆炸物品:優化民用爆炸物品產品結構和生產布局,進一步規范生產和流通領域爆炸危險源的管理,減少危險作業場所操作人員和危險品在線數量。加快信息化技術與民爆生產技術的融合,主要工序全部實現連續化、自動化和信息化。
特種設備:嚴格市場準入,落實使用單位安全責任。實施起重機械、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大型游樂設施等事故隱患專項整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與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實施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