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天津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近日,天津市政府出臺了《天津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5章29條,從布局規劃、建隊標準、崗位職責、人員管理、執勤訓練、后勤保障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說明和規定,為天津市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提供了政策支撐和法律依據,對提高社會防御和撲救火災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條例》為主要依據,適用范圍為承擔消防宣傳、火災預防、撲救以及社會救援工作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以及消防文員。《辦法》規定了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建設標準,明確了各類專職消防隊的選址、建筑標準、裝備標準及人員配備標準等,對專職消防隊的建立、驗收、撤銷、改造等程序進行了規范,并對志愿消防隊員、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以及消防文員的招收配備進行了說明。《辦法》規定了各類專職消防隊的崗位職責,對執勤制度的建立、業務訓練的實施、裝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以及接處警調度指揮等問題進行了逐一明確。《辦法》還規定了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用地性質和保障經費渠道,對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的勞動合同建立、工資保險標準、優撫政策等進行了詳細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