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規劃落實的政策支持和組織實施。
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出臺相關規章政策予以支持,確保規劃任務有效執行。市應急辦要加大規劃實施的綜合協調、統籌安排力度,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區縣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二)加強應急系統自身建設。
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機構建設,強化宏觀統籌和綜合協調能力,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和突發事件應對責任,確保全市應急系統機構設置、職責任務、人員編制落到實處。進一步明確應急機構綜合管理與專業處置的功能定位,強化綜合管理機構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等職能,強化專項指揮機構的專業處置、指揮調度等職能,強化條塊之間的協調配合,理順關系,形成合力,做到快速反應、高效調度。建立應急管理能力評估指標體系,完善應急工作考核制度,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納入行政機關績效考核范圍。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責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應急體系發展投入力度。
健全財政投入機制,探索建立應急資金的統籌機制,加大各級政府對應急體系發展的投入力度,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處置與救援等應急體系建設發展經費,并做到及時撥付。建立健全企業、社會組織等各方社會力量參與的應急資金投入機制,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
(四)強化應急管理人才隊伍培養和建設。
采取培訓、交流、考察、鍛煉等方式,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應急工作隊伍。加強應急管理人才儲備機制建設,探索建立突發事件應對專業人才庫。加強市應急委及各專項指揮部專家顧問組建設,建立專家顧問參與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專家決策咨詢作用。
(五)加強應急管理科技研究。
逐步提高應急管理科技研究經費投入。重視和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的科技開發與基礎研究,依靠各種科研力量,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組建和完善應急管理相關科研機構,培育第三方專業研究機構。
(六)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機制。
由市應急辦牽頭建立規劃實施的管理協調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建立健全激勵和考核機制,明確各方責任,保障規劃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開展本規劃實施的年度評估、中期評估和總體執行情況總結,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模式。