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政府監管體系,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完善監管執法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的關系,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和各有關部門的專業監管責任,建立完善“覆蓋全面、監管到位、監督有力”的政府監管體系,形成依法治安、齊抓共管的合力。完善現場執法,強化計劃執法,推進委托執法,注重聯合執法。建立部門間執法信息實時銜接與溝通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執法公告公示制度,推行安全許可和執法政務公開。建立執法效果跟蹤反饋和評估機制,健全執法責任制度。建立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現場執法與網絡監控、全面檢查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監管監察機制。在堅持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基礎上,加大企業包括中央在鄂、省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屬地監管力度。
建立專業化的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立健全適應當地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監管執法、應急救援、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著力推進鄉鎮(街辦)安全監管機構建設,有效推進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礦產資源基地的安全監管執法機構建設,并全部納入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體系,解決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裝備。建立完善安監人員選拔、培訓、執法資格、考核等制度,分級分類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推進安監工作職業化發展,實施安監人員培訓工程,鼓勵安監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到2015年,各級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100%,專題業務培訓覆蓋率達100%。
改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各級安監機構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裝備水平。改善一線交警執勤條件,將高速公路交警隊伍營房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建設范疇。實施農機安全管理機構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工程,完善各級農機管理機構的專用執法及檢測裝備配置。
推進信息化建設。完善我省安全生產視頻指揮調度和信息系統;建立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控預警系統;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建立安全監管執法和信息服務系統;建立實際操作模擬仿真培訓考核系統和覆蓋全省的安全培訓網絡、遠程安全教育平臺;推進農機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實施金農工程,建立和完善農機事故采集系統和行政審批系統;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系統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建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綜合信息系統、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民爆行業生產經營動態信息系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化網絡、民航安全信息綜合分析系統;完善船舶自動識別、船舶遠程跟蹤與識別系統,加快內河船岸通信、監控系統建設;加大物聯網技術在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研究,推進現場檢查與網絡監控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實現從傳統的粗放型、經驗型監管方式,向主要依靠先進技術裝備的科學監管方式轉變。
創新監管方式。完善高危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及其產業政策,堅持安全發展下的產業發展。把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的前置條件。將安全設施設備安全標志制度拓展至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建立生產技術、設備和工藝安全準入制度。建立和完善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安全準入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審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不予許可。定期將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裝備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支持有效消除重大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遏制安全水平低、職業危害嚴重、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及延續。建立產業結構調整中異地轉移的監督防范機制。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綜合監管相結合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和重大隱患治理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專家排查隱患、以安全評價機構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估,重大隱患治理分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摘牌銷號,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擴大工傷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完善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制。開展全省范圍內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評估分級工作。督促指導企業建立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預警系統。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考核評價和獎懲機制。研究制定我省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危害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建立基于企業風險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將基礎性、事務性工作交由中介組織負責,實現社會化管理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優化政府監管資源配置,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加強對企業安全技術管理的指導與服務,實施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對口服務示范工程。
(六)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實現機構、編制、職責、人員、經費“五落實”。建立省、市、縣級應急管理機構間、救援隊伍間的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健全消防、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參與的應急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及時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完善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推進應急平臺建設,到2015年,省、市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及規模以上高危行業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100%,重點縣達80%以上。
加快礦山、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險化學品等行業國家、區域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化工企業聚集區、礦產企業聚集區開展應急救援一體化示范建設。全面推進中央在鄂企業及省屬大型企業建立健全專職應急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依托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服務周邊的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建立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
建立布局合理、調配便捷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加快資源整合,建立健全資源共享、統一調度的機制,完善應急救援物資調配制度。推進各級政府、大型骨干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專項資金的設立。完善對專項應急物資儲備企業的貼息優惠政策。
完善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到2015年,實現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率達100%。
(七)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安全素質。
加強全民安全宣傳教育。將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安全防范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推動全民安全教育體系的建立,形成較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網絡。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將安全生產宣傳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加強輿論引導。面向基層、貼近群眾,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護、自救互救基本知識與技能,引導規范安全行為。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保障(發展)型示范城市創建活動。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六五”普法活動和安全文化“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保護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崗”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強交通安全公益宣傳,進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識和安全駕駛能力,積極開展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入戶活動,重點提升鐵路沿線群眾的安全意識,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關愛生命、安全發展”氛圍。
加強安全培訓。將安全常識培訓納入中小學課程、將安全防護技能納入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將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納入各級黨校干部培訓,重點提升各級領導干部抓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企業安全管理能力、職工自我安全保護能力、監管部門安全監管執法能力、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后續教育機制,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加強農民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加強培訓機構的規劃、建設和監管,嚴把培訓機構準入關、師資關、教材關、考核關和發證關。全面推進安全資格計算機考核,實施考核員制度,改革安全資格考核辦法。嚴格教考分離制度,建立安全培訓質量考核與效果評價制度,確保培訓質量。實施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工程,嚴格實行企業職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鼓勵企業先招生后招工。深入開展企業職工安全知識電視培訓活動,推進公益性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設。
創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和主題街道。加強城市安全社區建設,大力推進企業主導型、工業園區和開發區的安全社區建設。推進“平安暢通縣區”、“平安農機示范縣”、“平安鄉鎮”、“平安校園”等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打造安全文藝精品工程,促進安全市場繁榮。
四、重點工程
(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程。
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動企業安全生產崗位、專業、企業達標。危化品企業必須在2012年底前,煤礦等其他高危行業企業必須在2011年底前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重點企業要達到一級標準。到2015年,煙花爆竹60%以上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二級、80%以上批發經營企業達到二級,規模以上重點冶金機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三級以上。實施運輸、建筑等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程。在達標的基礎上,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整合現有資源,實施省級安全生產技術支撐中心建設,搭建安全科技研發、技術推廣、應急救援指揮、危險化學品登記、職業危害監測、檢測監控、安全評價、咨詢評估、宣傳教育、安全培訓、考試考核等技術支撐平臺。建設和完善煤礦安全、非煤礦山安全、危險化學品檢測、煙花爆竹安全檢測、職業危害檢測監控、勞動防護用品檢測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建設省級事故預防與分析鑒定中心、省級技術研發推廣中心。實施市、縣安全生產技術支撐綜合基地示范工程。推進省、市級技術支撐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省、市級技術支撐機構基礎設施和裝備配備達標率分別為100%和80%。
(三)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和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到2015年,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建設達標率分別為100%、80%和70%以上。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執法交通專用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職業危害快速檢測、聽證取證等裝備全部配備到位。分批解決鄉鎮(街辦)安全監管基本設備設施。優化整合現有資源,建立省、市、縣、企業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控預警系統,形成以省、市、縣安監局和重點企業為縱向的,以相關部門為橫向的,標準統一、分級管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實時監控預警系統。建設覆蓋全省的安全監管執法和信息服務系統,實現現場移動執法信息查詢、采集和執法文書生成,同時為安監系統和社會公眾提供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服務。建立模擬仿真安全培訓考核系統和遠程教育平臺;建設省、市安全培訓考核點,實現省市考點的互聯互通和視頻監控;建設集培訓機構監管、考核辦證、安全資格證網上查詢等多功能為一體的安全培訓信息網絡,實現安全培訓、考核及培訓機構監管的網絡化。實施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